C.C.S. 人事服務平台電子報第 139 期
◎ 訂閱網址:http://ccs.cyc.edu.tw ◎ 發報時間:2024-05-06
《最新消息》113 縣外介聘個別規定【南投縣】
主旨:函轉有關擬申請縣外介聘至南投縣國民小學之教師相關應知悉事項,請查照。
說明:
一、依據南投縣政府 113 年 4 月 22 日府教學字第 1130099410 號函辦理。
二、檢附原函 1 份。
《最新消息》113 縣外介聘個別規定【苗栗縣】
主旨:轉知欲申請他縣市介聘至苗栗縣通霄國民中學之教師相關應知悉事項,請欲申請介聘之教師宜審慎選填志願,請查照。
說明:
一、依據苗栗縣政府 113 年 4 月 22 日府教務字第 1130083649 號函辦理。
二、檢附原函 1 份。
《最新消息》修正本縣 112 學年度縣立高國中班級教師(含專任運動 教練及軍訓教官)員額編制對照表
主旨:檢送修正本縣 112 學年度縣立高國中班級教師(含專任運動 教練及軍訓教官)員額編制對照表 1 份,並自 113 年 4 月 18 日 起生效,請查照。
說明:本次修正大埔國中小新增一名編餘教師員額。
《最新消息》修正「嘉義縣國民中學教師申請縣內介聘注意事項」部分規定
主旨:修正「嘉義縣國民中學教師申請縣內介聘注意事項」部分規定,並自即日起生效,請查照。
說明:檢送「嘉義縣國民中學教師申請縣內介聘注意事項部分規定修正規定」(含附件)及「嘉義縣國民中學教師申請縣內介聘注意事項部分規定修正規定對照表」(含附件)各 1 份。
《最新消息》辦理本府公務人員本 113 年 1 月至 4 月平時考核
主旨:為辦理本府公務人員本( 113 )年 1 月至 4 月平時考核,請本府各處於本年 5 月 15 日(星期三)前將記錄完竣之公務人員平時考核紀錄表送本府人事處(考核訓練科)彙辦,並請依相關規定辦理平時考核,勿流於形式,請查照配合辦理。
說明:
一、查「行政院及所屬各機關公務人員平時考核要點」第 4 點規 定略以,平時成績考核紀錄及獎懲,應為考績評定分數之重 要依據。各機關主管人員每年 4 月、 8 月應考核屬員之平時成 績,並將受考人之優劣事蹟記錄於平時成績考核紀錄表。主 管人員應就考核結果,提出對受考人培訓或調整職務等具體 建議,並將考核結果有待改進者,提醒受考人瞭解。平時成績考核紀錄表並至少每半年密陳機關首長核閱 1 次。
二、次查「行政院限制所屬公務人員借調及兼職要點」第 9 點第 1 項規定:「借調人員於借調期間,其平時考核與差假由借調 機關負責辦理,並於每年年終或借調期滿歸建時,將平時考 核及差假勤惰有關資料,送其本職機關,作為獎懲及考績之 依據,遇有具體功過發生時,則依上述程序及權責隨時辦理 。」準此,借調人員於借調期間之平時考核,應由借調機關 負責辦理,請併同於旨揭期限送本府人事處。
三、另依平時成績考核紀錄表附記五規定略以,受考人當次考評 項目中有 D 或 E 者,主管長官應與當事人面談,就其工作計畫、目標、方法及態度等進行溝通討論,面談內容及結果應 記錄於「面談紀錄」欄,以提升其工作績效,並作為年終考績評列等第及機關人事管理之重要依據。請相關單位主管辦 理平時考核時,確依上開規定辦理。
四、本府各處處長(主計處、政風處除外)暨所屬一級機關(消 防局、衛生局、環境保護局、財政稅務局、文化觀光局、社 會局及公共汽車管理處)首長之平時考核紀錄表亦請填寫後 於旨揭期限逕送本府人事處彙整;本府所屬二級機關(家畜 疾病防治所、各戶政及各地政事務所)首長之平時考核紀錄 表請於旨揭期限前先送本府相關單位彙整後,送本府人事處 彙陳。
五、請本府各處就本年 4 月 30 日前離職人員(如附件四名冊), 就其至離職前任職表現進行考核,並請將其等之平時考核紀 錄表於旨揭期限前先送本府相關單位彙整後,送本府人事處 彙陳。
六、副本抄送本府所屬各機關學校、各鄉鎮市公所及各鄉鎮市民 代表會,請參照本函依權責辦理,平時考核紀錄表除說明四 所列機關首長外,餘請自行留存,毋須寄送本府。
七、檢附公務人員平時成績考核紀錄表及相關規定各 1 份。
《最新消息》公務人員於原服務機關涉及性別平等工作法之性騷擾案件,而嗣後調任為機關首長時之處理疑義
主旨:公務人員於原服務機關涉及性別平等工作法之性騷擾案件,而嗣後調任為機關首長時之處理疑義一案,轉請查照。
說明:依據行政院人事行政總處 113 年 4 月 22 日總處培字第 1130014111 號函辦理;併檢附原函影本 1 份。
《最新消息》修正公務人員加給給與辦法部分條文
主旨:檢送考試院、行政院民國 113 年 3 月 30 日會同修正發布之公務人員加給給與辦法部分條文修正條文、總說明及條文對照表各 1 份,請查照。
說明:依據本府人事處案陳銓敘部 113 年 4 月 3 日部銓二字第 1135687393 號函辦理;並檢附原函及附件影本各 1 份。
《最新消息》為維護各機關學校人員英檢等級與涉外人員名單之正確性,請依說明事項配合辦理。
主旨:為維護各機關學校人員英檢等級與涉外人員名單之正確性,請依說明事項配合辦理,請查照。
說明:
一、依據本府人事處案陳行政院人事行政總處 113 年 4 月 1 日總處培字第 1133022284 號書函辦理。
二、為瞭解各機關所屬人員通過英語檢定情形及機關內辦理涉外事務人員名單,請配合至「人力資源管理資訊系統( WebHR )」維護相關資料。茲就具體作法說明如次:
(一)落實登載機關人員英檢資料:請調查及維護機關人員英檢資料,並於 WebHR 系統 51 專長欄位登載及鎖定、登載本年度機關新進人員(含考試錄取人員及調任人員)英檢資料、更新各機關學校人員是否有通過更高級別英語檢定及取得相關證書。
(二)維護處理國際事務人員、處理與英語高度相關業務人員名單之正確性:
1、請檢視機關內是否有處理國際事務,或與英語高度相關業務之人員,並請於 WebHR 建置人員名冊,並定期維護其正確性。
2、倘各機關前已完成上揭名冊建立,仍請檢視該涉外業務之承辦人員是否有所變動並請維護相關資料。
三、另設有專任人事機構之機關學校,請將上開調查及維護情形填列於「113 年度人事業務績效考核『WebHR 英檢等級及涉外人員名單正確性』項目執行檢核表」,並於 113 年 8 月 30 日前以電郵方式傳送至本府本案承辦人信箱。
四、檢附該總處書函及本縣項目執行檢核表各 1 份。
《最新消息》新增、刪除須辦理特殊查核職務一覽表
主旨:新增、刪除須辦理特殊查核職務一覽表,業經行政院會同考試院於 113 年 4 月 23 日公告,檢附行政院、考試院公告及上開一覽表各 1 份,請查照
說明:依據行政院人事行政總處 113 年 4 月 23 日總處培字第 11300010374 號函辦理,併檢附原函及附件影本各 1 份。
《最新消息》請協助利用多元管道宣導「113 年專技高考會計師、不動產估價師、專利師、民間之公證人考試」報名訊息
主旨:考選部書函以,請協助利用多元管道宣導「113 年專技高考會計師、不動產估價師、專利師、民間之公證人考試」報名訊息,請查照。
說明:依據考選部 113 年 4 月 22 日選綜五字第 11313003191 號書函辦理,併檢附原函及附件影本各 1 份。
《最新消息》有關退休(伍)軍公教人員按月支(兼)領之退休金(俸)因 113 年 1 月 1 日定期退撫(除)給與調整,致超過新臺幣 2 萬 8,000 元者,請專案列冊繼續發給年終慰問金、三節慰問金及子女教育補助。
