C.C.S. 人事服務平台電子報第 94 期

◎ 訂閱網址:http://ccs.cyc.edu.tw ◎ 發報時間:2020-07-10

《最新消息》行政院人事行政總處公務人力發展學院「110 年度訓練計畫新增班別建議表」

主旨:檢送行政院人事行政總處公務人力發展學院「110 年度訓練計畫新增班別建議表」1 份,請依式填列後於本( 109 )年 7 月 10 日(星期五)下班前回傳至本府本案承辦人信箱(無則免回復),請查照。
說明:
一、依據行政院人事行政總處公務人力發展學院 109 年 6 月 22 日人發綜字第 1090300734 號函辦理;併檢附來函及附件影本各 1 份。
二、茲該學院規劃辦理明年度訓練業務,各機關如有跨部會業務推動事項,且屬各機關公務人員應具備之共通性知能(例如性平業務或資通安全等),建議由該學院明年度辦理訓練者,請填列具體建議,俾供該學院評估是否納入「110 年度訓練計畫預定辦理班別表」辦理訓練需求調查。
三、各機關如需瞭解該學院年度辦理之各項訓練,請至該學院網站(https://www.hrd.gov.tw/)參考年度訓練計畫內容。

 


《最新消息》本府於 7 月 3 日及 10 日辦理無人機操控飛行考照培訓班學科測驗,請派員參訓。

主旨:本府訂於本( 109 )年 7 月 3 日(星期五)及 7 月 10 日(星期五)辦理「無人機操控飛行考照培訓班」學科測驗,請轉知貴屬冊列人員準時參加並依說明事項辦理,請查照。
說明:
一、依據本府 109 年度無人機操控飛行考照培訓班實施計畫(第拾壹點考照輔助及規劃)辦理。
二、茲就旨揭測驗相關事宜說明如次:
(一)參加對象:旨揭培訓班參訓學員,共計 63 人。
(二)辦理時間:本年 7 月 3 日、 10 日,每日 6 場次,共 12 場次。
(三)集合時間:
1、每日第一至第三場次受測學員:請於當日上午 7 時 50 分前,於本府大門口集合統一搭乘專車前往。
2、每日第四至第六場次受測學員:請於當日上午 10 時 50 分前,於本府大門口集合統一搭乘專車前往。
三、其他注意事項:
(一)警察局及消防局人員,如因勤務交接關係,致無法搭乘專車者,請以機關為單位,指定 1 位連絡人俾利連繫,連絡人連絡資訊請事前提供本案承辦人。
(二)測驗當日備有午膳,用膳地點詳流程表所載。警察局及消防局未能搭乘專車者,請自行前往。其餘人員由工作人員引導前往。
(三)請參訓學員務必於 7 月 10 日前完成體檢,俾利後續術科測驗報名。
四、檢附流程表及受測學員名冊各 1 份。

 


《最新消息》109 學年度嘉義縣各級學校校長通訊錄調查表,請於 7 月 10 日前回復。

主旨:檢送 109 學年度嘉義縣各級學校校長通訊錄調查表乙份,請依說明配合填報,請查照。
說明:
一、為編列 109 學年度嘉義縣各級學校校長通訊錄,請貴校協助繳交資料以利彙整編列,詳細說明如下:
(一)繳交資料:
1、校長通訊錄調查表。
2、校長相片:
(1)2 吋大頭照電子檔一張,檔案大小以像館提供之原始檔案為標準。
(2)如繳交相片則請於相片背面註明學校名稱及校長姓名,送至本府教育處國教科俾利彙整,勿繳交彩色影印紙本。
(3)照片沿用去年者,亦請依上開規定繳交。
(二)繳交日期:請於 109 年 7 月 10 日(星期五)前,逕以電子檔(excel)回傳至國教科信箱(eduman@mail.cyc.edu.tw),並將核章後紙本送至國教科承辦人以利彙整。
二、此次調查之校長住宅電話、地址及出生年月日只供存檔及長官業務所用,將不列入編印。
三、請務必註明填表人姓名及連絡電話,以利聯絡。

 


