C.C.S. 人事服務平台電子報第 108 期
◎ 訂閱網址:http://ccs.cyc.edu.tw ◎ 發報時間:2021-09-09
《最新消息》考選部 111 年度(111 年 1 月至 12 月)舉辦各種考試期日計畫表
主旨:檢送「考選部 111 年度(111 年 1 月至 12 月)舉辦各種考試期日計畫表」5 份(印刷品),供貴機關(學校)參考周知,並可至本部全球資訊網(https://www.moex.gov.tw)/應考人專區/考試資訊(考試期日計畫表)查閱,請查照。
《最新消息》110 年中央統籌分配稅款代撥 108 年度退休公務人員調降退休(職)所得節省經費挹注退撫基金款項
主旨:本( 110 )年中央統籌分配稅款代撥 108 年度退休公務人員調降退休(職)所得節省經費挹注退撫基金款項,本年 6 月份撥款已撥入公務人員退休撫卹基金管理委員會。茲檢送該會收據、「110 年度中央普通統籌分配稅款代撥 108 年度地方政府退休(職) 公務人員調降退休(職)所得節省經費挹注退撫基金平均撥付金額表」及來函影本各 1 份,請依規定辦理挹注經費核銷作業,請查照。
說明:依據公務人員退休撫卹基金管理委員會 110 年 7 月 8 日台管業二字第 1101590130 號函辦理。
《最新消息》公教人員於民國 107 年 7 月 1 日以後離職且任職滿 5 年以上重新選擇是否繳回原發還之退費金額,改按保留年資規定辦理案
主旨:公教人員於民國 107 年 7 月 1 日以後離職且任職滿 5 年以上,並已申請發還原繳付退撫基金費用本息且已領訖,重新選擇是否繳回原發還之退費金額,改按保留年資規定辦理案,請查照。
說明:
一、依本府人事處案陳公務人員退休撫卹基金管理委員會 110 年 8 月 27 日台管業二字第 1101597625 號函辦理:並檢附原函及附件影本各 1 份。
二、旨揭人員如選擇繳回原已發還退撫基金費用本息者,應自機關學校於收受本函之日起 3 個月內,由機關學校協助發函檢附當事人開立原發還金額之支票或匯票一次全數繳回,以保留年資,公務人員退休撫卹基金管理委員會於收訖後據以註銷原發還退撫基金費用案並函知機關學校及當事人。
三、至「參加公務人員退休撫卹基金人員發還原繳付基金費用申請書」及「公教人員 107 年 7 月 1 日以後離職且任職年資滿 5 年已申請離職退費者是否保留年資選擇書」等表件,可至該會網站(https://www.fund.gov.tw/)「下載專區/收支作業常用表單」下載。
《最新消息》111 年 1 月 1 日起各機關於核計公務人員休假日數之休假年資釋疑
主旨:銓敘部令以,自 111 年 1 月 1 日起,各機關於核計公務人員休假日數時,其所具公務人員考試錄取訓練期間,以及曾服務於政府機關(構)、公立學校之全時專任人員年資,得採計為公務人員休假年資,轉請查照。
說明:依據本府人事處案陳銓敘部 110 年 8 月 24 日部法二字第 11053777382 號函辦理;併檢附原函及附件影本各 1 份。
《最新消息》銓敘部舊版銓敘業務網路作業系統自本(110)年 8 月 31 日起下線不再提供服務
主旨:銓敘部舊版銓敘業務網路作業系統自本(110)年 8 月 31 日起下線不再提供服務,請查照。
說明:依據本府人事處案陳銓敘部 110 年 8 月 25 日部資一字第 1105376789 號函辦理;並檢附原函影本 1 份。
《最新消息》請配合辦理本縣 110 年資深優良教師、特殊優良教師及師鐸獎受獎人員相片感言資料
主旨:有關本縣 110 年 10~30 年資深優良教師、特殊優良教師及師鐸獎受獎人員相片感言資料,請依說明事項辦理並於 110 年 9 月 1 日(三)前填報完畢,請查照。
說明:
一、為製作客製化手冊,爰請各校提供受獎人員照片、服務感言(僅師鐸獎及特殊優良教師需填)請至「嘉義縣教師節活動管理系統」(https://tchday.cyc.edu.tw/tchday110/)-「相片感言出席調查」項下登入填報, 110 學年度起有調校者請由現職學校填報。
二、各校登入帳號均為教育部 6 碼代碼,密碼預設與帳號相同;惟各校先前填報資深優良教師及特殊優良教師資料時,已強制更改密碼。
