C.C.S. 人事服務平台電子報第 138 期

◎ 訂閱網址:http://ccs.cyc.edu.tw ◎ 發報時間:2024-04-12

《最新消息》修正高階公務人員中長期發展性訓練成績評量要點

主旨:「高階公務人員中長期發展性訓練成績評量要點」第 4 點,業經公務人員保障暨培訓委員會修正發布,並自 113 年 3 月 22 日生效,轉請查照。
說明:依據公務人員保障暨培訓委員會 113 年 3 月 22 日公評字第 11322600501 號函辦理;併檢附原函及附件各 1 份。


《最新消息》嘉義縣政府及所屬各級政府機關學校公務人員陞任評分標準表

主旨:修正「嘉義縣政府及所屬機關學校公務人員陞任評分標準表」,名稱並修正為「嘉義縣政府及所屬各級政府機關學校公務人員陞任評分標準表」,自 113 年 4 月 1 日生效,請查照。
說明:    
一、依據「公務人員陞遷法」第 7 條規定及「行政院與所屬中央及地方各機關學校公務人員陞任評分標準表」辦理。
二、檢送修正「嘉義縣政府及所屬各級政府機關學校公務人員陞任評分標準表」及總說明各 1 份。


《最新消息》嘉義縣政府人事處及所屬人事機構人事人員陞任評分標準表」、「嘉義縣政府人事處及所屬人事機構人事人員陞任評分表

主旨:檢送「嘉義縣政府人事處及所屬人事機構人事人員陞任評分標準表」、「嘉義縣政府人事處及所屬人事機構人事人員陞任評分表」及訂定總說明各 1 份,並自 113 年 4 月 1 日生效, 請查照。
說明:依據人事人員陞遷規定第 7 點及本處 113 年度第 6 次甄審委員會會議決議辦理。


《最新消息》嘉義縣政府人事處及所屬人事機構 113 年度初任薦任人事主管專業能力 UPGRADE 計畫

主旨:檢送「嘉義縣政府人事處及所屬人事機構 113 年度初任薦任人事主管專業能力 UPGRADE 計畫」1 份,請查照。
說明:    
一、為期初任薦任人事主管人員(下稱初任主管)能迅速熟悉業務並穩定心情,本府人事處特透過規劃遴選輔導員予以從旁提攜,透過經驗傳承,據以掌握人事主管之專業能力提升行政效能,爰訂定本計畫。
二、請受輔導之人事人員於輔導期間(初任主管人員到職後半年內),每兩個月於第 2 個月 25 日前將輔導紀錄表免備文逕送人事處彙辦。


《最新消息》嘉義縣 113 學年度國民中小學暨附設幼兒園教師聯合甄選簡章

主旨:檢送「嘉義縣 113 學年度國民中小學暨附設幼兒園教師聯合甄選簡章」1 份(如附件),請惠予公告周知,請查照。
說明:    
一、依據本縣 113 學年度國民中小學暨附設幼兒園教師聯合甄選委員會第 1 次會議決議事項辦理。
二、重要時程如下:
(一)簡章公告時間: 113 年 3 月 25 日起公告於嘉義縣教育資訊網站( http://www.cyc.edu.tw/)。
(二)網路報名時間: 113 年 4 月 8 日(星期一)上午 9 時起至 4 月 12 日(星期五)下午 5 時止。
(三)初試時間: 113 年 6 月 2 日(星期日)上午 8 時 30 分起。
(四)複試時間: 113 年 6 月 16 日(星期日)上午 9 時起。
(五)錄取放榜時間: 113 年 6 月 17 日(星期一)。


《最新消息》113 縣外介聘個別規定【新北市】

主旨:函轉有關擬申請縣外介聘至新北市之教師相關應知悉事項,詳如說明,請查照。
說明:    
一、依據新北市政府教育局 113 年 3 月 14 日新北教人字第 1130486353 號函辦理。
二、該市插角國小預計自 113 學年度起轉變為學校型態實驗教育學校,倘欲介聘之教師須符合該校教育理念精神。
三、檢附新北市政府教育局原函 1 份。


《最新消息》113 縣外介聘個別規定【雲林縣】

主旨:函轉有關擬申請縣外介聘至雲林縣之教師相關應知悉事項, 詳如說明,請查照。
說明:    
一、依據雲林縣政府 113 年 3 月 18 日府教學二字第 1132416024 號函辦理。
二、該縣辦理學校型態實驗教育學校:古坑華德福實驗高中、石榴國中、重光國小、華南國小,倘欲介聘至前開學校之教師應配合該校相關教師研習、課程規劃、教學及作息等事宜。
三、有關該縣華德福實驗學校教育理念係依華德福教育課程安排與規劃,與一般公立學校不同。爰為辦理人智學理念之華德福教育,教師職能需具華德福相關背景,倘介聘成功,聘書中明定教師應參加華德福師資培訓並取得結業證書,若應聘時尚未取得資格應於起聘五年內完成,並能接受國內外資深華德福教師之督導,其期程視情況另定之。
四、該縣蔦松藝術高中為委託私人辦理實驗教育學校,其課程安排與一般公立學校不同,倘經成功調入,相關職務受該校安排。
五、另該縣宜梧國中刻正規畫於 114 學年度委託私人辦理實驗教育,倘經成功調入,其辦理方式比照如說明四。
六、檢附雲林縣政府原函 1 份。


《最新消息》為穩定教學人力及保障學生受教權益,請貴校於獲知留職停薪之專任教師提前復職時,併同通知代理其職缺之代理教師職缺變動

主旨:為穩定教學人力及保障學生受教權益,請貴校於獲知留職停薪之專任教師提前復職時,併同通知代理其職缺之代理教師職缺變動,詳如說明,請查照。
說明:    
一、依據教育部國民及學前教育署 113 年 3 月 14 日臺教國署國字第 1135500550 號函辦理。
二、查高級中等以下學校兼任代課及代理教師聘任辦法第 5 條之 1 規定:「學校聘任兼任、代課及代理教師,應以聘約約定授課、聘期、終止聘約、停止聘約執行、待遇、請假、保險、退休金及其他相關權利義務事項。」先予敘明。
三、查教育人員留職停薪辦法第 5 條第 2 項規定:「教師申請留職停薪之期間,應以學期為單位。但有下列情形之一者,不在此限:一、因前條第 1 項第 1 款及第 2 款以實際需求提出申請。二、因前條第 1 項第 3 款及第 4 款提出申請者,留職停薪期間之起始日以實際需求提出;其訖日非以學期為單位者,經與學校協商定之。三、因特殊事由經服務學校或主管教育行政機關核准。」又同辦法第 6 條第 4 項:「留職停薪人員於留職停薪期間因留職停薪原因消滅,應於原因消滅之日起 20 日內,向服務之學校、機構申請提前復職,服務之學校、機構應於受理之日起 30 日內通知其復職,留職停薪人員應於服務之學校、機構通知之日起, 30 日內復職報到;其未申請提前復職者,服務之學校、機構應即查處,並通知於 10 日內復職。」併予敘明。
四、綜上,專任教師申請留職停薪,應依上開規定辦理,惟因個別教師特殊需求有提前復職必要,致代理其職缺之代理教師因代理原因消滅,需解除代理職務時,請貴校於獲知留職停薪之專任教師需提前復職時,同步通知代理其職缺之代理教師,以利其併同因應後續謀職。


