精進人事業務建議獎勵計畫
計畫 2019-03-04 · 人事人員012 · 最新消息 · 點閱數:1530
主旨:行政院人事行政總處訂定「精進人事業務建議獎勵計畫」,並自本(108)年 2 月 21 日生效,請查照。
說明:
一、依據本府人事處案陳行政院人事行政總處 108 年 2 月 21 日總處綜字第 1080027671 號函辦理,併檢附原函及附件影本各 1 份。
二、旨揭獎勵計畫徵文受理申請至本年 7 月 12 日(星期五)止(郵寄者以郵戳為憑,非郵寄者以送達總處之時間為準),逾期不予受理,請踴躍參加,並作為本年度本府人事處所屬業務績效考核評比項目。