三、檢附受獎人員名冊供參。
《最新消息》公務人員任用法第 22 條修正草案意見表,請於 9 月 3 日前回復。
主旨:關於公務人員任用法(以下簡稱任用法)第 22 條修正草案,如有研提意見請填具意見表,並同步調查符合該條件之適用人數相關資料,於 110 年 9 月 3 日(星期五)前免備文回傳本府人事處彙辦,無則免回 ,請查照。
說明:依據銓敘部 110 年 8 月 25 日部法三字第 1105376630 號函辦理,併檢附原函及附件影本各 1 份。
《最新消息》配合防疫二級警戒延長至 9 月 6 日,防疫照顧假申請對象與期間說明。
主旨:配合中央流行疫情指揮中心自 110 年 8 月 24 日至 110 年 9 月 6 日繼續維持二級警戒,部分場域開放並加強防疫管制措施,防疫照顧假申請對象與期間,詳如說明,請查照。
說明:
一、依據教育部 110 年 8 月 23 日臺教授國字第 1100106496 號函辦理。
二、配合繼續維持疫情二級警戒,公私立幼兒園、兒童課後照顧服務中心、短期補習班等各類教育機構仍有條件開放並加強防疫管制措施,合先敘明。
三、至 110 學度第 1 學期開學日前(110 年 8 月 24 日至 110 年 8 月 31 日),家長如有親自照顧學童之需求,其中一人得申請防疫照顧假,說明如下:
(一)有照顧「12 歲以下(意即未滿 13 歲)之學童」,或「國民中學、高級中等學校、五專一、二、三年級持有身心障礙證明子女」之需求者。
(二)前述家長,包括父母、養父母、監護人或其他日常實際照顧兒童之人(如爺爺、奶奶等)。
《最新消息》請各校確依規定定期至「各教育場域不適任人員通報及查詢系統」辦理通報及查詢作業
主旨:請各校確依規定定期至「各教育場域不適任人員通報及查詢系統」辦理通報及查詢作業,請查照。
說明:
一、依據教育部國民及學前教育署 110 年 8 月 20 日臺教國署人字第 1100106491 號函辦理。
二、依據「不適任教育人員之通報資訊蒐集及查詢處理利用辦 法」(以下簡稱不適任教育人員通報查詢辦法)第 5 條及第 6 條規定,各級學校及機構於聘任教育人員前,應確實至 「各教育場域不適任人員通報及查詢系統」(以下簡稱不適 任人員通報查詢系統)查詢是否有不得聘任之情事,對於學 校現職教育人員應每年定期查詢至少一次;又如教育人員 有不得聘任情事,經學校或主管機關核准解聘、停聘或免 職後,應依同法第 8 條規定,至不適任人員通報查詢系統辦 理通報。
三、另依「涉性別事件之學校不適任人員通報資訊蒐集及查詢 處理利用辦法」(以下簡稱涉性別事件不適任教育人員通報 查詢辦法)第 4 條規定,各級學校於聘任、任用、進用或運 用學校人員時,應確實至不適任人員通報查詢系統查詢有無性別平等教育法(以下簡稱性平法)第 27-1 條第 1 項或第 3 項情事,對於學校現職聘任、任用、進用或運用人員應每 年定期查詢至少一次;又如學校人員經學校性別平等教育 委員會或依法組成之相關委員會調查確認有性平法第 27-1 條第 1 項或第 3 項情事,應依同法第 5 條規定至不適任人員通 報查詢系統辦理通報。
四、復依國教署 109 年 8 月 18 日臺教國署人字第 1090096252 號函及 110 年 6 月 3 日臺教國署人字第 1100067786 號函(諒達)說明略以,基於提升學校查詢效率,降低法務部、內政部警政署及中央社政主管機關行政負擔,且為減少特殊個人資料外流之風險,不適任人員通報查詢系統之「查詢專區」項下「有關機關不適任資料查詢」功能,業與法務部、內政部警政署及中央社政主管機關建立之資料庫完成介接,提供各校辦理前開不適任人員資料查詢,應每年定期查詢至少一次。
五、學校辦理通報及查詢作業時,應依個人資料保護法第 15 條 規定,對於個人資料之蒐集或處理限於執行法定職務必要 範圍內,並依不適任教育人員通報查詢辦法第 11 條及涉性 別事件不適任教育人員通報查詢辦法第 8 條規定,辦理通報 及查詢作業之所有人員,對不適任人員通報資料及所查閱 之資料負有保密義務,除供業務需要之用外,不得作為其 他用途。