《最新消息》113 縣外介聘個別規定【新竹市】

主旨:函轉有關擬申請縣外介聘至國立清華大學附設實驗國民小學之教師相關應知悉事項,詳如說明,請查照。
說明:    
一、依據新竹市政府 113 年 3 月 18 日府教學字第 1130050940 號函辦理。
二、國立清華大學附設實驗國民小學 T.O.S.校區國小部服務者應知悉事項:
(一)T.O.S.校區國小部為實施「彼得‧彼得生 (Peter Petersen )耶拿教育計畫(Jena Plan)實驗課程」之校區。
(二)該實驗課程計畫之師資皆經相關實質培訓,瞭解及熟稔耶拿教學理念與實施型態,全校並以「混齡編班」方式進行主題課程教學。
三、欲申請介聘至國立清華大學附設實驗國民小學 T.O.S.校區國小部之教師,須認同並瞭解此實驗計畫課程教學方式,或具備相關實驗課程之教學經驗者為宜,以易於掌握並實踐此實驗教育型態之教學與推展,請審斟評估。
四、檢附新竹市政府原函 1 份。


《最新消息》113 縣外介聘個別規定【台北市】

主旨:函轉有關擬申請縣外介聘至臺北市之教師相關應知悉事項,詳如說明,請查照。
說明:    
一、依據臺北市政府教育局 113 年 3 月 14 日北市教人字第 1133037107 號函辦理。
二、該市教師轉任、介聘年限及相關個別介聘規定如下:
(一)該市國民中學專任輔導教師及輔導教師於校內任滿聘任職務 3 年後,經學校教師評審委員會同意,准予轉任。
(二)該市學校型態實驗教育學校計有數位實驗高中、芳和實驗中學、民族實驗國中、濱江實驗國中、西湖實驗國中、和平實驗國小、博嘉實驗國小、溪山實驗國小、湖田實驗國小、泉源實驗國小、指南實驗國小及忠義實驗國小等 12 所,有意願選填實驗學校之教師應先行瞭解其實驗教育理念及課程規劃特殊性。介聘至上述學校之教師,應配合該校相關教師研習、課程規劃、教學及作息等事宜。相關資訊並可透過該市實驗教育創新發展中心網站( https://teecid.tp.edu.tw/)及各校實驗教育計畫查看。
(三)該市幸安國小、大同國小、文湖國小及景興國小為巡迴教師服務中心學校,介聘至上述學校巡迴教師職缺者,應配合擔任巡迴教師職務,依該市各國小課務需求跨校提供授課服務。
(四)該市立啟聰學校教師在校內單一部別須任滿 3 年或所具專長特殊,方能申請部別或科別調動。
(五)該市立啟明學校教師須符合任教專長方能提出申請校內轉部別或科別。
(六)該市芳和實驗中學設有本市東區特殊教育資源中心,承辦該市國中教育階段特殊教育業務,介聘缺額包含該中心巡迴輔導班編制,須執行中心行政業務(含寒暑假),或視中心需求進行各項職務支援。
(七)該市立文山特殊教育學校設有該市南區特教資源中心,介聘缺額包含該中心學前教育階段巡迴輔導班編制,執行跨校巡迴輔導工作及中心行政業務(含寒暑假),或依中心需求進行各項職務支援。
(八)該市萬華區雙園國民小學設有該市西區特教資源中心,介聘缺額包含該中心床邊巡迴輔導班編制,執行床邊巡迴輔導工作及中心行政業務(含寒暑假),或依中心需求進行各項職務支援。
(九)該市立臺北特殊教育學校設有本市北區特教資源中心,介聘缺額包含該中心在家教育巡迴輔導班編制,執行在家教育巡迴輔導工作及中心行政業務(含寒暑假),或依中心需求進行各項職務支援。
(十)該市立啟明學校設有本市視障教育資源中心,介聘缺額包含該中心視障巡迴輔導班編制,執行跨校巡迴輔導工作及中心行政業務(含寒暑假),或依中心需求進行各項職務支援。
(十一)該市立啟聰學校設有本市聽障教育資源中心,介聘缺額編制於中心聽障巡迴輔導班,應依中心年度工作計畫擔任行政職務或派任巡迴。
三、檢附臺北市政府教育局原函 1 份。


《最新消息》113 縣外介聘個別規定【新竹市】

主旨:函轉有關擬申請縣外介聘至新竹市華德福實驗學校之教師相關應知悉事項,詳如說明,請查照。
說明:    
一、依據新竹市政府 113 年 3 月 13 日府教學字第 1130046106 號函辦理。
二、該市華德福實驗學校教育理念係依華德福教育課程安排與規劃,與一般公立學校不同。爰為辦理人智學理念之華德福教育,教師職能需具華德福相關背景,倘介聘成功,聘書中明定教師應參加華德福師資培訓並取得結業證書,若應聘時尚未取得資格應於起聘五年內完成,並能接受國內外資深華德福教師之督導,其期程視情況另定之。
三、檢附新竹市政府原函 1 份。


《最新消息》修正「嘉義縣國民中小學校長遴選作業要點」

主旨:修正「嘉義縣國民中小學校長遴選作業要點」,並自即日起生效,請查照。
說明:檢送「嘉義縣國民中小學校長遴選作業要點修正規定對照表」及「嘉義縣國民中小學校長遴選作業要點修正規定」各 1 份。


《最新消息》公立高級中等以下學校代理教師再聘人數調查表

主旨:教育部國民及學前教育署為了解教育現場,請貴校協助於 113 年 3 月 22 日前填列「公立高級中等以下學校代理教師再聘人數調查表」,詳如說明,請查照。
說明:    
一、依據教育部國民及學前教育署 113 年 3 月 13 日臺教國署人字第 1136000406 號函辦理。
二、請貴校至嘉義縣 CMS 填報系統(網址: https://cmsform.cyc.edu.tw/)-「公立高級中等以下學校代理教師再聘人數調查表」協助填列 103 學年度至 112 學年度代理教師再聘人數調查。
三、檢附旨揭調查表 1 份,供線上填報參考。


《最新消息》113 年度人事業務績效考核『教師敘薪』檢核表

主旨:檢送「113 年度人事業務績效考核『教師敘薪』檢核表」1 份,請查照。
說明:    
一、依據本府(人事處)113 年 2 月 29 日處人任字第 1130000273 號函辦理。
二、旨揭檢核表請於本年 10 月 31 日(星期四)前免備文傳送至本府人事處電子信箱( personnelcyhg@gmail.com ),俾憑辦理評分事宜。