主旨:有關退休(伍)軍公教人員按月支(兼)領之退休金(俸)因 113 年 1 月 1 日定期退撫(除)給與調整,致超過新臺幣 2 萬 8,000 元者,請專案列冊繼續發給年終慰問金、三節慰問金及子女教育補助,請查照。
說明:依據行政院 113 年 4 月 23 日院授人給字第 11340006403 號函辦理;並檢附原函影本 1 份。
《最新消息》113 年退休(伍)軍公教人員年終慰問金發給對象,按月支(兼)領退休金(俸)之基準數額,業經行政院 113 年 4 月 23 日院授人給字第 11340006401 號公告為新臺幣 2 萬 8,000 元以下。
主旨: 113 年退休(伍)軍公教人員年終慰問金發給對象,按月支(兼)領退休金(俸)之基準數額,業經行政院 113 年 4 月 23 日院授人給字第 11340006401 號公告為新臺幣 2 萬 8,000 元以下,請查照。
說明:依據行政院 113 年 4 月 23 日院授人給字第 11340006402 號函辦理;並檢附原函及公告影本各 1 份。
《最新消息》政院人事行政總處函以,有關聘(僱)用計畫書(表)之核定,毋須受公務人員任用法第 26 條之 1 第 1 項規定之限制一案。
主旨:行政院人事行政總處函以,有關聘(僱)用計畫書(表)之核定,毋須受公務人員任用法第 26 條之 1 第 1 項規定之限制一案,請查照。
說明:依據行政院人事行政總處 113 年 4 月 11 日總處組字第 1130014087 號函辦理,並檢附原函影本 1 份。
《最新消息》行政院人事行政總處函以,有關辦理 112 年特種考試地方政府公務人員考試三等考試客家事務行政類科、公職專技人員類科及四等考試客家事務行政類科正額(含同分正額)錄取人員相關分配作業事宜
主旨:行政院人事行政總處函以,有關辦理 112 年特種考試地方政府公務人員考試三等考試客家事務行政類科、公職專技人員類科及四等考試客家事務行政類科正額(含同分正額)錄取人員相關分配作業事宜,請查照。
說明:依據行政院人事行政總處 113 年 4 月 17 日總處培字第 1133022996 號函辦理,併檢附原函及附件影本各 1 份。
《最新消息》函轉因應最高行政法院 110 年度上字第 19 號判決意旨,配合修正主管機關依教師法第 14 條第 1 項第 4 款至第 11 款、第 15 條第 1 項規定解聘且終身或一定期間不得聘任為教師之核准作業程序一案
主旨:函轉因應最高行政法院 110 年度上字第 19 號判決意旨,配合修正主管機關依教師法第 14 條第 1 項第 4 款至第 11 款、第 15 條第 1 項規定解聘且終身或一定期間不得聘任為教師之核准作業程序一案,請查照。
說明:
一、依據教育部國教署 113 年 4 月 16 日臺教國署人字第 1136000671 號函辦理。
二、查最高行政法院 110 年度上字第 19 號判決,將 103 年 1 月 8 日修正公布之教師法 14 條第 2 項「解聘與議決 1 年不得聘任為教師」案件(類同現行教師法第 15 條第 1 項),定性為不同行為主體所為之行政行為,其法律性質及救濟途徑如下:
(一)關於學校對於教師解聘部分:公立學校對其所屬教師所為解聘,係基於聘任契約所為意思表示。教師認為學校之解聘不合法,係對聘任契約法律關係存否之爭執,應對學校提起確認聘任法律關係存在之訴。
(二)關於教師因解聘之事由所另受議決一定期間不得聘任為教師部分:剝奪教師受聘於全國各級學校之職業選擇自由,已非教師與原聘任學校間之聘任契約法律關係範圍,核為單方具有規制效力之行政處分。教師對一定期間不得聘任為教師之處分,應以核准之主管機關為被告提起行政訴訟。
三、前開判決見解將原由學校決議後報主管機關核准之單一處分,拆分為「解聘」與「管制一定期間不得聘任為教師」,其中「解聘」仍由學校為之,而「管制一定期間不得聘任為教師」則由主管機關最終決定並作成處分。是以,倘學校報請主管機關核准擬依教師法第 14 條第 1 項第 4 款至第 11 款(解聘且 1 至 4 年不得聘任為教師)規定處置教師,主管機關核准程序應分為兩函方式,其中一函為核復學校所報解聘案件,另函為主管機關書面通知當事教師有關管制一定期間不得聘認為教師之處分。
四、茲以教師法適用對象包含公、私立學校編制內專任教師,前開作法於公、私立學校應為一致性處理。又為使教師解聘生效日期與管制生效日期一致,主管機關所作管制處分生效日期,應以附附款行政處分之方式處理(敘寫方式如「管制處分自學校解聘通知送達之次日併同生效」),併請學校於解聘函文寄送時,代為轉交送達教師。
五、至教師法第 14 條第 1 項第 1 款至第 3 款情形,依同條第 2 項規定免報主管機關核准而由學校逕予解聘,該管制係依法發生效果不待核准,併敘。
六、檢附教育部國教署原函、教育部核准高級中等以下學校所報案件、通知教師管制期間兩函範本及最高行政法院 110 年度上字第 19 號判決修正教師解聘案件作業流程懶人包各 1 份。
《最新消息》修正高級中等以下學校教師解聘不續聘停聘或資遣辦法
主旨:「高級中等以下學校教師解聘不續聘停聘或資遣辦法」,業經教育部於中華民國 113 年 4 月 17 日以臺教授國部字第 1136000669A 號令修正發布,茲檢送發布令影本及修正條文(含修正總說明及對照表)各 1 份,請查照。
說明:
一、依據教育部 113 年 4 月 17 日臺教授國部字第 1136000669D 號函辦理。
二、本案電子檔得於教育部主管法規查詢系統( https://edu.law.moe.gov.tw )下載。
三、若對本法規條文有任何疑問,請逕洽教育部國民及學前教育署李小姐,電話:( 04 ) 3706-1538 。
《最新消息》請鼓勵所屬公教員工參加本府 113 年度未婚聯誼暨環境教育活動
主旨:請鼓勵所屬公教員工參加本府 113 年度未婚聯誼暨環境教育活動,並請於本( 113 )年 5 月 10 日(星期五)前完成報名,請查照。
說明:
一、依據 113 年本府所機關環境教育實施計畫辦理;並檢附「有緣來嘉-朴拾城意」活動行程表及報名表各 1 份。
二、旨揭活動及報名資訊:
(一)活動日期:本年 5 月 24 日(星期五)。
(二)活動地點:本縣朴子市藝文活動中心、水道頭文化園區、刺繡文化館、朴子配天宮、蒜頭糖廠-蔗埕文化園區、冷研碳索館。
(三)參加對象:本府暨所屬機關學校未婚公教員工(含約聘僱人員、技工、工友、駕駛及臨時人員等),報名時應檢附現職派令影本(或識別證、在職證明等足資證明身分之文件)及身分證影本(黏貼於報名表上)。
(四)報到地點:本縣人力發展所(嘉義縣太保市祥和二路東段 8 號)。
(五)報名方式:至本府人事處網頁檔案下載區下載報名表,以電子郵件傳復承辦人( taiwan1121@mail.cyhg.gov.tw )完成報名;報名成功者於活動 7 日前以公文個別分送並副知服務機關學校,未錄取人員以簡訊另行通知。
三、參加人員是日以「公假」登記參加,學校教師除得以公假登記參加外,所遺課務由學校排代,並於活動完畢後核發 4 小時環境教育學習時數。
《最新消息》教育部修正「各直轄市縣(市)政府及師資培育之大學申請辦理高級中等以下學校及幼兒園教師證書注意事項」第 6 點之 1 及第 3 點附件 7 、附件 7 之 2
主旨:函轉教育部修正「各直轄市縣(市)政府及師資培育之大學申請辦理高級中等以下學校及幼兒園教師證書注意事項」第 6 點之 1 及第 3 點附件 7 、附件 7 之 2 ,檢送發布令及行政規則修正規定各 1 份,請查照。