六、為落實學校通報與查詢作業,本府業已訂定「高級中等以下學校辦理不適任人員查詢自主檢覈表」供各校使用,學校應每年定期辦理各項查詢作業並填寫自主檢覈表,本府將不定期抽查學校是否確依相關規定辦理。如發現有未依規定辦理查詢作業或通報資料有錯誤不實者,本府將列為行政缺失及追究學校相關人員責任。
七、檢附「嘉義縣高級中等以下學校辦理不適任人員查詢自主檢覈表」及「各主管機關及學校辦理不適任教育人員資料庫之通報及查詢作業須知」各 1 份。
《最新消息》修正公務人員考績法施行細則第 14 條條文及訂定公務人員一次記二大功專案考績具體事實表
主旨:函轉考試院 110 年 7 月 30 日修正發布之公務人員考績法施行細則第 14 條條文、總說明、條文對照表及銓敘部依該條文授權訂定之公務人員一次記二大功專案考績具體事實表各 1 份,請查照。
說明:依據行政院主計總處 110 年 8 月 18 日主人考字第 1101001565 號函辦理。(檢附原函及附件)
《最新消息》修正公教人員保險監理委員會組織規程
主旨:「公教人員保險監理委員會組織規程」部分條文修正,業經考試院、行政院民國 110 年 8 月 10 日發布,請查照。
說明:依據銓敘部 110 年 8 月 23 日部退一字第 1105376030 號函辦理;並檢附原函及附件影本各 1 份。
《最新消息》修正教育人員留職停薪辦法
主旨:「教育人員留職停薪辦法」,業經教育部於中華民國 110 年 8 月 18 日以臺教人(三)字第 1100108668A 號令修正發布,茲檢送發布令影本(含法規條文) 1 份,請查照。
說明:
一、依據教育部 110 年 8 月 18 日臺教人(三)字第 1100108668D 號函辦理。
二、本案電子檔得於教育部主管法規查詢系統(http://edu.law.moe.gov.tw)下載。
三、若對本法規條文有任何疑問,可洽教育部張雅婷小姐(電話: 02-77365936 )。
《最新消息》關教育部 89 年 3 月 2 日台(89)人(一)字第 89019881 號書函、 98 年 10 月 22 日台人(一)字第 0980181484 號函,自 110 年 8 月 11 日起停止適用。
主旨:有關教育部 89 年 3 月 2 日台(89)人(一)字第 89019881 號書函、 98 年 10 月 22 日台人(一)字第 0980181484 號函,自 110 年 8 月 11 日起停止適用,請查照。
說明:
一、依據教育部 110 年 8 月 11 日臺教授國字第 1100084895 號函辦理。
二、檢送教育部原函影本及高級中等以下學校教師聘任事項解釋函停止適用一覽表各 1 份。
《最新消息》請於 8 月 30 日前回復公務人員俸給法第 13 條、第 21 條修正草案意見表
主旨:檢送「公務人員俸給法第 13 條、第 21 條修正草案意見表」1 份,請於 110 年 8 月 30 日(星期一)前以電子郵件方式填復承辦人信箱(shauna777@mail.cyhg.gov.tw),無意見者免填復,請查照。
說明:依據本府人事處案陳銓敘部 110 年 8 月 23 日部銓二字第 1105377336 號函辦理;並檢附原函及附件影本各 1 份。
《最新消息》請於 9 月 6 日前將本府人事處暨所屬人事機構人事人員 5 月至 8 月平時考核表送府辦理
主旨:為辦理本府人事處暨所屬人事機構人事人員本( 110 )年 5 月至 8 月平時考核,請貴屬人事人員自行填具公務人員平時成績考核紀錄表,並於本年 9 月 6 日(星期一)下班前,免備文密送本府人事處彙辦,請查照。
說明:
一、依據「行政院及所屬各機關公務人員平時考核要點」規定辦理。
二、「公務人員平時成績考核紀錄表」內各項請詳實填查,佐理人員由人事主管評核,人事主管陳請各機關首長評核,並請評核人員於左下方「直屬主管綜合考評及具體建議事項」欄內簽章。
三、檢附公務人員平時成績考核紀錄表 1 份。
《最新消息》核定本府暨所屬 111 年初等考試任用計畫彙總表
主旨:檢送行政院人事行政總處核定 111 年公務人員初等考試任用計畫彙總表,請查照。
說明:
一、依據行政院人事行政總處 110 年 8 月 19 日總處培字第 11030032912 號函辦理,併檢附原函及附件影本各 1 份。