《最新消息》113 縣外介聘個別規定【苗栗縣】

主旨:函轉有關擬申請縣外介聘至新竹市之教師相關應知悉事項,詳如說明,請查照。
說明:    
一、依據新竹市政府 113 年 3 月 8 日府教學字第 1130046301 號函辦理。
二、旨揭新竹市東區科園國民小學因少子化趨勢, 113 學年度預估減班,倘遇教師超額時須配合「竹市立國民中小學超額教師介聘作業注意事項」辦理超額移撥等事宜。
三、檢附新竹市政府原函 1 份。


《最新消息》嘉義縣國民中學教師申請縣內介聘注意事項部分規定修正草案、現行規定(均含附件)及修正意見表

主旨:檢送「嘉義縣國民中學教師申請縣內介聘注意事項」部分規定修正草案、現行規定(均含附件)及修正意見表各 1 份,請查照。
說明:    
一、有鑑於本縣國中教師缺額數少,教師流動率低,為增加本縣國中教師縣內介聘至他校機會,爰辦理旨案。
二、為求法制周延妥適,請就旨案惠示卓見,俾憑後續法案研議。
三、倘有修正意見,請填列旨揭意見表,並請於 113 年 3 月 25 日下班前,免備文傳送可編輯電子檔至承辦人信箱(taq0809@mail.cyhg.gov.tw),若無意見則免回復。


《最新消息》113 縣外介聘個別規定【苗栗縣】

主旨:函轉有關擬申請縣外介聘至苗栗縣之教師相關應知悉事項,詳如說明,請查照。
說明:    
一、依據苗栗縣政府 113 年 3 月 7 日府教務字第 1130049709 號函辦理。
二、有關旨揭作業轉任及介聘年限之規定 1 節,說明如下:
(一)苗栗縣教師轉任之規定:
1、苗栗縣教師轉任係依據教育部 100 年 5 月 5 日臺人(一)字第 1000066409 號函規定:「查本部 99 年 8 月 10 日台人(一)字第 0990127500 號函略以,按同校教師轉任不同教育階段別或類科別教師,係以該校尚有可提供轉任之缺額為前提,倘教師職務出缺,而有依規定分發(公費生)、介聘或列入超額精簡、因應課程調整保留名額及依主管教育行政機關規定保留名額之情形,該缺額自無法再由同校教師轉任;至學校於上開情形外仍有教師缺額時,則宜由學校經整體考量後自行審酌是否同意由同校教師經教師評審委員會審查後轉任。」辦理。
2、苗栗縣國中小專任輔導教師轉任之規定:經介聘他縣市作業轉入本縣之專任輔導教師,獲學校聘任後,應在本縣國民中(小)學實際擔任專任輔導教師滿 5 年;如具有其他類科合格教師證,在校內可提供轉任之缺額前提下,由學校整體考量,得透過學校教師評審委員會審查通過,始可轉任校內其他類科別之教師。
三、苗栗縣教師介聘年限之規定:本縣現職教師介聘係依本縣國民中小學(含縣立高中國中部)暨附設幼兒園現職教師申請縣內介聘服務作業要點規定辦理。
四、檢附苗栗縣政府原函 1 份。


《最新消息》請協助利用多元管道宣導「113 年 7 月舉辦之各類醫事人員、獸醫師、社工師、法醫師、公衛師等考試」報名訊息

主旨:請協助利用多元管道宣導「113 年 7 月舉辦之各類醫事人員、獸醫師、社工師、法醫師、公衛師等考試」報名訊息,請查照。
說明:依據考選部 113 年 3 月 19 日選綜五字第 11313002141 號書函辦理,併檢附原函及附件影本各 1 份。


《最新消息》有關公職律師待遇,請依行政院核示事項辦理,並自 113 年 3 月 1 日生效。

主旨:有關公職律師待遇,請依行政院核示事項辦理,並自 113 年 3 月 1 日生效,請查照。
說明:依行政院 113 年 2 月 29 日院授人給字第 1134000274 號函辦理;並檢附原函及附件影本各 1 份。


《最新消息》行政院人事行政總處公務人力發展學院辦理本( 113 )年 5 月份自由報名班期

主旨:行政院人事行政總處公務人力發展學院辦理本( 113 )年 5 月份自由報名班期,請轉知貴屬人員踴躍報名參加,請查照。
說明:    
一、依據行政院人事行政總處公務人力發展學院 113 年 3 月 11 日人發綜字第 1130300292 號函辦理;併檢附前揭來函及附件各 1 份。
二、旨揭班期注意事項說明如次:
(一)課程內容:「生成式 AI-生成式圖像應用」遠距課程 1 門。
(二)報名方式:至該學院訓練需求及學習服務( https://service.hrd.gov.tw/),以自然人憑證或個人帳密登入後,由學員個人專區之「學員個人報名」完成線上報名作業。
(三)注意事項:
1、為免影響機關業務,請轉知所屬人員於報名前,應依內部作業程序,取得機關首長或單位主管同意。
2、辦理薦送報名時請先告知參訓人員課程資訊,並填列正確電子郵件帳號,俾利研習資訊通知。
三、為響應節能減碳政策,本班期不提供紙本講義,請參訓學員於開訓前 3 日至該學院全球資訊網或「e 等公務園」APP 下載課程講義,並請遵守著作權法相關規範,講義僅提供當期課程使用,不得任意轉載利用。


《最新消息》行政院人事行政總處已製作「公務人員育嬰留職停薪大哉問」短片

主旨:為落實性別平等政策並鼓勵男性公務人員申請育嬰留職停薪,行政院人事行政總處已製作「公務人員育嬰留職停薪大哉問」短片,請多加參考運用並廣為宣導,請查照。
說明:    
一、依據行政院人事行政總處 113 年 3 月 11 日總處培字第 1133021696 號書函辦理,併檢附原函影本 1 份。
二、旨揭短片已放置於該總處全球資訊網( https://www.dgpa.gov.tw )「首頁/政策與業務/總處政策與業務/培訓考用處/任免遷調」項下;另向有育嬰留職停薪需求之同仁說明相關權利義務事項(可參考該總處全球資訊網/人事個案智慧共享整合平臺/常見案例/留職停薪與回職復薪篇, https://www.dgpa.gov.tw/acase/index ),歡迎參考運用。


《最新消息》國立雲林科技大學 113 學年度技術及職業教育研究所博士班入學招生說明

主旨:檢送本校 113 學年度技術及職業教育研究所博士班入學招生說明,請惠允公告並轉知所屬同仁踴躍報考,請查照。
說明:    
一、網路報名日期:即日起至 113 年 4 月 17 日(星期三)下午 11 時 59 分止,資料上傳截止至 113 年 4 月 18 日(星期四)下午 5 時止。
二、評分項目:資料審查 50%、面試 50%(免筆試)。
三、招生名額: 11 名(含甄試生 5 名)
四、面試日期: 113 年 5 月 11 日(星期六)
五、招生資訊網: https://examweb.yuntech.edu.tw/WebExams/Exam_D/
六、服務專線: 05-5342601 分機 3031 、 3032(林小姐)