《最新消息》人發所於 7 月 13 日辦理「你我的家族:我們有一樣的歷史嗎」研習,請派員參加。

主旨:本所訂於本(109)年 7 月 13 日舉辦創新講座:「你我的家族:我們有一樣的歷史嗎?」,請轉知所屬人員踴躍報名參加,並請協助於貴單位網站公告本訊息,請查照。
說明:
一、研習目的:我們之所以成為我們,臺灣之所以是臺灣,其實都和我們家族歷史脈絡息息相關,透過了解家族史,了解家族在歷史洪流下如何生存奮鬥下來,如何努力改變生活,讓我們成為我們。主講人:鄭竹梅講師將分享自己的家族史,也邀請現場聽眾,分享自己家族的故事。透過個人的家族史來形塑臺灣的歷史,進而來看,在臺灣「轉型正義」的激流關口中,該如何參與介入,讓臺灣這條河流能夠繼續孕育下一個世代。
二、研習時間: 7 月 13 日(星期一) 13 : 50-16 : 00
(一)報到時間: 13 : 30-13 : 50
(二)班務介紹: 13 : 50-14 : 00
(三)縣長致詞: 14 : 00-14 : 10
(四)專題演講: 14 : 10-16 : 00
三、研習地點:創新學院 2 樓大禮堂
四、授課講師:
(一)主講人:鄭竹梅【鄭南榕基金會董事,詳如講師簡介。】
(二)與談人:葉菊蘭【鄭南榕基金會終身志工,現任台灣觀光協會會長。】
五、演講主題:你我的家族:我們有一樣的歷史嗎?
六、研習對象:公教人員及民眾,約計 300 名。
七、報名方式:本所網站線上薦送及自由報名,凡報名者全額錄取。
(一)薦送報名:
1、本縣各級機關、單位、學校:請人事人員或研習業務承辦人員依「薦送名額分配表」至本所「薦送機關後端管理系統」辦理薦送報名。
2、薦送後台網址:https://www.chrdc.gov.tw/df_sys/df_login/login-1.asp
3、為期訓練資源公平共享,請避免固定人員重複參訓,務使每人均有參訓機會,至已薦送人員因故無法參加者,請薦送單位務必派員遞補。
(二)自由報名:
1、請至本所網站「學員服務-班期報名」項下線上報名(請先註冊為會員)。
2、自由報名網址:https://www.chrdc.gov.tw/apply/index.asp?Parser=99,5,31
八、報名期限:
(一)自即日起至 7 月 8 日 17 時止受理線上報名。
(二)本所得視報名狀況調整報名截止期限,敬請欲報從速。
九、錄取名單:
(一)報名截止後 1 日內公告於本所網站「學員服務-班期報名」項下,點按「報名/招收人數」的數值,即可得知全額錄取名單,或於「會員登入」輸入帳號及密碼後,點按「查看個人報名」,查詢個人錄取資訊。
(二)本所另寄發上課通知至錄取學員之信箱(請先行檢視本所網站會員相關資料,如有錯誤請修正)。
(三)忘記密碼查詢方式:線上直接查詢,請於本所網站首頁「會員登入」欄位下方點選「忘記密碼」。
1、查詢方式一:輸入帳號及電子郵件。
2、查詢方式二:輸入姓名、身分證字號及生日。
十、線上報到:請學員攜帶身分證,由本所以二維條碼掃描器讀取身分證條碼,以便快速完成簽到作業。
十一、研習時數:
(一)全程參與者於課程結束後 30 日內核發學習時數 2 小時,線上報到(或簽退)紀錄不完整者,請恕無法核發時數。
(二)依「嘉義縣政府暨所屬機關學校訓練進修實施計畫」學習時數認定:為維持訓練品質及整體效益,各該課程缺課三分之一以上者,該課程不核予終身學習時數。
(三)公教人員請至「ECPA 人事服務網-行政院人事行政總處(網址:https://ecpa.dgpa.gov.tw/)-個人資料-應用系統-D6 :終身學習入口網-個人資料夾-學習時數」查詢。
(四)若不具公教資格者須取得時數證明者,本所備有『研習條』,請於活動結束後於簽到處洽服務人員領取。
十二、請假程序:錄取學員如確實因故無法參加,應即時以電話或電子郵件方式告知主辦人(請註記服務單位、姓名及請假事由),未依規定辦理請假手續者,本所將登記為「無故缺課」。
十三、參加研習學員惠請貴單位准予公假登記。
十四、檢送「薦送名額分配表」及「講師簡介」各 1 份。

 


《最新消息》各機關辦理聘用人員登記備查實務作業注意事項

主旨:為利各機關辦理聘用人員登記備查作業有所依循,檢送「各機關辦理聘用人員登記備查實務作業注意事項」1 份,請查照。
說明:
一、依據本府人事處案陳銓敘部 109 年 6 月 16 日部管四字第 1094945357 號函辦理,併附原函影本。
二、銓敘部為使各機關登記備查實務作業有所依循,並精進登記備查作業程序,業就聘用條例暨其施行細則相關規定,以及歷年相關函示與實務運作常見錯誤等,彙整旨揭注意事項,嗣後各機關辦理聘用人員登記備查案件時,請配合依旨揭注意事項相關說明辦理。

 