二、經列管為考試分發職缺,在職務出缺後未分配考試錄取人員遞補前,其所遺職缺得依「各機關職務代理應行注意事項」規定辦理,並自行列管;另請勿自行對外公告或傳播非考選部公告之公務人員考試相關訊息,如有違反,將依情節輕重追究行政責任。
三、另各機關如有職務臨時出缺擬列入本項考試增列需用名額者,自 110 年 8 月 23 日(星期一)起至同年 10 月 25 日(星期一)止,請先行電話聯絡本府承辦人確認增列名額狀況後,依程序報經本府核准再至該總處公務人員人事服務網( eCPA )完成填報作業,並列印職缺報表傳真本府人事處,俾利線上轉呈該總處核定。
《最新消息》公務員得否將個人肖像授權他人使用,及參與後續商業活動函釋
主旨:公務員得否將個人肖像授權他人使用,及參與後續商業活動等,請依銓敘部 110 年 8 月 18 日部法一字第 11053781671 號令辦理,請查照。
說明:依據本府人事處案陳銓敘部 110 年 8 月 18 日部法一字第 11053781672 號函辦理;併檢附原函(含附件)影本 1 份。
《最新消息》行政院及所屬各級政府機關公立學校公務人員陞任評分標準表修正草案修正意見表
主旨:關於行政院及所屬各級政府機關公立學校公務人員陞任評分標準表修正草案,如有研提意見請填具意見表,並於 110 年 9 月 3 日(星期五)前免備文回傳本府人事處彙辦,無則免回 ,請查照。
說明:依據本府人事處案陳行政院人事行政總處 110 年 8 月 18 日總處培字第 1103003246 號書函辦理,併檢附原函暨附件影本各 1 份。
《最新消息》請鼓勵所屬公教員工參加本府 110 年度環境教育活動(溪口鄉)
主旨:請鼓勵所屬公教員工參加本府 110 年度環境教育活動,並請於本( 110 )年 9 月 22 日(星期三)前完成報名,請查照。
說明:
一、依據 110 年本府所屬機關環境教育實施計畫辦理;並檢附「緣起嘉義,情牽溪口」活動行程表及報名表各 1 份。
二、旨揭活動及報名資訊:
(一)活動日期:本年 10 月 1 日(星期五)。
(二)活動地點:本縣溪口鄉。
(三)參加對象:本府暨所屬機關學校未婚公教員工(含約聘僱人員、技工、工友、駕駛及臨時人員等),報名時應檢附現職派令影本(或識別證、在職證明等足資證明身分之文件)及身分證影本(黏貼於報名表上)。
(四)報到地點:本縣人力發展所(嘉義縣太保市祥和二路東段 8 號)。
(五)報名方式:至本府人事處網頁檔案下載區下載報名表,以傳真( 05-3622701 )及電子郵件傳復承辦人(kengmin@mail.cyhg.gov.tw)完成報名;報名成功者於活動 7 日前以公文個別分送並副知服務機關學校,未錄取人員以簡訊另行通知。
三、參加人員是日以「公假」登記參加,學校教師除得以公假登記參加外,所遺課務由學校排代,並於活動完畢後核發 4 小時環境教育學習時數。
四、另本活動配合中央疫情指揮中心所訂防疫指引辦理,如因疫情警戒狀況而取消或延期舉行,將以電話或簡訊通知參加人員,亦請確實轉知。
《最新消息》修正公務人員考績法施行細則第 14 條
主旨:「公務人員考績法施行細則」第 14 條,業經考試院於 110 年 7 月 30 日修正發布,請查照。
說明:依據本府人事處案陳銓敘部 110 年 8 月 17 日部法二字第 11053730221 號函辦理;併檢附原函及附件影本各 1 份。
《最新消息》行政院人事行政總處訂定行政院人事行政總處人事專業獎章頒給審查要點
主旨:行政院人事行政總處訂定「行政院人事行政總處人事專業獎章頒給審查要點」,並自 110 年 8 月 10 日生效,請查照。
說明:依據本府人事處案陳行政院人事行政總處 110 年 8 月 10 日總處綜字第 1101000810 號函辦理,併檢附原函暨附件影本各 1 份。
《最新消息》修正公教人員保險監理委員會組織規程
主旨:「公教人員保險監理委員會組織規程」,業經考試院會同行政院於 110 年 8 月 10 日修正發布,請查照。
說明:依據行政院人事行政總處 110 年 8 月 13 日總處組字第 1100002273 號書函辦理;並檢附原書函及附件影本各 1 份。