《最新消息》113 年公務人員高等考試三級考試暨普通考試相關事宜

主旨:有關 113 年公務人員高等考試三級考試暨普通考試相關事宜一案,請查照。
說明:    
一、依據行政院人事行政總處 113 年 3 月 13 日總處培字第 1130012726 號函辦理,併檢附原函暨附件影本各 1 份。
二、各機關如有職務臨時出缺或預估之職缺,擬列入本項考試增 列需用名額者,請先行電話聯絡本府承辦人確認增列名額狀 況後,並於本年 5 月 6 日(星期一),前至該總處公務人員人事服務網( eCPA )( https://ecpa.dgpa.gov.tw/應用系統/進入應用系統/D0 :考試職缺填報及錄取人員分配系統)完成填報作業,並列印職缺報表傳真本府人事處,俾利線上轉呈該總處核定。
三、另依「公務人員任用法」第 10 條及「公務人員考試及格人員分發辦法」第 9 條規定略以,自考選部舉行考試之日(本項考試訂於本年 7 月 5 日至 9 日舉行)起至是項考試榜示後錄取人員分配完竣前,凡設有考試類科者,均暫緩受理各機關自行遴用具公務人員任用資格之合格人員申請案。


《最新消息》「113 年銓敘部專門職業及技術人員轉任公務人員法制與實務講習會」意見交流問答集

主旨:檢送「113 年銓敘部專門職業及技術人員轉任公務人員法制與實務講習會」意見交流問答集 1 份,請查照。
說明:依據本府人事處案陳銓敘部 113 年 3 月 15 日部特二字第 1135681300 號書函辦理,併檢附原函及附件影本各 1 份。
 


《最新消息》行政院人事行政總處公務人力發展學院「前瞻講堂」第 30 期

主旨:檢送本學院(南投院區)「前瞻講堂」第 30 期場次表 1 份(如附件 1 ),請轉達貴屬同仁踴躍報名參加,請查照。
說明:    
一、旨揭講堂系「名人講座」系列,特邀請 104 人力銀行職涯教育長及社會企業處副總經理王榮春先生主講「We & Me , XYZ 如何做好跨世代溝通」。
二、本講堂訂於 113 年 4 月 23 日(星期二)上午 10:10 至 12:00 辦理,參加人員請於同年月 16 日前完成線上報名手續,限額 150 名,額滿為止。
三、線上報名請至本學院全球資訊網( https://www.hrd.gov.tw )首頁,點選「學員」/「訓練需求及學習服務」/「學員(公務人員)」,以帳號密碼或自然人憑證登入,點選左方「學員個人報名」,找到「前瞻講堂」,點選「我要報名」,確認個人資料及葷素食等選項後,點選「儲存」,「前瞻講堂」右側欄位出現「公務人力發展學院彙整中」,表示已完成報名(詳如附件 2-線上報名流程)。
四、完成報名人員請核予公假登記,並請於演講活動當天上午 9:30 至 10:00 到本學院南投院區(南投市中興新村光明路 1 號)文教大樓國際會議廳報到,完成線上報名且全程參與人員給予 2 小時之學習時數認證,演講結束請至學員餐廳用餐(桌餐,用餐時間 12:00 至 12:40)。


《最新消息》核定本縣水上鄉衛生所課員蔡佳倩等 6 人為 113 年度本府所屬機關學校績優兼任兼辦人事人員

主旨:核定本縣水上鄉衛生所課員蔡佳倩等 6 人為 113 年度本府所屬機關學校績優兼任兼辦人事人員(如附名冊),請查照轉知。
說明:    
一、 113 年度本府所屬機關學校績優兼任兼辦人事人員選拔,依本府人事處表揚績優兼任兼辦人事人員作業要點規定,採初審及複審 2 階段辦理,獲致共識遴選旨揭 6 位人員。
二、冊列人員表揚頒獎事宜另行通知。


《最新消息》本府 113 年度新版之「公務人員給與簡明表」、「公教人員權益簡明表」及「公教員工請假給假一覽表」等 2 紙已印製完畢,請於 113 年 4 月 26 日(星期五)前,派員至本府人事處退休福利科領取。

主旨:本府 113 年度新版之「公務人員給與簡明表」、「公教人員權益簡明表」及「公教員工請假給假一覽表」等 2 紙已印製完畢,請於 113 年 4 月 26 日(星期五)前,派員至本府人事處退休福利科領取,請查照。


《最新消息》國立彰化師範大學推廣教育「精緻 Moocs 系列課程」之「閩南語認證 B2 增能班」、「專業諮商師的基本功-諮商理論」、「諮商技巧」數位課程招生宣傳 DM

主旨:檢送本校推廣教育「精緻 Moocs 系列課程」之「閩南語認證 B2 增能班」、「專業諮商師的基本功-諮商理論」、「諮商技巧」數位課程招生宣傳 DM ,敬請惠予公告,並鼓勵相關人員踴躍報名參加,請查照。
說明:    
一、由本校教務處數位學習組、進修學院共同規劃線上非學分班數位學習課程,學員依規定完成線上數位課程後,將頒發國立彰化師範大學「精緻 Moocs 系列課程研習證書」,若具有教師資格本校會自動在全國教師在職進修網登錄研習時數。
二、精緻 Moocs 系列課程之招生簡章,請詳網站說明(https://reurl.cc/Y9o0ro)。
三、課程時間:完成繳費後,自指定開課日起算 21 天,不限時段,隨時至本校雲端學院上課。
四、課程費用:請參閱各課程簡章。
五、報名時間:即日起至 113 年 7 月 31 日止,隨報名隨開班。
六、線上報名連結: https://reurl.cc/Y9o0ro
七、報名方式及其他課程資訊請詳閱各課程招生簡章。
八、如有課程相關問題,請向本校教務處數位學習組洽詢: 04-7232105 分機 5656 蘇小姐, E-mail : suyujui@gm.ncue.edu.tw


《最新消息》衛生福利部性騷擾調查專業人員培訓及調查專業人才庫建置要點

主旨:檢送「衛生福利部性騷擾調查專業人員培訓及調查專業人才庫建置要點」1 份,轉請查照。
說明:依據行政院人事行政總處 113 年 3 月 11 日總處培字第 1130012784 號書函辦理;併檢附原函及附件影本各1份。


《最新消息》勞動部所定「職場性騷擾申訴處理指導手冊」

主旨:檢送勞動部所定「職場性騷擾申訴處理指導手冊」,轉請查照。
說明:依據行政院人事行政總處 113 年 3 月 7 日總處培字第 1130012791 號書函辦理;併檢附原函及附件影本各 1 份。