《最新消息》轉知國教署 109 學年度徵聘商借教師辦理高級中等以下學校學生事務與輔導工作

主旨:轉知國教署 109 學年度徵聘商借教師辦理高級中等以下學校學生事務與輔導工作,請查照。
說明:
一、依據教育部國民及學前教育署 109 年 6 月 23 日臺教國署學字第 1090072906 號函暨教育部及所屬機關商借高級中等以下學校及幼兒園教師作業原則辦理。
二、為辦理學生事務與輔導工作, 109 學年度國教署擬商借國立學校及各直轄市、縣(市)政府教師至該署擔任行政工作,說明如下:
(一)教師資格:
1、公立學校(不含偏遠、離島、原住民地區及小型規模學校)之編制內專任教師。
2、應具有 3 年以上之任教年資,並具有相關教育行政知能、教育專業及實務經驗。
3、對教育行政工作具服務熱忱且認真負責者。
4、須熟悉 office 電腦軟體之操作。
(二)商借期限: 109 學年之商借期限自 109 年 8 月 1 日起至 110 年 7 月 31 日止。
(三)服務地點:教育部國民及學前教育署─臺中辦公室(臺中市霧峰區中正路 738-4 號)。
(四)辦理業務:以高級中等以下學校學生事務與輔導教育推動相關業務為範疇。
(五)其餘事項依教育部及所屬機關商借高級中等以下學校及幼兒園教師作業原則及相關規定辦理。
三、請有意願之教師於 109 年 7 月 2 日(星期四)前將履歷表以電子檔寄送至e-3129@mail.k12ea.gov.tw,該署將個別通知面試事宜。
四、檢附商借高級中等以下學校及幼兒園教師作業原則及簡歷表各 1 份。


《最新消息》本縣 109 年度「iLove 美好人生提案」婚姻教育活動,請派員參加。

主旨:檢送本縣本(109)年度「iLove 美好人生提案」婚姻教育活動簡章 1 份,請依名額分配表踴躍派員參加,請查照。
說明:
一、依據「嘉義縣政府暨所屬機關學校推動員工協助方案實施計畫」及本縣家庭教育中心 109 年 5 月 20 日簽呈辦理。
二、為協助本縣未婚、將婚或新婚之同仁認識婚姻,建立良善人際關係及友伴型家庭,共同創造和樂幸福的家庭生活,爰辦理旨揭活動。
三、活動相關事項說明如次:
(一)活動時間及場地:
1、第 1 場:本年 7 月 14 日(星期二),本縣創新學院 1 樓研討室。
2、第 2 場:本年 7 月 17 日(星期五),本縣創新學院 1 樓研討室。
3、第 3 場:本年 7 月 28 日(星期二),本縣創新學院 2 樓 203 教室。
(二)活動對象:本府暨所屬機關學校人員,每場次至多 25 人,計 75 位名額。
(三)活動內容:詳見活動簡章。
(四)報名方式:採薦送報名,請依各場次分配名額,填寫活動報名表,於本年 7 月 6 日(一)下班前送交本府人事處辦理。
四、本活動為員工協助相關研習,提供公務人員終身學習時數 3 小時,請依分配名額派員出席,活動當日不克出席者,請各單位自行派員遞補。
五、為配合防疫措施,請與會人員做好個人衛生防護,活動當日請務必配合場地規範進行體溫測量及手部消毒,並請自行配戴口罩,如有疑似發燒或呼吸道等症狀,請務必請假並落實通報機制。
六、檢附活動簡章及名額分配表各 1 份。

 


《最新消息》本縣 109 學年度國民中學教師縣內介聘作業

主旨:有關本縣 109 學年度國民中學教師縣內介聘作業,詳如說明,請查照。
說明:
一、依據本縣國民中學教師申請縣內介聘注意事項辦理。
二、旨揭作業辦理日期及地點:
(一)超額、自願赴偏遠地區學校服務及縣內教師介聘
1、日期: 109 年 7 月 2 日(星期四)上午 9 時至中午 12 時。
2、地點:本府 201 會議室。
3、本次無教師申請一般地區學校教師自願偏遠地區學校服務之介聘。
(二)行政專長教師介聘:本次無教師申請行政專長教師介聘,爰原訂於 109 年 7 月 9 日辦理之介聘作業將取消。
三、參加介聘教師於介聘作業當日得以公假登記,惟課務需自理,倘因故無法親自出席,請填寫委託書由代理人辦理,並請代理人將委託書攜至作業現場。
四、為因應嚴重特殊傳染性肺炎疫情,請參加縣內介聘之教師自備口罩並視情況佩戴,另請配合量測體溫。
五、檢附本縣 109 學年度國民中學教師縣內介聘作業說明事項及委託書各 1 份。

 


《最新消息》嘉義縣 109 學年度國中教師縣內介聘開缺協調會議紀錄

主旨:檢送「嘉義縣 109 學年度國中教師縣內介聘開缺協調會議紀錄」1 份,請查照。
說明:旨揭會議業於 109 年 6 月 20 日於本府 4 樓兵役科會議室召開完畢。