《最新消息》本府 110 年度洽簽「阿瘦實業股份有限公司」特約商店契約案
主旨:檢送本府本( 110 )年度洽簽「阿瘦實業股份有限公司」特約商店契約案,請查照轉知所屬利用。
說明:
一、「阿瘦實業股份有限公司」,提供本府暨所屬機關學校同仁優惠如下:
(一)阿瘦皮鞋自有品牌鞋、包商品,享定價 65 折優惠。
(二)特殊福利專案商品或促銷活動,依另行優惠期間及優惠價格。
(三)本案優惠僅限阿瘦皮鞋專屬網頁訂購,不適用於門市消費,亦不得與其他優惠合併使用。
二、本優惠期間至 111 年 8 月 9 日止,詳細資訊參考附件內容或逕上本府人事處網站/創新服務/待遇福利專區查詢。
《最新消息》公立高級中等以下學校實際教授身心障礙學生之特殊教育教師自願退休條件認定標準調降
主旨:公立高級中等以下學校實際教授身心障礙學生之特殊教育教師因所任職務確有體能上限制,其自願退休條件自 111 年 2 月 1 日起,得依說明之認定標準,予以調降為「任職滿 5 年,年滿 56 歲」案,請查照。
說明:
一、依據教育部 110 年 8 月 13 日臺教人(四)字第 1100086893 號函辦理;並檢附原函影本 1 份。
二、該部考量特殊教育教師需照顧類別多元之身心障礙學生,面對學生突發狀況及情緒,需有良好體能、高度專注力、反應與機動能力,確須考量體能負荷之合宜範圍。爰規範自 111 年 2 月 1 日起,符合下列資格之公立高級中等以下學校特殊教育教師,依公立學校教職員退休資遣撫卹條例(以下簡稱退撫條例)第 18 條第 1 項第 1 款規定申請自願退休時,退休年齡得予調降:
(一)認定標準:具備特殊教育學校(班)身心障礙組教師證書之專任教師(含兼任行政職務者),於特殊教育學校或一般學校特殊教育班(包括各類別特殊教育班)實際教授身心障礙學生,至其申請退休生效日已連續滿 3 年。惟兼任行政職務者,每週實際教授身心障礙學生之授課節數應達 8 節以上。
(二)自願退休條件:任職滿 5 年,年滿 56 歲。
三、另,公立高級中等以下學校特殊教育教師依前開規定申請自願退休,其月退休金起支年齡仍應依退撫條例第 32 條規定辦理,即除符合同條第 5 項情形者外,全額月退休金起支年齡為 58 歲,併敘。
《最新消息》請協助利用多元管道宣導「110 年特種考試地方政府公務人員考試」報名訊息
主旨:考選部函以,請協助利用多元管道宣導「110 年特種考試地方政府公務人員考試」報名訊息,請查照。
說明:依據考選部 110 年 8 月 12 日選秘一字第 1101100533 號函辦理,併檢附原函暨附件影本各 1 份。
《最新消息》110 學年度第 1 學期子女教育補助申請資料報送,請於 10 月 15 日前完成。
主旨:為配合「全國軍公教人員生活津貼申請暨稽核系統」110 學年度第 1 學期子女教育補助申請資料報送時程表之規定,請查照辦理。
說明:
一、依據行政院人事行政總處 110 年 8 月 12 日總處給字第 1100026541 號書函辦理;並檢附原函及附件影本各 1 份。
二、為符合旨揭報送時程表,請依下列規定確實配合辦理:
(一)本學期教育部查核學雜費全免及減免結果包括大專校院學生及高中職學校學生部分。
(二)報送子女教育補助申請資料其時程,請各機關於 110 年 10 月 15 日(星期五)下班前辦理完成。
(三)公教人員子女學雜費如係分次繳納者,機關仍應於申請人繳納首次費用時報送該筆子女教育補助資料。
(四)本次報送資料如經該系統本年 11 月 25 日查核確認後以「異常訊息」通知時,機關應檢視該筆資料是否符合「子女教育補助表」之規定,並至該系統確認或修改補助資料(按,如為不合請領子女教育補助者,該筆資料核發金額修改為 0 ,並於備註欄敘明收回日期)
(五)另為避免申請人重複請領政府各類助學金,應告知並確實查核子女教育補助之申請人,是否有前開補助表說明五規定,不得申請子女教育補助之情形(按:如全免或減免學雜費、已領取其他政府提供之獎【補】助……等)。
《最新消息》本府辦理人權大步走-嘉義縣政府 110 年度人權教育暨兩性平權訓練,請派員參加。