《最新消息》行政院所屬中央及地方各機關(構)性騷擾案件申訴處理作業流程指引

主旨:檢送「行政院所屬中央及地方各機關(構)性騷擾案件申訴處理作業流程指引」(以下簡稱本指引) 1 份,請查照轉知。
說明:    
一、依據行政院人事行政總處 113 年 3 月 7 日總處培字第 1133021692 號書函辦理;併檢附原函及附件影本各 1 份。
二、該總處為協助各機關瞭解性別平等工作法(下稱性工法)及性騷擾防治法(下稱性騷法)於公部門之適用情形,爰依勞動部及衛生福利部修正發布之相關子法及配套措施,整理各機關處理性騷擾申訴案件之作業流程及應行注意事項,並彙編為旨揭指引。
三、另「嘉義縣政府暨所屬各機關性騷擾防治及申訴處理要點」及作業程序之範本規定刻正配合修正,爰於修正發布前,請各機關以現行性騷擾申訴受理之機制為基礎,並依個案需要參酌前揭中央所定法令及指引,辦理防治及申訴事宜。
四、復就相關規定及指引之注意事項,擇要說明如次:
(一)職場性騷擾適用範圍:依性工法第 12 條規定,指執行職務時遭受性騷擾,並包含同條第 3 項所定之情形(非工作時間);惟執行職務時如係由「不特定人」於公共場所或公眾得出入場所為性騷擾時,則適用性騷法之規定。
(二)通報機制之落實:接獲性騷擾被害人提出申訴時,應通知被害人勞務提供地之地方主管機關(本府勞工暨青年發展處);另經調查屬實者,其處理結果之通知亦同。
(三)非因接獲申訴而知悉性騷擾事件之處理:應先行釐清及查證相關事實,處理過程應注意保密(得參考機密文件之作法),並依被害人意願協助提起申訴並告知其權益;倘被害人無提起申訴意願,仍應採取立即有效之糾正或補正措施。
(四)對於結果不服之救濟途徑:被害人對於性騷擾是否成立之結果不服時,依身分類別向不同權責機關提起救濟(公務人員向公務人員保障暨培訓委員會提起復審;非屬公務人員保障法適用及準用對象,則向地方主管機關提起申訴)。
五、本府嗣後將提供相關作業程序範本供各機關參酌,請俟收到該範本後再據以訂定。


《最新消息》已退休公務人員或遺族所領定期退撫給與給付金額調高 4%自 113 年 1 月 1 日起生效

主旨:已退休公務人員或遺族所領月退休金、月撫卹金(年撫卹金)或遺屬年金(月撫慰金)(以下統稱定期退撫給與)給付金額,經考試院、行政院民國 113 年 3 月 8 日會同公告調高 4%並自 113 年 1 月 1 日生效案,請查照。
說明:    
一、依據本府人事處案陳銓敘部 113 年 3 月 12 日部退三字第 1135678756 號函辦理;並檢附原函及附件影本各 1 份。
二、為配合旨揭定期退撫給與給付金額溯自本( 113 )年 1 月 1 日起調高 4%,相關事宜,說明如下:
(一)定期退撫給與給付金額調整實施日期、適用對象及給付項目:
1、調整實施日期:自本年 1 月 1 日起調整生效。
2、調整適用對象:以 112 年 12 月 31 日(含當日)以前生效之公(政)務人員退撫案件為調整方案適用對象。
(二)定期退撫給與給付金額之調整基準:依退撫法施行細則第 104 條規定,定期退撫給與給付金額之調整,應以本次調整方案自本年 1 月 1 日實施時之給付金額調高 4%後發給。
三、定期退撫給與給付金額調整之實務發放作業:
(一)自本年 4 月 1 日起,按調增 4%後之金額進行發放作業,並補發本年度先前月份調增 4%之差額;若作業不及,至遲應於本年 4 月 19 日前完成補發或調整發給金額。
(二)作業系統:前述適用對象之發放金額,銓敘部已完成調高 4%之前置作業,並積極協洽行政院人事行政總處【全國公教人員退休撫卹整合平臺(以下簡稱退撫平臺)】及基金管理局辦理資料介接事宜,將配合前開作業時程儘速完成上線;退撫平臺系統上線時間,請以其公告資訊為準。
(三)前開各項給付金額調增 4%後之給與,預算支應如下:
1、以本府為支給機關之所屬機關,請於「公務人員退休及撫卹給付」科目項下支應。
2、各公所及代表會之經費預算支應,請自行依相關規定辦理。


《最新消息》國立彰化師範大學推廣教育「精緻 Moocs 系列課程」之「閩南語認證 B2 增能班」、「專業諮商師的基本功-諮商理論」、「諮商技巧」數位課程招生宣傳

主旨:檢送本校推廣教育「精緻 Moocs 系列課程」之「閩南語認證 B2 增能班」、「專業諮商師的基本功-諮商理論」、「諮商技巧」數位課程招生宣傳 DM ,敬請惠予公告,並鼓勵相關人員踴躍報名參加,請查照。
說明:    
一、由本校教務處數位學習組、進修學院共同規劃線上非學分班數位學習課程,學員依規定完成線上數位課程後,將頒發國立彰化師範大學「精緻 Moocs 系列課程研習證書」,若具有教師資格本校會自動在全國教師在職進修網登錄研習時數。
二、精緻 Moocs 系列課程之招生簡章,請詳網站說明(https://reurl.cc/Y9o0ro)。
三、課程時間:完成繳費後,自指定開課日起算 21 天,不限時段,隨時至本校雲端學院上課。
四、課程費用:請參閱各課程簡章。
五、報名時間:即日起至 113 年 7 月 31 日止,隨報名隨開班。
六、線上報名連結: https://reurl.cc/Y9o0ro
七、報名方式及其他課程資訊請詳閱各課程招生簡章。
八、如有課程相關問題,請向本校教務處數位學習組洽詢: 04-7232105 分機 5656 蘇小姐, E-mail : suyujui@gm.ncue.edu.tw 


《最新消息》薦任公務人員晉升簡任官等訓練等 5 項晉升官等(資位)訓練辦法相關條文,業經公務人員保障暨培訓委員會修正發布

主旨:薦任公務人員晉升簡任官等訓練等 5 項晉升官等(資位)訓練辦法相關條文,業經公務人員保障暨培訓委員會修正發布,轉請查照。
說明:    
一、依據公務人員保障暨培訓委員會 113 年 3 月 1 日公訓字第 1130002265 號函辦理;併檢附原函及附件影本各 1 份。
二、旨揭各晉升官等(資位)訓練辦法之共同性修正重點摘述如次:
(一)為因應政府推動「建構安心懷孕,友善生養環境」政策,相關法條增訂受訓人員因養育三足歲以下子女之事由,得於開訓前申請延後訓練保留受訓資格之規定。
(二)為配合專門職業及技術人員轉任公務人員條例相關規定之修訂,增訂是類轉任人員參加本訓練之資格條件規定。
(三)並配合公務人員激勵辦法及公務人員傑出貢獻獎遴薦選拔審議及表揚要點等相關規定,分別明定「曾獲公務人員傑出貢獻獎表揚」個人獎與團體獎之遴選評分標準。
三、旨揭各該訓練辦法修正條文、總說明及條文對照表業登載於該會全球資訊網站( https://www.csptc.gov.tw )最新消息,俾供查詢。