說明:
一、依據該部 113 年 4 月 12 日臺教師(四)字第 1132600919B 號函辦理。
二、本案電子檔得於該部主管法規查詢系統( https://edu.law.moe.gov.tw )下載。若對旨揭行政規則修正有任何疑問,請逕洽該部師資培育及藝術教育司蕭科員,電話:( 02 ) 7736-5540 。
《最新消息》113 縣外介聘個別規定【新竹縣】
主旨:函轉有關擬申請縣外介聘至新竹縣竹北市安興國民小學之教師相關應知悉事項,請查照。
說明:
一、依據新竹縣政府教育局 113 年 4 月 11 日教學字第 1135012775 號函辦理。
二、檢附原函 1 份。
《最新消息》修正「嘉義縣國民中學處室組別名稱及總額標準表」
主旨:修正「嘉義縣國民中學處室組別名稱及總額標準表」,並自 113 學年度(113 年 8 月 1 日)起實施,請查照。
說明:檢送「嘉義縣國民中學處室組別名稱及總額標準表修正規定」及「嘉義縣國民中學處室組別名稱及總額標準表修正規定對照表」各 1 份。
《最新消息》嘉義縣 113 年公立國民中小學暨幼兒園教師縣外介聘積分審查須知暨積分審查應附證明文件一覽表
主旨:檢送「嘉義縣 113 年公立國民中小學暨幼兒園教師縣外介聘積分審查須知暨積分審查應附證明文件一覽表」,請轉知欲申請縣外介聘之教師,並請學校配合辦理,請查照。
說明:
一、依據公立國民小學及國民中學教師介聘辦法(以下簡稱介聘辦法)暨 113 年公立國民中小學暨幼兒園教師介聘他縣市服務作業要點(以下簡稱本要點)辦理。
二、申請人應依作業日程表上網填報個人基本資料、應聘科(類)別、介聘縣市及志願學校等資料,請申請人自行至公立國民中小學暨幼兒園教師申請介聘他縣市電腦作業系統填報。
(一)上網登錄填報時間: 113 年 4 月 19 日(星期五)至 113 年 4 月 29 日(星期一)。
(二)現場積分審查時間: 113 年 5 月 1 日(星期三)上午 9 時至 11 時 30 分及下午 1 時至 3 時,逾時不予受理;審查地點為本縣蒜頭國小學生活動中心。
三、其餘重要事項提醒如下:
(一)依介聘辦法第 5 條第 3 項規定:「教師因非自願超額調校或裁併校之情事,致未能符合第一項規定在現職學校實際服務滿六學期以上者,其於原校與現職學校之實際服務年資應予併計。」,上開規定係審酌教師超額至他校,如屬非自願超額調校或裁併校之情事,其實際服務年資中斷,非屬歸責其個人之事由,爰教師於原校與現職學校之實際服務年資應予併計,請申請人檢附「前一學校服務證明(需載明非自願超額)」及「超額介聘函」,否則不予採認。
(二)依本要點第 6 點第 1 項第 2 款規定:「於現職學校實際服務滿四學期以上因結婚或生活不便,有具體事實並檢附佐證資料,經服務學校同意者,得申請介聘。另申請留職停薪之教師,應經主管教育行政機關核准於介聘生效日期(當年 8 月 1 日)前回職復薪。」
1、上述生活不便,由學校依個案事實認定之。本項係基於教師特殊需求,予以提供縮短介聘年限之例外規定,換言之,於現職學校實際服務滿四學期以上,未滿六學期,雖可以此為生活不便事由提出申請,但不採計育嬰或應徵服兵役而留職停薪期間之年資。
2、若介聘教師有因結婚或生活不便之具體事實者,請檢附學校核准之簽陳資料;另留職停薪教師需附本縣同意復職之備查公文。
(三)依本要點第 7 點第 2 項規定略以,「教師申請介聘非現職服務學校之聘任教科(類)別,須取得該科(類)別教師證後,在該科(類)別最近 3 年內任教 1 年以上之證明文件(當年度每週應授正式課程時數 2 分之 1 以上)」,如有上述情形,請檢附「教師授課證明書」(如附件)。
(四)依本要點第 9 點規定略以,「申請檢附之證件除申請教師年資採計至當年 7 月 31 日外,餘一律採計至開放教師上介聘網站填報資料截止日(113 年 4 月 29 日),並應檢附正本及影本各 1 份,影本資料請逐一彙整核章,並加蓋『與正本相符』。」
(五)依申請表「服務年資」欄位有關「公立學校暨幼兒園服務年資滿( )年」,依填表說明第五點係指正式教師於公立高級中等以下學校暨幼兒園之服務年資(除育嬰或應徵服兵役而留職停薪之年資得採計外,不含各項留職停薪期間之年資)。請介聘教師檢附「歷任學校服務證明」。
(六)有關申請表「在本縣最近五年研習之積分」項目,請申請人填寫「教師研習進修時數證明書」(如附件),並檢附研習或進修資料,送服務學校審查後核章,審查當日檢附證明書及學校同意進修文件、成績單或學分證明書(無則免附)等資料。
(七)學校開立在職或服務證明,請加註以下事項:
1、加註任教類(科)別。
2、如有留職停薪請加註期間及性質。
3、在本縣學校、幼兒園兼任處(室)主任、園長、組長、副組長、人事、主計、導師等職務,需註明兼任上開職務之起迄日期。
4、加註於現職服務學校「到職原因」。
(八)申請介聘原因為本要點第 8 點第 1 項第 2 款第 1 目「配偶不在同一縣市服務,申請介聘至配偶服務之縣市,自結婚後,凡配偶已在該地連續服務一年以上者給九十分(不含兼課、兼職)。」者,配偶之服務證明書請註明服務起訖、服務單位所在地地址及電話。
《最新消息》行政院人事行政總處公務人力發展學院前瞻講堂第 31 期場次
主旨:檢送本學院(南投院區)「前瞻講堂」第 31 期場次表 1 份(如附件 1 ),請轉達貴屬同仁踴躍報名參加,請查照。
說明:
一、旨揭講堂系「名人講座」系列,特邀請國立臺灣大學葉丙成教授主講「勇於改變,勇於與眾不同」。
二、本講堂訂於 113 年 5 月 10 日(星期五)上午 10:10 至 12:00 辦理,參加人員請於同年月 3 日前完成線上報名手續,限額 150 名,額滿為止。
三、線上報名請至本學院全球資訊網( https://www.hrd.gov.tw )首頁,點選「學員」/「訓練需求及學習服務」/「學員(公務人員)」,以帳號密碼或自然人憑證登入,點選左方「學員個人報名」,找到「前瞻講堂」,點選「我要報名」,確認個人資料及葷素食等選項後,點選「儲存」,「前瞻講堂」右側欄位出現「公務人力發展學院彙整中」,表示已完成報名(詳如附件 2-線上報名流程)。
四、完成報名人員請核予公假登記,並請於演講活動當天上午 9:30 至 10:00 到本學院南投院區(南投市中興新村光明路 1 號)文教大樓國際會議廳報到,完成線上報名且全程參與人員給予 2 小時之學習時數認證,演講結束請至學員餐廳用餐(桌餐,用餐時間 12:00 至 12:40)。
《最新消息》銓敘部函以,為應專門職業及技術人員轉任公務人員條例相關規定之修正或廢止,該部相關函釋停止適用。
主旨:銓敘部函以,為應專門職業及技術人員轉任公務人員條例相關規定之修正或廢止,該部相關函釋停止適用,請查照。
說明:依據本府人事處案陳銓敘部 113 年 4 月 16 日部特二字第 1135692483 號函辦理,併檢附原函及附件影本各 1 份。
《最新消息》檢送「性騷擾防治措施申訴及懲戒規範(範本)」、「性騷擾防治措施及申訴處理規範訂修情形調查表(總表)」及「性騷擾防治措施及申訴處理規範訂修情形檢核表(詳表)」各 1 份,請各機關學校參酌修正內部性騷擾防治規範並於函頒時併同副知本府,另請於本( 113 )年 6 月 14 日(星期五)前將上開相關表件逕送本府人事處彙辦。