主旨:本府訂於本( 110 )年 8 月 25 日、 9 月 1 日辦理「人權大步走-嘉義縣政府 110 年度人權教育暨兩性平權訓練」,請依分配名額足額薦派人員參訓,並於本年 8 月 20 日前完成報名,請查照。
說明:
一、為提升公務人員對於兩公約及消除對婦女一切形式歧視公約( CEDAW )之認識,了解尊重人權與基本自由之重要性、性別主流化國際趨勢與推動作法,並融入各項重要政策中,以落實兩性平權,建立人權社會網絡,爰辦理旨揭研習班。
二、研習事宜說明如次:
(一)研習內容:
1、第一場次:兩公約人權教育訓練。
2、第二場次: CEDAW 教育訓練。
(二)研習時間:
1、第一場次:本年 8 月 25 日(星期三)下午 2 時至 4 時。
2、第二場次:本年 9 月 1 日(星期三)下午 2 時至 4 時。
(三)研習方式:
1、使用 google meet 軟體進行遠距同步教學。
2、為確保課程進行順利,統一訂於 8 月 23 日(星期一)10 時至 11 時進行測試。(開啟應用程式,使用代碼加入會議,確認畫面及聲音正常顯示,即完成測試)。
(四)研習對象:本府暨所屬機關、鄉鎮市公所、地政及戶政事務所公務人員。
(五)課程內容:詳如計畫。
(六)注意事項:請於測試前先掃描各場次 Line 群組 QR Code(附件四)加入,該群組供班務訊息(包含會議代碼)傳達及詢問相關操作問題用,課程結束後解散。
三、報名方式說明如次:
(一)本府各處:請依式填列報名表後,傳送電子檔至承辦人電子信箱(atczer@mail.cyhg.gov.tw)統一薦送報名。
(二)府外機關:請由各人事單位至終身學習入口網站辦理薦送報名。
1、第一場次:課程代碼: 1100825 ;課程名稱:人權大步走-嘉義縣政府 110 年度人權教育暨兩性平權訓練(兩公約)。
2、第二場次:課程代碼: 1100901 ;課程名稱:人權大步走-嘉義縣政府 110 年度人權教育暨兩性平權訓練( CEDAW )。。
四、檢附旨揭計畫、名額分配表、本府人員專用報名表、各場次 Line 群組 QR Code 及 google meet 軟體使用指引各 1 份。
《最新消息》請鼓勵所屬公教員工參加本府 9 月 24 日辦理之 110 年度環境教育活動
主旨:請鼓勵所屬公教員工參加本府 110 年度環境教育活動,並請於本( 110 )年 9 月 15 日(星期三)前完成報名,請查照。
說明:
一、依據 110 年本府所屬機關環境教育實施計畫辦理;並檢附「『中』成眷屬,『埔』出情緣」活動行程表及報名表各 1 份。
二、旨揭活動及報名資訊:
(一)活動日期:本年 9 月 24 日(星期五)。
(二)活動地點:本縣中埔鄉。
(三)參加對象:本府暨所屬機關學校未婚公教員工(含約聘僱人員、技工、工友、駕駛及臨時人員等),報名時應檢附現職派令影本(或識別證、在職證明等足資證明身分之文件)及身分證影本(黏貼於報名表上)。
(四)報到地點:本縣人力發展所(嘉義縣太保市祥和二路東段 8 號)。
(五)報名方式:至本府人事處網頁檔案下載區下載報名表,以傳真( 05-3622701 )及電子郵件傳復承辦人(kengmin@mail.cyhg.gov.tw)完成報名;報名成功者於活動 7 日前以公文個別分送並副知服務機關學校,未錄取人員以簡訊另行通知。
三、參加人員是日以「公假」登記參加,學校教師除得以公假登記參加外,所遺課務由學校排代,並於活動完畢後核發 4 小時環境教育學習時數。
四、另本活動配合中央疫情指揮中心所訂防疫指引辦理,如因疫情警戒狀況而取消或延期舉行,將以電話或簡訊通知參加人員,亦請確實轉知。
《最新消息》110 年軍公教人員年終工作獎金發給注意事項」(草案)意見調查表
主旨:檢送「就 110 年軍公教人員年終工作獎金發給注意事項」(草案)意見調查表」1 份,請於本( 110 )年 8 月 17 日(星期二)前以電子郵件方式填復承辦人信箱(shauna777@mail.cyhg.gov.tw),無意見者免填復,請查照。
說明:依據行政院人事行政總處 110 年 8 月 6 日總處給字第 1104000881 號書函辦理;並檢附原書函及附件影本各 1 份。