《最新消息》國立臺灣師範大學工業教育學系「113 學年度博士班考試入學」招生資訊

主旨:檢送本校工業教育學系「113 學年度博士班考試入學」招生資訊,敬請轉知所屬教職員師生踴躍報考進修,請查照。
說明:    
一、網路報名日期: 113 年 3 月 5 日(星期二)上午 9 時至 113 年 3 月 14 日(星期四)下午 5 時止。
二、相關招生資訊,請參閱招生宣傳海報(如附件)或至本校博士班考試入學招生網頁 ( https://enroll.itc.ntnu.edu.tw/Enroll/PhdEntry ) 查詢。


《最新消息》113 年公立國民中小學暨幼兒園教師介聘他縣市服務作業要點

主旨:檢送「113 年公立國民中小學暨幼兒園教師介聘他縣市服務作業要點」及相關表件,詳如說明,請查照。
說明:    
一、依據彰化縣政府 113 年 3 月 4 日府教學字第 1130074560 號函辦理。
二、「113 年公立國民中小學暨幼兒園教師申請介聘他縣市服務 作業申請表」(彩色版)請各校統計所需份數後,於 113 年 4 月 10 日起至 113 年 4 月 29 日止之上班時間至本府教育處幼兒教育科領取。
三、本縣國中小暨幼兒園教師申請介聘他縣市服務積分審查作業 訂於 113 年 5 月 1 日(星期三)假本縣蒜頭國小學生活動中心辦理,審查時間為上午 9 時至 11 時 30 分及下午 1 時至 3 時,逾時不予受理。
四、參與上述積分審查作業之教師,應檢附相關證件正本及影本 (請依申請表順序依序排列)各 1 份,正本驗後發還,影本 由本府存查。
五、另本縣教師申請縣外介聘調動成功者,不得再申請當年度縣 內介聘。
六、本案業務承辦人員:
(一)幼兒園階段:歐陽珮妤小姐(電話: 3620123 分機 8953)。
(二)國小階段:許瑋珊小姐(電話: 3620123 分機 8411)。
(三)國中階段:范珮芝小姐(電話: 3620123 分機 8943 )。


《最新消息》113 縣外介聘個別規定【新竹市】

主旨:轉知新竹市虎林國民中學自造教育及科技中心教師兼自造中 心組長之介聘他縣(市)服務介聘注意事項,請轉知欲申請介聘之教師審慎選填志願,請查照。
說明:    
一、依據新竹市政府 113 年 3 月 6 日府教學字第 1130041738 號函辦理。
二、檢附新竹市政府原函 1 份。


《最新消息》修正涉性別事件之學校不適任人員通報資訊蒐集及查詢處理利用辦法

主旨:「涉性別事件之學校不適任人員通報資訊蒐集及查詢處理利用辦法」,業經教育部於中華民國 113 年 3 月 6 日以臺教學(三)字第 1132800903A 號令修正發布,茲檢送發布令影本及修正條文各 1 份,請查照。
說明:    
一、依據教育部 113 年 3 月 6 日臺教學(三)字第 1132800903D 號函辦理。
二、本案電子檔得於教育部主管法規查詢系統( https://edu.law.moe.gov.tw )下載。
三、若對本法規條文有任何疑問,請逕洽教育部學生事務及特殊教育司林專員,電話:( 02 ) 7736-7826 。


《最新消息》為控管本縣學前及國教階段特教教師缺額,本縣自 113 學年度起至 115 學年度內正式特教教師不得轉任為其他類科教師案。

主旨:為控管本縣學前及國教階段特教教師缺額,本縣自 113 學年度起至 115 學年度內正式特教教師不得轉任為其他類科教師案,請查照。
說明:    
一、依據教育部 100 年 4 月 26 日臺人(一)字第 1000061911 號函規定辦理。
二、特殊教育班級係指:身心障礙類或資賦優異類之集中式特教班、分散式資源班及巡迴輔導班;特殊教育教師係指:特殊教育班級編制內具特殊教育教師合格證書之正式教師。
三、為保障本縣特殊教育學生之受教權益與提升各教育階段正式特教教師合格率,自 113 學年度起至 115 學年度內正式特教教師不得轉任為其他類科教師,以有效控管本縣特教教師缺額與避免轉任後增加普教教師超額之問題。
四、檢附說明一函文 1 份供參。


《最新消息》本縣 112 學年度第 2 次校長會議紀錄

主旨:檢送本縣 112 學年度第 2 次校長會議紀錄 1 份(如附件),請查照。
說明:旨揭會議業於 113 年 2 月 17 日於嘉義縣永在食品安全檢驗大樓 3 樓會議廳辦理完畢。


《最新消息》113 縣外介聘個別規定【台東縣】

主旨:函轉有關擬申請縣外介聘至臺東縣之教師相關應知悉事項,詳如說明,請查照。
說明:    
一、依據臺東縣政府 113 年 2 月 27 日府教學字第 1130038514 號函辦理。
二、該縣 113 學年度預估因減班致可能有超額情形學校:大王國小、萬安國小、賓茂國中、初鹿國中、東海國中。
三、該縣辦理學校型態實驗教育學校:初鹿國中、富山國小、南王國小、土坂國小、三和國小、大南國小、椰油國小、武陵國小、蘭嶼中學國中部。
四、該縣桃源國小為委託私人辦理實驗教育學校,其課程安排與一般公立學校不同,倘經成功調入,相關職務受該校安排。
五、該縣香蘭國小刻正規劃於 113 學年委託私人辦理實驗教育,倘經成功調入,其辦理方式比照如說明四。
六、檢附臺東市政府原函 1 份。


《最新消息》辦理 112 年特種考試地方政府公務人員考試正額(含同分正額)錄取人員相關分配作業事宜

主旨:行政院人事行政總處函以,有關辦理 112 年特種考試地方政府公務人員考試正額(含同分正額)錄取人員相關分配作業事宜,請查照。
說明:依據行政院人事行政總處 113 年 3 月 5 日總處培字第 11330215823 號函辦理,併檢附原函及附件影本各 1 份。


《最新消息》公務人員任用考績退休撫卹案件送審作業手冊

主旨:「公務人員任用考績退休撫卹案件送審作業手冊」業經銓敘 部修訂完竣,並已登載於該部全球資訊 網(https://www.mocs.gov.tw/)「服務園地」之「公務人員任用考績退休撫卹案件送審作業手冊」項下,請自行下載運用,請查照。
說明:依據本府人事處案陳銓敘部 113 年 3 月 6 日部銓一字第 1135676391 號書函辦理,併檢附原函影本 1 份。


《最新消息》為研議相關職系人員留才、攬才對策,辦理職場環境與工作感受問卷調查一案,請查照並依說明事項辦理。

主旨:為研議相關職系人員留才、攬才對策,辦理職場環境與工作感受問卷調查一案,請查照並依說明事項辦理。
說明:旨揭問卷係採線上填答,填答期間自 113 年 3 月 14 日(星期四)至 3 月 27 日(星期三),共計 2 週。為提高旨揭問卷調查有效回收率,爰就填答期間、填答人員、填答方式及需貴人事機構協助辦理事項研具說明資料如附件,請貴人事機構協助宣導並配合辦理。