主旨:檢送「性騷擾防治措施申訴及懲戒規範(範本)」、「性騷擾防治措施及申訴處理規範訂修情形調查表(總表)」及「性騷擾防治措施及申訴處理規範訂修情形檢核表(詳表)」各 1 份,請各機關學校參酌修正內部性騷擾防治規範並於函頒時併同副知本府,另請於本( 113 )年 6 月 14 日(星期五)前將上開相關表件逕送本府人事處彙辦,請查照。
說明:
一、依據行政院人事行政總處 113 年 4 月 2 日總處培字第 1133022298 號書函及本府 113 年 3 月 11 日府人考字第 1130061314 號函(諒達)辦理。
二、為協助本府所屬各機關(構)修訂內部性騷擾防治規範,爰制定「性騷擾防治申訴及懲處規範(範本)」1 份,請各機關參酌儘速修訂,並請於函頒下達內部單位時,併同副知本府人事處(請於本年 6 月 14 日前頒訂)。
三、依性工法第 13 條第 1 項及性騷法第 7 條第 1 項規定,機關人數為 10 人以上未滿 30 人之情形應訂定申訴管道,並在工作場合公開揭示,無須訂定性騷擾防治措施、申訴及懲戒等規範。惟為完善本縣各機關性騷擾防治之規範,請未達前揭人數標準之機關衡酌依前揭範本訂定內部規定。
四、另為瞭解各機關(構)性騷擾防治規範訂修情形,請各機關於本年 6 月 14 日(星期五)填復下列調查表及檢核表:
(一)「性騷擾防治措施及申訴處理規範訂修情形調查表(總表)」:倘設有所屬機關者(例如:警察局、衛生局、文化觀光局及各鄉鎮市公所)請一併彙整所屬機關辦理情形後填列之。
(二)「性騷擾防治措施及申訴處理規範訂修情形檢核表(詳表)」:本表係採一機關一表(一檔案)方式填列,檔案命名方式及填表說明請詳閱表內備註事項。
(三)上開表件電子檔案請依限以電郵方式傳送本府承辦人( s8512@mail.cyhg.gov.tw )。
五、檢附該總處函、性騷擾防治措施申訴及懲戒規範(範本)、性工法及性騷法相關書表(範本)及宣導海報各 1 份。
《最新消息》請協助利用多元管道宣導「113 年司法、調查、海巡特考及 113 年法官遴選資格考試」報名訊息
主旨:考選部書函以,請協助利用多元管道宣導「113 年司法、調查、海巡特考及 113 年法官遴選資格考試」報名訊息,請查照。
說明:依據考選部 113 年 4 月 11 日選綜五字第 11313002771 號書函辦理,併檢附原函及附件影本各 1 份。
《最新消息》行政院人事行政總處公務人力發展學院 113 年 6 月份自由報名班期
主旨:行政院人事行政總處公務人力發展學院辦理本( 113 )年 6 月份自由報名班期,請轉知貴屬人員踴躍報名參加,請查照。
說明:
一、依據行政院人事行政總處公務人力發展學院 113 年 4 月 8 日人發綜字第 1130300424 號函辦理;併檢附前揭來函及附件各 1 份。
二、旨揭班期注意事項說明如次:
(一)課程內容:「科技發展與趨勢系列課程-AI 人工智慧」遠距課程 1 門。
(二)報名方式:至該學院訓練需求及學習服務( https://service.hrd.gov.tw/),以自然人憑證或個人帳密登入後,由學員個人專區之「學員個人報名」完成線上報名作業。
(三)注意事項:
1、為免影響機關業務,請轉知所屬人員於報名前,應依內部作業程序,取得機關首長或單位主管同意。
2、辦理薦送報名時請先告知參訓人員課程資訊,並填列正確電子郵件帳號,俾利研習資訊通知。
三、為響應節能減碳政策,本班期不提供紙本講義,請參訓學員於開訓前 3 日至該學院全球資訊網或「e 等公務園」APP 下載課程講義,並請遵守著作權法相關規範,講義僅提供當期課程使用,不得任意轉載利用。
《最新消息》嘉義縣政府暨所屬各機關 113 年度提列公務人員考試 職缺獎勵措施
主旨:檢送「嘉義縣政府暨所屬各機關 113 年度提列公務人員考試 職缺獎勵措施」,並自 113 年 1 月生效,請查照。
《最新消息》「C.C.S.人事服務平台電子報」第 138 期出刊,歡迎下載參閱運用。
主旨:「C.C.S.人事服務平台電子報」第 138 期出刊,歡迎下載參閱運用。
說明:
一、電子報內容係彙整每月在「最新消息」介面所公布嘉義縣政府轉知的公文及法令與相關人事訊息,每月初即迅速將上個月轉知的公文及法令編輯成電子報,並及時將新知 E-mail 傳送機關學校同仁參閱,感受人事人員超感動的貼心服務,進而達到溝通無障礙及提高行政效率與縮減蒐集公文及法令時間之目的。
二、 C.C.S.人事服務平台電子報業已上傳於 C.C.S.人事服務平台左邊頁面之「即時飛來訊」項下之「新知雷達讚」介面,歡迎下載參閱運用。另外點選電子報內《最新消息》旁之主旨時(呈現綠色字樣),立刻迅速連結說明及附加檔案。
三、「C.C.S.人事服務平台電子報」第 138 期網址:
https://ccs.cyc.edu.tw/modules/tadnews/newspaper.php?op=preview&npsn=211
《最新消息》國家文官學院成立「文官愛讀冊」Podcast 頻道
主旨:為擴大公務同仁公餘時間學習管道,國家文官學院成立「文官愛讀冊」Podcast 頻道,請轉知所屬人員多加利用,請查 照。
說明:依據國家文官學院 113 年 4 月 9 日國院數字第 1130860030 號函 辦理;併檢附原函及附件影本各 1 份。
《最新消息》參與「0403 花蓮震災」救助事項工作人員加班費支給事宜,請依各機關加班費支給辦法第 5 條第 1 項規定,本權責從優、從速、從簡辦理。
主旨:參與「0403 花蓮震災」救助(含現場救災、救援以及後續復原、復建等)事項工作人員加班費支給事宜,請依各機關加班費支給辦法第 5 條第 1 項規定,本權責從優、從速、從簡辦理,請查照。
說明:
一、依行政院人事行政總處 113 年 4 月 8 日總處給字第 1134000699 號函辦理;並檢附原函影本 1 份。
二、本案相關作業併請依「嘉義縣政府及所屬機關學校加班費管制要點」第 5 點規定辦理。
《最新消息》嘉義縣政府人事處及所屬人事機構預計 114 年 1 月至 115 年 2 月退休或調職調查表
主旨:檢送「嘉義縣政府人事處及所屬人事機構預計 114 年 1 月至 115 年 2 月退休或調職調查表」1 份,請查照。
說明:
一、為填報本( 113 )年特種考試地方政府公務人員考試用人需 求,貴屬人事人員如預計於 114 年 1 月至 115 年 2 月辦理退休或 異動(調離)者,請於本年 4 月 26 日(星期五)前,將旨揭 調查表回傳本處,若於該期間無退休或異動(調離)規劃者亦請回傳。
二、旨揭調查表僅供本縣專任人事人員提缺參據,如欲退休人員 屆時請依本處退休福利科退休預算調查公文填具相關表件。
《最新消息》檢送「嘉義縣政府 114 年度挹注公務人員退休撫卹基金經費表」及「112 年度退休公務人員調降退休所得節省經費挹注退撫基金調整清冊」
主旨:檢送「嘉義縣政府 114 年度挹注公務人員退休撫卹基金經費表」及「112 年度退休公務人員調降退休所得節省經費挹注退撫基金調整清冊」各 1 份,各機關如有應異動情形者,請於「113 年 5 月 10 日」前,檢具異動原因相關佐證資料,及填具調整清冊(EXCEL 檔及核章後之 PDF 檔),並以電子公文函復本府(如無異動情形,毋須函復),請查照。
說明:
一、依據銓敘部 113 年 3 月 25 日部退二字第 11356838601 號函辦理。