《最新消息》8 月 10 日至 8 月 23 日維持二級警戒防疫照顧假申請對象與期間詳如說明
主旨:配合中央流行疫情指揮中心自 110 年 8 月 10 日至 110 年 8 月 23 日繼續維持二級警戒,部分場域開放並加強防疫管制措施,防疫照顧假申請對象與期間,詳如說明,請查照。
說明:
一、依據教育部 110 年 8 月 6 日臺教授國字第 1100100046 號函辦理。
二、配合繼續維持疫情二級警戒,公私立幼兒園、兒童課後照顧服務中心、短期補習班等各類教育機構自 110 年 8 月 10 日至 110 年 8 月 23 日有條件開放並加強防疫管制措施,合先敘明。三
三、前述加強防疫管制措施期間,家長如有親自照顧學童之需求,得申請防疫照顧假,說明如下:
(一)於加強防疫管制措施期間,家長如有照顧「12 歲以下(意即未滿 13 歲)之學童」,或「國民中學、高級中等學校、五專一、二、三年級持有身心障礙證明子女」之需求者,家長其中一人得申請「防疫照顧假」。
(二)前述家長,包括父母、養父母、監護人或其他日常實際照顧兒童之人(如爺爺、奶奶等)。
《最新消息》為維持適當管制措施,請轉知貴屬人員進出本府時配合依說明事項規定辦理
主旨:為維持適當管制措施,請轉知貴屬人員進出本府時配合依說明事項規定辦理,請查照。
說明:
一、查本府為配合全國疫情警戒調整為第二級,自 110 年 7 月 27 日起恢復正常辦公方式,爰本府前為因應第三級警戒而實施之人員進出管制措施業配合調整在案,先予敘明。
二、茲所屬機關、學校及鄉鎮市公所人員需進出本府者,請持機關製發之員工識別證,若未攜帶或機關未製作員工識別證者,則以個人證件現場申請換發臨時進出識別證,未依前揭規定配合辦理者,請至本府一樓民眾洽公專區,聯繫相關單位至專區,不得進入府內。
《最新消息》第 7 序位接種對象之學校教職員工及校內工作人員接種疫苗,得否核予公假。
主旨:為配合衛生福利部嚴重特殊傳染性肺炎(COVID-19)公費疫苗接種,屬第 7 序位接種對象之國立高級中等以下學校教職員工及校內工作人員,得否核予公假,詳如說明,請查照。
說明:
一、依據教育部 110 年 7 月 28 日臺教授國部字第 1100090120 號函辦理。
二、依中央疫情指揮中心 110 年 6 月 21 日公布之「COVID-19 公費疫苗接種對象」,第 7 序位接種對象包括「高中職以下學校教職員工與校內工作人員」。
三、為確保高級中等以下學校如期開學,屬第 7 序位接種對象之國立高級中等以下學校教職員工及校內工作人員,經學校進行接種 COVID-19 疫苗人員造冊作業並依限完成施打,渠等人員於指定時間前往指定場所接種 COVID-19 疫苗之行為(含於開學前二週自行至公費疫苗預約平臺進行預約並完成接種疫苗者),得由各校本權責認定與職務相關。
四、至學校人員之假別核給,係屬各校之管理權責,請各校依所適用之請假規定本權責辦理。
《最新消息》「C.C.S.人事服務平台電子報」第 107 期出刊,歡迎下載參閱運用。
主旨:「C.C.S.人事服務平台電子報」第 107 期出刊,歡迎下載參閱運用。
說明:
一、電子報內容係彙整每月在「最新消息」介面所公布嘉義縣政府轉知的公文及法令與相關人事訊息,每月初即迅速將上個月轉知的公文及法令編輯成電子報,並及時將新知 E-mail 傳送機關學校同仁參閱,感受人事人員超感動的貼心服務,進而達到溝通無障礙及提高行政效率與縮減蒐集公文及法令時間之目的。
二、 C.C.S.人事服務平台電子報(http://ccs.cyc.edu.tw)業已上傳於 C.C.S.人事服務平台左邊頁面之「即時飛來訊」項下之「新知雷達讚」介面,歡迎下載參閱運用。另外點選電子報內《最新消息》旁之主旨時(呈現綠色字樣),立刻迅速連結說明及附加檔案。
三、「C.C.S.人事服務平台電子報」第 107 期網址:
http://ccs.cyc.edu.tw/modules/tadnews ... p?op=preview&npsn=180
《最新消息》人事服務 GO-GO-GO 電子報第 11008 期出刊,歡迎下載參閱運用並轉知所屬同仁。
主旨:人事服務 GO-GO-GO 電子報第 11008 期出刊,歡迎下載參閱運用並轉知所屬同仁。