《最新消息》嘉義縣政府暨所屬機關學校主管通訊錄請於 3 月 18 日前送本府人事處

主旨:檢送「嘉義縣政府暨所屬機關學校主管通訊錄」空白表格 1 份,請依說明填寫並於本( 113 )年 3 月 18 日(星期一)下班前以電子郵件傳復本府人事處退休福利科( huiyi@mail.cyhg.gov.tw )彙整;另紙本併請於核章後依限逕送,請查照。
說明:    
一、旨揭通訊錄表格請以 12 號標楷體依式填寫,並請勿自行調整表格間距。
二、填寫注意事項:
(一)所屬機關請填寫一級主管以上人員(警察局含各分局長)。
(二)各衛生所請填寫主任 1 人。
(三)各級學校請填寫校長 1 人。
(四)各鄉(鎮、市公所),請填寫課長級以上人員。
(五)請依各機關組織編制、職稱順序依序填寫;倘現職職務出缺,代理或兼任者請一併填入。
(六)填列人員請以本年 3 月 15 日在職者為準。


《最新消息》公務人員協會法部分條文修正草案意見表

主旨:關於公務人員協會法部分條文修正草案,如有研提意見請填具意見表,於本( 113 )年 3 月 22 日(星期五)前免備文回傳本府人事處彙辦,無則免回,請查照。
說明:依據銓敘部本年 3 月 7 日部管三字第 1135677148 號函辦理,併檢附原函影本、公務人員協會法部分條文修正草案總說明、條文對照表及意見表各 1 份。


《最新消息》人發所於 4 月 2 日辦理全球變局下的半導體業發展態勢創新講座

主旨:為本所訂於本(113)年 4 月 2 日舉辦創新講座「全球變局下的半導體業發展態勢」,請依「薦送名額分配表」薦派足額人員參訓及轉知有意願參訓者自由報名參加,並請協助於貴單位網站公告本訊息,請查照。
說明:    
一、依據嘉義縣政府高峰會及 113 年 2 月 29 日創新講座專案會議裁示事項辦理。
(一)請嘉義縣政府民政處協助邀請本縣議員及鄉(鎮、市)長參加。
(二)請嘉義縣政府人事處、教育處、經濟發展處、勞工暨青年發展處及嘉義縣工商發展投資策進會協助轉知相關單位人員課程資訊。
二、研習目的:藉由邀請產經研究專家就「半導體產業製程」、「美中科技戰下的經營環境之變化」、「全球半導體發展之現況」、「國內半導體業產能分布與景氣情勢」、「產業中長期之發展」及「台積電在全球的布局」等議題進行精闢分析與探討,增進大家對半導體業發展態勢之瞭解,掌握全球脈動與機會,拓展國際視野。
三、研習時間: 4 月 2 日(星期二)下午 1 時 40 分至 3 時 30 分
(一)報到時間: 1 時 10 至 1 時 40 分
(二)班務介紹: 1 時 40 分至 1 時 50 分
(三)縣長致詞: 1 時 50 分至 2 時(縣長親自出席本講座)
(四)專題演講: 2 時至 3 時 30 分
四、研習地點:本所 2 樓大禮堂
五、主講人:劉佩真(台灣經濟研究院產經資料庫總監暨研究員,詳如講師簡介。)
六、演講主題: 全球變局下的半導體業發展態勢
七、研習對象:約計 400 名
(一)公教人員,其中薦送對象請薦派:
1、正、副首長及科長層級主管(含技正、專員、督學、主任、隊長、課長......等,如確實無法薦派足額之主管,亦可薦派業務承辦同仁參加。)
2、學校請薦送校長參加。
(二)工商企業、中下游廠商及民間團體
(三)民眾
八、報名方式:凡報名者全額錄取
(一)薦送報名:(本縣公教人員)
1、請各人事人員或研習業務承辦人員依「薦送名額分配表」至本所「薦送機關後端管理系統」辦理薦送報名。
2、薦送後台網址: https://www.chrdc.gov.tw/df_sys/df_login/login-1.asp
3、請於薦送系統報名,以利報到流程及薦送到訓率之統計。
4、報名期間內得於薦送系統自行更換名單(勾選原名單後刪除並重新薦送),若報名截止後已錄取人員因故無法參加,為期訓練資源充分發揮,請薦送單位務必另行核派符合本研習對象之身分者遞補,並請遞補人員於報到時告知服務人員,以利薦送到訓率之統計。
5、人事人員或研習業務承辦人員如有變更或相關資料欲做修改,請至「薦送後台-機關名單-機關資料修改」進行更新;另如被薦送人員之個人資料已有異動時,請提醒其至本所網站修改會員資料。
(二)自由報名:以下二擇一,請勿重複報名。
1、本所網站:
(1)請至本所網站「學員服務-班期報名」項下線上報名(請先註冊為會員)。
(2)自由報名網址: https://www.chrdc.gov.tw/apply/index.asp?Parser=99,5,31
2、 Google 表單:
(1)自由報名網址: https://forms.gle/rHgJekGeRZh21V4K8
(2)每張表單限填 1 人,如為 2 人以上,請分次填寫。
九、報名期限:
(一)自即日起至 3 月 27 日下午 5 時止受理線上報名。
(二)本所得視報名狀況調整報名截止期限,敬請欲報從速。
十、錄取名單:
(一)本所網站報名者於報名截止後 1 日內公告於本所網站「學員服務-班期報名」項下,點按「報名/招收人數」,即可得知全額錄取名單,或於「會員登入」輸入帳號及密碼後,點按「查看個人報名」,查詢個人錄取資訊。
(二)本所另寄發上課通知至錄取學員之信箱,請先行檢視本所網站會員相關資料,如有錯誤請修正。
十一、研習時數:課程結束後 30 日內核發全程參加之公教人員 2 小時學習時數。
十二、下列事項請學員配合遵守:
(一)請於 4 月 2 日下午 1 時 40 分前入座完成。
(二)本次課程採用「紙本簽到」方式,本所備有簽到用筆,惟為減少接觸,建議自備簽到用筆,簽到後並使用酒精(掛於禮堂布告欄旁邊之柱子上)消毒手部。
(三)請學員做好防疫保護措施,建議自備口罩並全程佩戴,如有發燒、呼吸道症狀,請做好請假程序,勿進入教室。
(四)依環保規定,舉辦研訓活動,請勿提供:各類材質之免洗餐具、包裝飲用水及一次用飲料杯等。本所備有飲水機,請自備環保杯,本所不提供紙杯。
十三、參加研習學員請機關、單位准予公假登記。
十四、學員之出缺勤狀況將視需求轉送各人事單位備查辦理。
十五、本課程將會拍照(或錄影)供成果使用,參與人員視同同意授權主辦單位使用個人相片。
十六、本課程如有未盡事宜或變更,將於本所網站「最新消息」公布,敬請隨時上網查看。
十七、檢送「薦送名額分配表」、「講師簡介」、「研習簡章」及「課程海報」各 1 份。