二、依銓敘部 112 年 12 月 4 日 112 年度挹注經費作業注意事項略以,旨揭經費表挹注金額如有變動,將列入下年度併同調整。如經比對,確有異動情形,檢具異動原因及相關佐證資料,填具調整清冊函送本府,經層轉銓敘部審核無誤後,將列入下一年度挹注經費金額併同調整。另,為利審核,務必使用附件之調整清冊,並於填寫調整清冊前,請詳閱填寫說明,併予敘明。
《最新消息》2024 年臺灣公共行政與公共事務系所聯合會年會暨國際學術研討會-「性別平等職能培力」場次
主旨: 2024 年臺灣公共行政與公共事務系所聯合會年會暨國際學術研討會-「性別平等職能培力」場次,請鼓勵所屬同仁踴躍參與,轉請查照。
說明:依據國家文官學院 113 年 4 月 9 日國院交字第 1130660034 號函辦理;併檢附原函影本 1 份。
《最新消息》嘉義縣政府 113 年度專(兼)任(辦)人事人員網際網路版人力資源管理資訊系統( WebHR )回流教育訓練
主旨:檢送「嘉義縣政府 113 年度專(兼)任(辦)人事人員網際網路版人力資源管理資訊系統( WebHR )回流教育訓練」課程表及參訓人員名冊各 1 份,請查照並轉知貴屬參訓。
說明:
一、依據「嘉義縣政府 113 年度專(兼)任(辦)人事人員網際網路版人力資源管理資訊系統回流教育訓練實施計畫」辦理。
二、為增進本府暨所屬專(兼)任(辦)人事人員熟稔運用「網際網路版人力資源管理資訊系統( WebHR )」,以及強化「人事服務網( eCPA )」各項系統之基本操作知能,特辦理旨揭回流教育訓練。
三、本教育訓練相關注意事項臚列如次:
(一)訓練日期及地點:自本( 113 )年 5 月 6 日(星期一)起至 6 月 12 日(星期三)止每週 2 日,於本府 2 樓電腦教室進行,共計辦理 6 場次(課程表如附件 1 )。
(二)訓練對象:
1、參訓人員(名冊如附件 2 )請依排定場次出席;倘無法出席或欲更換場次者,務請提前告知。
2、專任人事人員如有參訓需求者,請於本年 4 月 22 日(星期一)前免備文填妥報名表寄送本府人事處( elmolin@mail.cyhg.gov.tw )。
(三)專任人事人員經本府聘請擔任本教育訓練講座者,授課期日請惠予公假登記。
(四)參訓人員請攜帶自然人憑證,並依實際出席情形登錄終身學習時數。
《最新消息》112 年度退休公立學校教職員調降退休所得節省經費挹注退撫基金金額調整作業案
主旨: 112 年度退休公立學校教職員調降退休所得節省經費挹注退撫基金金額調整作業案,相關事項請依說明辦理,請查照。
說明:
一、依據教育部 113 年 4 月 2 日臺教人(四)字第 1134201110 號函辦 理。
二、本次調整作業程序說明如下:
(一)如有 107 年度至 112 年度挹注金額應調整情形,請於 113 年 5 月 10 日(星期五)以前填復「107 年度至 112 年度退休教職員調降退休所得節省經費挹注退撫基金調整表」,並將該表件 excel 檔及核章後 PDF 檔以電子郵件寄送本府人事處( wowo410@mail.cyhg.gov.tw ),無調整情形者免復。
(二)另依教育部 112 年 12 月 7 日臺教人(四)字第 1124203759 號書函送 112 年度挹注經費作業說明,會議確認 112 年度各主管機關挹注經費之金額後,如有異動,依作業程序報經該部確認無誤後,一律於下一年度併同調整。是以,前開應調整挹注金額經該部確認後,均列入 113 年度挹注基金金額併同調整。
三、檢送「107 年度至 112 年度退休教職員調降退休所得節省經費挹注退撫基金調整表」及填寫範例各 1 份。
《最新消息》113 縣外介聘個別規定【新竹縣】
主旨:函轉有關擬申請縣外介聘至新竹縣立北平華德福實驗學校之教師相關應知悉事項,請查照。
說明:
一、依據新竹縣政府教育局 113 年 4 月 3 日教學字第 1135012700 號函辦理。
二、檢附原函 1 份。
《最新消息》113 縣外介聘個別規定【屏東縣】
主旨:函轉有關擬申請縣外介聘至屏東縣之教師相關應知悉事項,請查照。
說明:
一、依據屏東縣政府 113 年 3 月 29 日屏府教學字第 11311761800 號函辦理。
二、檢附原函 1 份。
《最新消息》113 縣外介聘個別規定【桃園市】
主旨:轉知桃園市仁美國中附設華德福實驗國中小之介聘他縣(市)服務注意事項,請轉知欲申請介聘之教師審慎選填志願,請查照。
說明:
一、依據桃園市政府教育局 113 年 4 月 3 日桃教中字第 1130028344 號函辦理。
二、檢附原函 1 份。
《最新消息》嘉義縣國民中小學校長遴選作業要點修正規定第 10 點勘誤表
主旨:檢送「嘉義縣國民中小學校長遴選作業要點修正規定」第 10 點勘誤表,請查照。
說明:「嘉義縣國民中小學校長遴選作業要點修正規定」業經本府 113 年 3 月 19 日府教幼字第 1130054821 號函頒修正在案。
《最新消息》113 年第 1 季及 112 年同季辦理國際級大型活動及依自償性計畫經費進用臨時人員情形
主旨:為瞭解本府暨所屬各機關學校本( 113 )年第 1 季及 112 年同季「辦理國際級大型活動及依自償性計畫經費進用臨時人員情形」,請有上揭情形者於本年 4 月 12 日前回傳(無則免回),請查照。
說明:
一、依行政院人事行政總處(下稱人事總處) 113 年 3 月 26 日總處組字第 11320004692 號書函辦理。
二、茲前揭書函略以,為利本年度人事業務績效考核「臨時人員人數變動率」計分之正確性,各機關學校如有因應辦理國際級大型活動,並於活動結束後全數精簡,以及依「自償性公共建設預算制度實施方案」所定自償性計畫經費進用之臨時人員,請敘明各該活動(或計畫)之進用依據、核定文號、活動(或計畫)期程、本年第 1 季及 112 年同季實際進用人數及後續人員處理規劃。
三、又前開人員之進用,涉及本年人力面項績效衡量評核暨本府所屬人事機構人事業務績效考核項目及評分標準,請確實填報以利評比。
四、檢附「辦理國際級大型活動及依自償性計畫經費進用臨時人員情形」調查表及範例各 1 份。
《最新消息》嘉義縣政府 113 年度網際網路版人力資源管理資訊系統輔導獎懲實施計畫
主旨:檢送「嘉義縣政府 113 年度網際網路版人力資源管理資訊系統輔導獎懲實施計畫」1 份,請查照。
說明:
一、依據行政院人事行政總處「113 年度人事業務績效考核項目及評分標準」辦理。
二、為落實輔導分區制度,增進人事資訊種籽教師(下稱種籽教師)與受輔導機關、學校間聯繫效益,提升種籽教師輔導技能與實施成效,特訂定旨揭計畫。
三、種籽教師輔導所屬責任區內機關學校之各項人事資訊業務。並為瞭解種籽教師與責任區內機關學校輔導內容與處理方式,請於 113 年 8 月 30 日(星期五)前填具「嘉義縣所屬機關學校輔導員人事資訊業務輔導回報表」,並將「可編輯電子檔」及「加蓋職名章掃描檔」電子郵件傳送本案承辦人。
四、「嘉義縣政府暨所屬機關學校兼任(辦)人事人員人事業務及人事資訊系統專責輔導分配表」逐月更新並公告本府人事處網站之「資訊學習角」項下,請自行下載運用,附為敘明。
《最新消息》嘉義縣政府人事處所屬人事機構 113 年度人事業務績效考核『勤休制度精進作為』項目執行檢核表
主旨:檢送「嘉義縣政府人事處所屬人事機構 113 年度人事業務績效考核『勤休制度精進作為』項目執行檢核表 1 份,請依檢核項目辦理勤休制度宣導及定期分析機關工時情形,並於本(113)年 8 月 30 日前填復,請查照。