說明:
一、嘉義縣政府人事服務 GO-GO-GO 電子報自 100 年 5 月創刊以來,至今已發行 121 期。由於內容包羅萬象,規劃有【活動訊息網】、【溫馨關懷坊】、【法規看過來】、【人員在這裡】、【心得分享】、【靜思語】及【訊息預告網】等專欄,頗受同仁好評。
二、歷年電子報檔案業已上傳於 C.C.S.人事服務平台左邊頁面之「即時飛來訊」項下之「GO-GO-GO 電子報」介面,歡迎下載參閱運用並轉知所屬同仁。
《最新消息》110 年嘉義縣政府暨所屬機關學校職員通訊錄,請於 9 月 30 日前派員領取。
主旨:檢送本府 110 年度編印之「嘉義縣政府暨所屬機關學校職員通訊錄」,詳如附分配表,請查照。
說明:
一、請於 110 年 9 月 30 日(四)前派員至本府人事處退休福利科領取。
二、為加強保管及管制,本府前送之 109 年版通訊錄,請依規定自行銷毀。
《最新消息》修正公立高級中等以下學校教師成績考核辦法部分條文
主旨:「公立高級中等以下學校教師成績考核辦法」部分條文,業經教育部於 110 年 7 月 28 日修正發布,請查照。
說明:依據教育部 110 年 7 月 28 日臺教授國部字第 1100088502E 號函辦理;併檢附原函及附件影本各 1 份。
《最新消息》110 年特種考試地方政府公務人員考試提報增列需用名額提報延長至 10 月 19 日
主旨:有關 110 年特種考試地方政府公務人員考試提報增列需用名額相關事宜一案,請查照。
說明:
一、依據行政院人事行政總處 110 年 7 月 28 日總處培字第 1100026063 號函辦理,併檢附原函影本 1 份。
二、本府(人事處)前以本( 110 )年 7 月 2 日府人任字第 11001525091 號函請各機關如有職務臨時出缺擬列入本項考試增列需用名額者,自本年 7 月 8 日(星期四)起至 10 月 15 日(星期五)止請先行電話聯絡本府承辦人確認增列名額狀況後,依程序報經本府核准後再至該總處公務人員人事服務網完成填報作業,並列印職缺報表傳真本府人事處,俾利線上轉呈該總處核定。
三、茲配合考選部本年試務作業期程,提報截止日期延長至本年 10 月 19 日(星期二)。
《最新消息》本縣 110 年度「iLove 美好人生提案」婚姻教育活動簡章
主旨:檢送本縣本( 110 )年度「iLove 美好人生提案」婚姻教育活動簡章 1 份,請踴躍參加,請查照。
說明:
一、依據「嘉義縣政府暨所屬機關學校推動員工協助方案實施計畫」及本縣家庭教育中心 110 年 7 月 27 日簽呈辦理。
二、為協助本縣未婚、將婚或新婚之同仁認識婚姻,建立良善人際關係及友伴型家庭,共同創造和樂幸福的家庭生活,爰辦理旨揭活動。
三、活動相關事項說明如次:
(一)活動時間及地點:
1、第 1 場: 110 年 8 月 16 日(星期一),嘉義市中山路 162 號 3 樓(小烘趴烘焙)。
2、第 2 場: 110 年 8 月 23 日(星期一),嘉義市中山路 162 號 3 樓(小烘趴烘焙)。
(二)活動對象:以將婚、新婚及適婚為主要推廣對象或有意願參加者,每場次至多 20 人,計 40 位名額。
(三)活動內容:詳見活動簡章。
四、報名方式:請人事單位至終身學習入口網站辦理薦送報名(學習機關:嘉義縣政府;課程代碼: eap1100816(第 1 場次)、 eap1100823(第 2 場次);類別:自我成長及其他 (人文素養)/【265】家庭;課程名稱:「ilove 美好人生提案」)。無法辦理薦送者,請依府內單位報名方式填列報名表送辦。
五、本活動提供公務人員終身學習時數 6 小時,請參加者洽人事單位核予公假登記。
六、為配合防疫措施,請與會人員做好個人衛生防護,活動當日請務必配合場地規範進行體溫測量及手部消毒,並請自行配戴口罩,如有疑似發燒或呼吸道等症狀,請務必請假並落實通報機制。
七、檢附活動簡章 1 份。
【關於本報】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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