《最新消息》113 年公務人員特種考試身心障礙人員考試提報增列職缺

主旨: 113 年公務人員特種考試身心障礙人員考試提報增列職缺事 宜一案,請查照。
說明:    
一、依據行政院人事行政總處 113 年 3 月 4 日總處培字第 11330216302 號函辦理,併檢附原函影本 1 份。
二、各機關如有職務臨時出缺擬列入本項考試增列需用名額者, 請至行政院人事行政總處公務人員人事服務網( eCPA )( https://ecpa.dgpa.gov.tw/應用系統/D0 :考試職缺填報及錄取人員分配系統/職缺填報作業/113 年身障特考)完成填報作業,並於 113 年 3 月 20 日(星期三)前將職缺填報考試及需用人員報表傳真本府人事處,俾利進行線上審核後轉請該總處核定。


《最新消息》辦理 113 年公務人員初等考試正額(含同分正額)錄取人員相關分配作業事宜

主旨:行政院人事行政總處函以,有關辦理 113 年公務人員初等考試正額(含同分正額)錄取人員相關分配作業事宜,轉請查照。
說明:依據行政院人事行政總處 113 年 3 月 4 日總處培字第 1133021789 號函辦理,併檢附原函及附件影本各 1 份。
 


《最新消息》本府於 4 月 2 日辦理山染美學手作紓壓工作坊。

主旨:為期正視同仁之情緒與壓力,減少同仁因壓力影響工作效能之情事發生,訂於本( 113 )年 4 月 2 日(星期二),辦理「山染美學手作紓壓工作坊」,請廣為宣導並鼓勵所屬參加,請查照。
說明:    
一、依據嘉義縣政府「嘉『新』關懷列車」113 年度推動員工協助方案實施計畫辦理。
二、旨揭研習事項說明如次:
(一)研習時間:
1、第 1 場次:本年 4 月 2 日(星期二) 9 時至 11 時 50 分。
2、第 2 場次:本年 4 月 2 日(星期二) 13 時 30 分至 16 時 20 分。
(二)參加對象:本府暨所屬機關學校及公所人員,每場次至多 45 人,共計 90 人。
(三)研習地點:本縣人力發展所(創新學院)餐廳。
(四)課程內容:詳見活動簡章。
(五)報名方式:採自由報名,請於本年 3 月 15 日(星期五)前至報名網址( https://forms.gle/Sa44twKmFAh3wvjL )報名,因場地人數有限,建議有興趣者盡早報名。
(六)本活動為員工協助相關研習,提供公務人員終身學習時數,錄取學員請洽人事單位准予公假登記;重複報名者,恕不予審核。
(七)檢附本研習實施計畫及活動簡章各 1 份。


《最新消息》113 年公部門籌設職場托育設施評比計畫

主旨:檢送「113 年公部門籌設職場托育設施評比計畫」1 份,請符合評比條件之機關(單位)於 113 年 8 月 2 日(星期五)前將執行成果報告及摘要表相關資料函送行政院人事行政總處並副知本府,請查照。
說明:依行政院人事行政總處 113 年 3 月 1 日總處給字第 1134000408 號書函辦理;並檢附原書函及附件影本各 1 份。


《最新消息》請協助利用多元管道宣導「113 年公務人員高等考試三級考試暨普通考試」報名訊息

主旨:考選部書函以,請協助利用多元管道宣導「113 年公務人員高等考試三級考試暨普通考試」報名訊息,請查照。
說明:依據考選部 113 年 3 月 1 日選綜五字第 11313001631 號書函,併檢附原函及附件影本各 1 份。


《最新消息》行政院函以,為提升政府員額運用效能,轉請查照並配合辦理。

主旨:行政院函以,為提升政府員額運用效能,轉請查照並配合辦理。
說明:依據行政院 113 年 2 月 26 日院授人組字第 11320001351 號函及第 11320001352 號函副本辦理,併檢附原函影本各 1 份。


《最新消息》112 年度精進人事業務建議獎勵得獎作品建議事項一覽表

主旨:函轉「112 年度精進人事業務建議獎勵得獎作品建議事項一覽表(供各機關內部管理參考之建議)」1 份,請查照。
說明:依據本府人事處案陳行政院人事行政總處 113 年 2 月 27 日總處綜字第 1131000430 號書函辦理,併檢附原函及附件影本各 1 份。
 


《最新消息》「C.C.S.人事服務平台電子報」第 137 期出刊,歡迎下載參閱運用。

主旨:「C.C.S.人事服務平台電子報」第 137 期出刊,歡迎下載參閱運用。
說明:
 一、電子報內容係彙整每月在「最新消息」介面所公布嘉義縣政府轉知的公文及法令與相關人事訊息,每月初即迅速將上個月轉知的公文及法令編輯成電子報,並及時將新知 E-mail 傳送機關學校同仁參閱,感受人事人員超感動的貼心服務,進而達到溝通無障礙及提高行政效率與縮減蒐集公文及法令時間之目的。
 二、 C.C.S.人事服務平台電子報業已上傳於 C.C.S.人事服務平台左邊頁面之「即時飛來訊」項下之「新知雷達讚」介面,歡迎下載參閱運用。另外點選電子報內《最新消息》旁之主旨時(呈現綠色字樣),立刻迅速連結說明及附加檔案。
 三、「C.C.S.人事服務平台電子報」第 137 期網址:
https://ccs.cyc.edu.tw/modules/tadnews/newspaper.php?op=preview&npsn=210


《最新消息》113 年度法定性別友善事項一覽表

主旨:檢送 113 年度法定性別友善事項一覽表 1 份,請查照並確實辦 理。
說明:依據本府人事處案陳行政院人事行政總處 113 年 2 月 26 日總處綜字第 1131000407 號書函辦理。


《最新消息》嘉義縣政府人事處所屬人事機構 113 年度人事業務績效考核實施計畫

主旨:檢送「嘉義縣政府人事處所屬人事機構 113 年度人事業務績效考核實施計畫」1 份,請查照。
說明:    
一、依行政院所屬各級人事機構人員設置管理要點辦理。
二、為使人事業務績效考核制度更符績效管理精神,本( 113 )年度共同考核項目之訂定,係參照行政院人事行政總處所訂本年度人事業務績效考核項目及評分標準,並配合本處本年度施政目標,逕依各受考人事機構實際辦理情形、專項報送之資料等 2 方式計分;至績優項目、加分項目,仍請依特定時程及方式報送。
三、旨揭計畫及附件置於本處檔案下載區,請自行下載運用。


《最新消息》114 年度高普初等考試、地方特考、身障特考、升官等考試計畫調查表

主旨:「114 年度高普初等考試、地方特考、身障特考、升官等考試計畫調查表」查填一案,請依業務需要,於 113 年 3 月 5 日(星期二)前上網覈實查填,請查照。
說明:    
一、依據行政院人事行政總處 113 年 2 月 26 日總處培字第 11300121281 號函辦理,併檢附原函影本 1 份。
二、請各人事業務及人事資訊專責輔導區輔導員協助輔導機關(學校)依限填報完成;如無預定需求人數,仍應於調查表系統中點選「調查表報送完成」,以完成報送程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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