說明:
一、依據本處所屬人事機構 113 年度人事業務績效考核實施計畫辦理。
二、茲就旨揭績效考核項目之檢核情形及各人事機構辦理方式說明如次:
(一)「運用多元管道向本機關及所屬機關宣導勤休制度」部分:
1、檢核情形及重點:運用多元管道進行勤休制度宣導、宣導對象包含本機關及所屬機關。
2、建議辦理方式:利用座談會、研習訓練(隨班)、主管或業務會報及同仁關懷訪談等場合進行勤休制度之宣導(宣導資料如附件)。
(二)「定期就本機關及所屬機關工時進行分析、抽查及提出改善或精進建議,並陳報機關首長」部分:
1、檢核情形及重點:定期辦理工時分析、提出改善或精進建議、陳報機關首長。
2、建議辦理方式:運用機關建置之差勤管理系統,或「eCPA :人事服務網」應用系統內「差勤資料彙整平臺」,定期產製機關內各單位或個人之加班時數統計、加班時數補償運用情形等資料,提供機關內部各單位主管參考,並陳報機關首長知悉。另倘有加班時數持續居高或經常高於平均數之情形者,應瞭解實際原因並視情況提出改善或精進建議。
三、至所屬人員參加指定勤休新制宣導數位課程之參訓率部分,除由機關所屬人員自行登錄「e 等公務園+學習平臺」選讀指定課程外,亦得由機關下載指定課程教材於集會場合統一播放並核發終身學習時數(得與勤休制度宣導併同辦理,具體作法請參閱附件)。
四、旨揭執行檢核表請於本年 8 月 30 日(星期五)下午 5 時前免備文以電子郵件回傳本處考核訓練科承辦人電子信箱( peiwen3352@mail.cyhg.gov.tw )。
《最新消息》113 年公務人員特種考試司法官考試(第一試)、 113 年專門職業及技術人員高等考試律師考試(第一試)報名訊息
主旨:考選部書函以,請協助利用多元管道宣導「113 年公務人員特種考試司法官考試(第一試)、 113 年專門職業及技術人員高等考試律師考試(第一試)」報名訊息,請查照。
說明:依據考選部 113 年 4 月 1 日選綜五字第 11313002481 號書函辦理,併檢附原函及附件影本各 1 份。
《最新消息》提列 114 年公務人員初等考試職務作業
主旨:行政院人事行政總處(下稱總處)函以,配合各機關考試用人需求,有關提列 114 年公務人員初等考試職務作業一案,請查照。
說明:
一、依據行政院人事行政總處本( 113 )年 4 月 2 日總處培字第 1133022402 號函辦理,併檢附原函影本 1 份。
二、旨揭作業系統自本年 4 月 2 日(星期二)上午 9 時起開放填報,另配合考試院審議通過本項考試新增「一般民政」、「戶政」及「測量製圖」等 3 類科,並將於本年 6 月 1 日施行,亦同步於上開時間開放提列職務;各機關如有是項考試職務需求,請依限完成填報作業,並列印職缺報表傳真本府人事處,俾利線上轉呈總處核定。
《最新消息》提列 113 年特種考試地方政府公務人員考試職務作業
主旨:行政院人事行政總處函以,配合各機關考試用人需求,有關提列 113 年特種考試地方政府公務人員考試職務作業一案, 請查照。
說明:
一、依據行政院人事行政總處 113 年 4 月 3 日總處培字第 1133022476 號函辦理,併檢附原函影本 1 份。
二、旨揭作業系統自 113 年 4 月 3 日(星期三)上午 9 時起開放填報,各機關如有是項考試職務需求,請依限完成填報作業,並列印職缺報表傳真本府人事處,俾利線上轉呈總處核定。
《最新消息》行政院人事行政總處公務人力發展學院「113 年度臨時新增班別需求調查表」
主旨:檢送行政院人事行政總處公務人力發展學院「113 年度臨時新增班別需求調查表」1 份,請於本( 113 )年 4 月 15 日前查填完畢,請查照。
說明:
一、依據行政院人事行政總處公務人力發展學院 113 年 3 月 29 日人人發專字第 1130200072 號函辦理。
二、需求填報作業:
(一)本府各處:請依式填列旨揭需求調查表後,於旨揭期限前逕送本府人事處(考核訓練科)辦理。
(二)府外機關、學校:請於旨揭期限前至該學院「訓練需求及學習服務系統」( https://service.hrd.gov.tw )/「訓練承辦人專區」/「訓練調查填報」頁面完成填報作業,並將調查表逕寄至本府承辦人電子信箱。
三、為使訓練資源發揮最大效益,就需求填報相關注意事項說明如次:
(一)填列需求時請先詳參旨揭班別所列之研習目標、研習主題(內容)及研習對象,各班別之研習地點及膳宿提供情形如附件備註欄,研習地點地址標註於附件最末頁。
(二)旨揭班別之研習日期尚未確定者,該學院將依據需求調查結果規劃各班期程及分配名額,並將另行函文辦理各班期報名作業。
(三)本次臨時新增班別不分機關地點,將於該學院臺北院區或沙崙智慧綠能科學城(臺南市歸仁區)上課,請至「113 年度產業科技創新與永續發展計畫,推動文官科技素養研習活動需求調查」項下填報,完成填報後,執行「上傳彙報名冊(人數)」功能,如無需求亦請逕為上傳。
(四)請各單位考量業務實際需求與期程配合度審慎填列,並妥善收存該表,以作為派訓依據;屆時如有調離職或因故無法如期參訓者,由填列單位派員遞補之。
四、檢送該學院來函、常見問題說明及需求調查表各 1 份。
《最新消息》行政院人事行政總處於公務人員個人資料服務網已建置「公務員經商及兼職情形調查表」及「防範公務員以專業證照違法兼職相關規定告知書」
主旨:行政院人事行政總處於公務人員個人資料服務網(以下簡稱 MyData )已建置「公務員經商及兼職情形調查表」及「防範公務員以專業證照違法兼職相關規定告知書」,請各機關轉知所屬人員線上填報,請查照。
說明:
一、依據行政院人事行政總處 113 年 3 月 28 日總處培字第 1133022287 號函辦理;併檢附原函及附件影本各 1 份。
二、為提升人事作業行政效能,配合政府淨零碳排及數位政策,於 MyData 建置「經營商業及兼職情形調查表」及「防範公務員以專業證照違法兼職相關規定告知書」功能,以提供機關同仁線上填寫、人事人員統計及下載等服務,請各機關轉知所屬同仁多加利用。
三、另查銓敘部 109 年 7 月 6 日部法一字第 10949512432 號函規定略以,為期公務員能遵守經營商業及兼職限制等相關規定,請各機關適用公務員務法之現職人員定期(每年或間年),以及新進人員於就(到)職時填具旨揭調查表,自行檢視有視有無違反服務法經營商業及兼職規定等情形,以落實公務員服務法相關規範。
《最新消息》國民旅遊卡相關事項 Q&A (行政院人事行政總處 113 年 4 月修訂)
主旨:檢送「國民旅遊卡相關事項 Q&A (行政院人事行政總處 113 年 4 月修訂)」及修正說明各 1 份,轉請查照。
說明:
一、 依據行政院人事行政總處 113 年 4 月 1 日總處培字第 1133022358 號辦理;併檢附原函及件各 1 份。
二、旨揭 Q&A 及修正說明資料業同步上載於該總處全球資訊網(路徑:政策與業務-培訓考用處-差勤獎懲)及國民旅遊卡網站最新消息,請自行下載運用。
《最新消息》充實國家土木工程公務人才建議意見表
主旨:考選部為充實國家土木工程公務人才,解決公務人員考試土木工程類科錄取不足額情形,檢送「充實國家土木工程公務人才建議意見表」1 份,請依式於 113 年 4 月 8 日(星期一 )前免備文回傳本府人事處彙辦,無則免回,請查照。
說明:依據考選部 113 年 3 月 29 日選特四字第 1131500257 號函辦理,併檢附原函及附件影本各 1 份。
《最新消息》嘉義縣政府本(113)年數位學習套裝課程課程表
主旨:檢送本縣「嘉義縣政府本(113)年數位學習套裝課程課程表」及「數位學習暨產製證書操作手冊」各 1 份,請轉知貴屬於本年 8 月 31 日(星期六)前,至「e 等公務園+學習平臺」網站組裝課程專區「+e 學院」選讀完成,請查照。
說明:
一、依據行政院 112 年 12 月 26 日院授人培字第 11230316731 號函辦理。
二、本年度各機關(構)公務人員每人每年應達成學習時數規定,仍維持業務相關學習時數 20 小時,其中 10 小時為必須完成當前政府重大政策、法定訓練及民主治理等課程,為落實前開規定,爰訂定旨揭課程表。
《最新消息》為簡化各機關辦理公務人員陞遷甄審資績評分之人事作業,新改版之「WebHR 人力資源管理資訊系統」任免遷調子系統,預定於本( 113 )年 4 月 1 日起正式上線提供服務
主旨:行政院人事行政總處書函以,為簡化各機關辦理公務人員陞遷甄審資績評分之人事作業,新改版之「WebHR 人力資源管理資訊系統」(以下簡稱 WebHR )任免遷調子系統,預定於本( 113 )年 4 月 1 日起正式上線提供服務,請查照。
說明:
一、依據本府人事處案陳行政院人事行政總處 113 年 3 月 25 日總處培字第 1133022194 號書函辦理,併檢附原函影本 1 份。
二、系統操作手冊將於本年 4 月 1 日前上傳至 WebHR「業務指引-線上操作手冊」項下,歡迎下載運用;另如有系統操作疑義或相關問題,請逕撥打人事資訊系統客服專線:( 02 ) 2397-9108 ,或多加利用「PICS 人事資訊系統客服網( https ://pics.dgpa.gov.tw/PICS )」之線上掛號功能反映問題,以提升案件處理效率。
《最新消息》國立空中大學嘉義學習指導中心 113 學年度上學期招生資訊
主旨:本校嘉義學習指導中心 113 學年度上學期招生資訊,惠請轉知各所屬單位並鼓勵報名進修,請查照。
說明:
一、為鼓勵回流教育在職進修,本校多元媒體、多重管道學習方式,打破時空藩籬限制,是取得專科及大學學歷最佳進修途徑。
二、本中心設有各類專班:「公行系員警消防視訊專班」、「管理與資訊學系視訊專班」、「社會工作副學士專班」、「雲林遊程規劃視訊專班」、「雲林公共行政管理視訊專班」、「雲林生管科慶典組視訊專班」及家庭教育專業人員、禮儀師、法律等相關專業課程。
三、旨揭招生相關資訊如下:
(一)報名網址: https://solstud.nou.edu.tw/sol/signup ,預定開設科目表如附件。
(二)報名及註冊選課日程:
1、網路報名: 113 年 4 月 1 日至 6 月 30 日止。
2、現場註冊選課: 113 年 7 月 13 日至 14 日。
3、若逾期可逕洽本中心辦理。
(三)現場報名及新生註冊選課地點:嘉義市林森東路 151 號(嘉義大學林森校區)。
四、修課方式:以網路自主學習為主,四次面授教學,並實施兩次考試。自主學習不受時間、次數限制,可重複點閱課程,學習彈性且便利。
《最新消息》113 年公立國民中小學暨幼兒園教師介聘他縣巿服務作業要點及相關表件勘誤
主旨:函轉有關 113 年公立國民中小學暨幼兒園教師介聘他縣巿服務作業(以下稱 113 年全國介聘)要點及相關表件勘誤,詳如說明,請查照。
說明:
一、依據彰化縣政府 113 年 3 月 28 日府教學字第 1130117802 號函辦理。
二、更正 113 年全國介聘要點第 13 條第 1 項、修正對照表及積分審查原則,詳如勘誤一覽表。
三、檢附 113 年全國介聘要點、修正對照表、積分審查原則及勘誤一覽表各 1 份。
《最新消息》113 年第 1 季各主管機關所轄公私立學校教職員工涉及性騷擾防治法及性別工作平等法行為案件調查
主旨:有關 113 年第 1 季(1 月 1 日至 3 月 31 日)「各主管機關所轄公私立學校教職員工涉及性騷擾防治法及性別工作平等法行為案件調查」,請依說明於 113 年 4 月 3 日(星期三)前完成填報 ,請查照。
說明:
一、依據教育部 113 年 3 月 21 日臺教人(一)字第 1134201021A 號書函辦理。
二、為瞭解各級學校(含幼兒園、國民補習學校及進修學校)教 職員工涉及性騷擾防治法及性別工作平等法行為每一季案件 數量,請貴校(園)於旨揭期限前,填寫調查表(Google 表 單網址:https://forms.gle/jYQSMHFUvphvinuK8 )。
《最新消息》本縣至 113 年 7 月 31 日連續實際從事教學工作屆滿 10 、 20 、 30 、 40 年資深優良教師,申請資料業審核完竣,詳如說明。
主旨:本縣至 113 年 7 月 31 日連續實際從事教學工作屆滿 10 、 20 、 30 、 40 年資深優良教師,申請資料業審核完竣,詳如說明,請 查照。
說明:
一、依據教育部 112 年 2 月 13 日臺教師(三)字第 1122600309A 號 令修正發布之「各級學校資深優良教師獎勵要點」辦理。
二、旨揭審核結果,請各校至本縣教師節活動管理系統( https://tchday.cyc.edu.tw/tchday113/)-點選「資深優良教師介面」- 登入-點選「審核結果」查看是否核符。
三、本次申請經審核結果如下:
(一)未符合獎勵要點規定人員計有 4 人(太保國中、達邦國小、豐山實驗教育學校及頂六國小教師),所列不符規定情事如有疑義,請所屬學校於 113 年 4 月 3 日下午 4 時前,檢附補正之佐證資料並敘明所引用「各級學校資深優良教師獎勵要點」之 依據,正式行文本府申請複查,逾期不予受理。
(二)如有其他相關問題,請所屬學校同上開日期前,逕電洽承 辦人員林小姐(連絡電話: 05-3620123 分機 8310 ),俾利辦理後續請款事宜。
《最新消息》113 縣外介聘個別規定【桃園市】
主旨:函轉有關擬申請縣外介聘至桃園市之教師相關應知悉事項,請查照。
說明:
一、依據桃園市政府教育局 113 年 3 月 22 日桃教中字第 1130026452 號函辦理。
二、檢附原函 1 份。
《最新消息》113 縣外介聘個別規定【苗栗縣】
主旨:轉知苗栗縣欲申請他縣市介聘至該縣之教師相關應知悉事項,請欲申請介聘之教師宜審慎選填志願,請查照。
說明:
一、依據苗栗縣政府 113 年 3 月 25 日府教務字第 1130062299 號函辦理。
二、檢附原函 1 份。
《最新消息》人發所於 4 月 30 日辦理新聞稿撰寫及新聞攝影講座
主旨:本所訂於 113 年 4 月 30 日舉辦「新聞稿撰寫及新聞攝影」課程講座,請依說明段配合辦理,請查照。
說明:
一、研習目的:為強化新聞稿撰寫能力及敏銳度,藉由現職記者講解新聞稿寫作技巧、發佈時機及攝影技巧等,期能透過課程學習撰寫新聞稿處理公關危機外,更可創造議題為機關爭取能見度,爰辦理本研習。
二、研習時間: 113 年 4 月 30 日(星期二) 10:00-12:10
三、研習地點:嘉義縣人力發展所 1 樓 101 教室
四、講師:林宜樟【自由時報記者】
五、講課主題:新聞稿撰寫及新聞攝影
六、研習對象:公教人員,約計 90 名。
七、報名方式:
(一)薦送報名:
1、請人事人員或研習業務承辦人員依「薦送名額分配表」至本所「薦送機關後端管理系統」辦理薦送報名。
2、薦送後台網址: https://www.chrdc.gov.tw/df_sys/df_login/login-1.asp
3、為期訓練資源公平共享,請避免固定人員重複參訓,務使每人均有參訓機會,至已薦送人員因故無法參加者,請薦送單位務必派員遞補。
4、本場次薦送人員建議以未參加過同性質課程者為優先。
(二)自由報名:
1、請至本所網站「學員服務-班期報名」項下線上報名(請先註冊為會員)。
2、自由報名網址: https://www.chrdc.gov.tw/apply/index.asp?Parser=99,5,31
3、自由報名超出錄取名額時,將由電腦隨機抽籤選出。
八、報名期限:
(一)自即日起至 113 年 4 月 25 日 17 時止受理線上報名。
(二)本所得視報名狀況調整報名截止期限,敬請欲報從速。
九、錄取名單:
(一)報名截止後公告於本所網站「學員服務-班期報名」項下,點按「報名/招收人數」項下名單,即可得知;或於「會員登入」輸入帳號及密碼後,點按「查看個人報名」,查詢個人是否錄取。
(二)本所另寄發上課通知至錄取學員之信箱(請先行檢視本所網站會員相關資料,如有錯誤請修正)。
十、研習時數:請准依「行政院及所屬機關學校推動公務人員終身學習實施要點」及「嘉義縣政府暨所屬機關學校訓練進修實施計畫」相關規定,核發全程參加之公教人員 2 小時研習時數。
十一、參加研習學員請惠予准允公假登記。
十二、檢送「實施計畫」「講師簡介」及「薦送名額分配表」各 1 份。
《最新消息》修正後「公立中小學教師職務加給及工作費支給要點」第 3 點第 2 項第 3 款相關說明
主旨:轉知有關修正後「公立中小學教師職務加給及工作費支給要點」第 3 點第 2 項第 3 款相關說明,請查照。
說明:
一、依據教育部 113 年 3 月 21 日臺教授國字第 1136000323 號函辦理。
二、檢附教育部原函 1 份。
《最新消息》人發所於 4 月 26 日辦理「健康養身,從『腸』計議」研習,請派員參訓。
主旨:為本所訂於本(113)年 4 月 26 日舉辦健康講座系列課程:「健康養身,從『腸』計議」,請依「薦送名額分配表」薦派人員參訓及轉知有意願參訓者自由報名參加,請查照。
說明:
一、研習目的:藉由邀請專業資深營養師就「腸道健康面面觀」、「提高免疫好健康」、「保養腸道聰明吃」及「自製酸奶好簡單」等主題,分享各種腸道保養食物、產品的功能及挑選原則,提升大家的免疫力、促進營養吸收及提高排毒能力。
二、研習時間: 4 月 26 日(星期五)上午 9 時 50 分至中午 12 時
(一)報到時間: 9 時 30 分至 9 時 50 分
(二)班務介紹: 9 時 50 分至 10 時
(三)所長引言: 10 時至 10 時 5 分
(四)專題演講: 10 時 5 分至 12 時
三、研習地點:本所 1 樓 101 教室
四、授課講師:張益堯(Tony ,健康加速器股份有限公司執行長、 Cofit 群健科技資深營養師/商務總監,詳如講師簡介。)
五、授課主題:健康養身,從『腸』計議。
六、研習對象:公教人員及民眾,約計 90 名。
七、報名方式:
(一)薦送報名:
1、請人事人員或研習業務承辦人員依「薦送名額分配表」至本所「薦送機關後端管理系統」辦理薦送報名,凡薦送報名者全額錄取。
2、薦送後台網址: https://www.chrdc.gov.tw/df_sys/df_login/login-1.asp
3、請於薦送系統報名,以利報到流程與薦送到訓率之統計。
4、報名期間內得於薦送系統自行更換名單(勾選原名單後刪除並重新薦送),若報名截止後已錄取人員因故無法參加,為期訓練資源充分發揮,請薦送單位務必另行派員遞補,並請遞補人員於報到時告知服務人員,以利薦送到訓率之統計。
5、人事人員或研習業務承辦人員如有變更或相關資料欲做修改,請至「薦送後台-機關名單-機關資料修改」進行更新;另如被薦送人員之個人資料已有異動時,請提醒其至本所網站修改會員資料。
(二)自由報名:
1、請至本所網站「學員服務-班期報名」項下線上報名(請先註冊為會員)。
2、自由報名網址: https://www.chrdc.gov.tw/apply/index.asp?Parser=99,5,31
3、報名人數如超出錄取名額,則採電腦隨機抽籤方式。
4、錄取學員如無法參訓,則依報名先後順序依序遞補。
5、報名期間內如確實因故需取消報名,請於「查看個人報名」點按「取消」。
八、報名期限:自即日起至 4 月 22 日下午 5 時止,惟本所得視報名狀況調整報名截止期限,敬請欲報從速。
九、錄取名單:
(一)報名截止後 1 日內公告於本所網站「學員服務-班期報名」項下,點按「報名/招收人數」,即可得知全額錄取名單,或於「會員登入」輸入帳號及密碼後,點按「查看個人報名」,查詢個人是否錄取。
(二)本所另寄發上課通知至錄取學員之信箱(未獲錄取者則不另行通知),請先行檢視本所網站會員相關資料,如有錯誤請修正。
十、研習時數:課程結束後 30 日內核發全程參加之公教人員 2 小時學習時數。
十一、下列事項請錄取學員配合遵守:
(一)請於 4 月 26 日上午 9 時 50 分前入座完成。
(二)本次課程採用「紙本簽到」方式,本所備有簽到用筆,簽到後請使用酒精消毒手部。惟為減少接觸,建議自備簽到用筆。
(三)請學員做好防疫保護措施,建議自備口罩並全程佩戴,如有發燒、呼吸道症狀,請做好請假程序,勿進入教室。
(四)依環保規定,舉辦研訓活動,請勿提供:各類材質之免洗餐具、包裝飲用水及一次用飲料杯等。
1、本所備有飲水機。
2、中午提供便當,由本所向嘉義縣環境保護局租借循環用環保餐盒供店家使用,請學員於本所指定地點用餐,用完請將餐盒分類放回指定地點,以利本所歸還。
3、請自備環保筷及環保杯,本所不提供免洗筷及紙杯。另為便於飯後將菜盤及底盒拆開分類放置,本所備有螺絲起子供學員使用(亦可自行攜帶湯匙使用)。
4、本所不提供外帶紙盒便當,學員如無法於本所用餐而需將環保餐盒帶離,則請於下午 2 時前將環保餐盒帶回本所歸還,或請自備容器裝填。
5、嘉義縣環境保護局人員因局裡本身即設有環保餐盒回收處,可就近放置,惟需事先告知本案承辦人員。
6、請勿在教室內用餐,或將裝有茶、咖啡等飲料且無法鎖緊、蓋緊之容器帶進教室內。
十二、參加研習學員請機關、單位准予公假登記。
十三、學員之出缺勤狀況將視需求轉送各人事單位備查辦理。
十四、本課程將會拍照供成果使用,參與人員視同同意授權主辦單位使用個人相片。
十五、本課程如有未盡事宜或變更,將於本所網站「最新消息」公布,請隨時上網查看。
十六、檢送「薦送名額分配表」、「講師簡介」、「研習簡章」及「課程海報」各 1 份。
《最新消息》嘉義縣政府人事處及所屬人事機構『113 年度強化人事人員管理及培育訓練-VIP 關鍵實力』計畫
主旨:檢送「嘉義縣政府人事處及所屬人事機構『113 年度強化人事人員管理及培育訓練-VIP 關鍵實力』計畫」1 份,請查照。
說明:為培養人事人員多元共融、數位轉型、活力職場-VIP 關鍵力,進而提供更多元、優質及創新人事服務,並促進人員興革之能力,達成人才的永續發展與培育,爰訂定本計畫。
【關於本報】
◎ 主編:ccs人事服務平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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