 


《最新消息》各機關辦理所屬公務人員考績時,如遇受考人於考核期間全無工作事實或僅有部分工作事實者處理規範

主旨:為落實考績覈實考評之旨,各機關辦理所屬公務人員考績時,如遇受考人於考核期間全無工作事實或僅有部分工作事實者,請依銓敘部 109 年 6 月 18 日部法二字第 10949464921 號令辦理,請查照。
說明:依據本府人事處案陳銓敘部 109 年 6 月 18 日部法二字第 10949464922 號函辦理;併檢附原函及附件影本各 1 份。

 


《最新消息》本縣 109 學年度國民小學暨幼兒園教師縣內介聘公開作業

主旨:有關本縣 109 學年度國民小學暨幼兒園教師縣內介聘公開作業,詳如說明,請查照。
說明:
一、依據本縣國民小學暨幼兒園教師申請縣內介聘注意事項辦理。
二、公開介聘日期及地點:
(一)公開介聘日期: 109 年 7 月 6 日(星期一)下午 2 時 30 分,請申請介聘教師於下午 2 時 20 分前完成報到。
(二)公開介聘地點:本縣蒜頭國小學生活動中心。
三、行政專長教師介聘注意事項:
(一)推薦函僅限於缺額調查表上有開行政專長教師缺額之學校得以開立,介聘當日,學校不得再開立推薦函。
(二)開立之推薦函數量不得超過學校行政專長教師缺額數。
(三)獲得開缺學校校長推薦函加分並介聘成功之教師,須於該校兼任主任職務滿 2 年。
(四)經偏遠地區候用主任甄選分發者,依當年度偏遠地區候用主任甄選簡章規範辦理。
(五)介聘當日教師於行政專長教師介聘階段調出後,學校得保留彈性是否連帶開缺(主任缺)。若不連帶開缺,此缺額即予以保留不開缺,不再另開一般教師缺;若學校同意連帶開缺,但無行政專長教師調入,此缺額即予以保留不開缺,不再另開一般教師缺。
四、申請介聘教師於上班時間,需親自出席送件時,得以公假登記,但課務需自行調整,若因故無法親自參加介聘作業,請填寫委託書由代理人代辦,並請代理人攜至作業現場。
五、為因應嚴重特殊傳染性肺炎疫情,介聘當日限參加介聘教師、超額教師及學校校長、人事進入介聘會場,並應自備口罩全程配戴,且於門口配合體溫測量及酒精消毒方能進場。
六、檢附本縣 109 學年度國民小學及幼兒園教師縣內介聘公開作業重要說明及委託書各乙份。

 


《最新消息》請協助宣導 109 年高考一級暨二級報名訊息

主旨:考選部函以,請協助利用多元管道宣導「109 年公務人員高等考試一級暨二級考試」報名訊息,請查照。
說明:依據考選部 109 年 6 月 20 日選秘一字第 1091100425 號函辦理,併檢附原函暨附件影本各 1 份。

 


《最新消息》嘉義縣政府 109 年度專(兼)任(辦)人事人員網際網路版人力資源管理資訊系統( WebHR )回流教育訓練

主旨:檢送「嘉義縣政府 109 年度專(兼)任(辦)人事人員網際網路版人力資源管理資訊系統( WebHR )回流教育訓練」課程表暨參加人員名冊各 1 份,請查照並轉知所屬人員參加。
說明:
一、依據「嘉義縣政府 109 年度專(兼)任(辦)人事人員網際網路版人力資源管理資訊系統回流教育訓練實施計畫」辦理。
二、為使本府暨所屬專(兼)任(辦)人事人員熟識與運用網際網路版人力資源管理資訊系統( WebHR ),以及強化人事服務網( eCPA )各項系統之基本操作知能,特辦理旨揭回流教育活動,以利人事業務推展。
三、研習對象:本府暨所屬機關學校專兼任(辦)人事人員。惟專任人事人員請於本年 7 月 1 日(星期三)前填妥報名表逕寄電子信箱:huiyi@mail.cyhg.gov.tw 。
四、研習場次、日期及地點:
(一)場次:共計 6 場。
(二)日期:
1、第 1 場次(學校場次):本年 7 月 6 日、 7 日(星期一、二),上午 9 時至下午 4 時 10 分。
2、第 2 場次(學校場次):本年 7 月 9 日、 10 日(星期四、五),上午 9 時至下午 4 時 10 分。
3、第 3 場次(學校場次):本年 7 月 13 日、 14 日(星期一、二),上午 9 時至下午 4 時 10 分。
4、第 4 場次(學校場次):本年 7 月 16 日、 17 日(星期四、五),上午 9 時至下午 4 時 10 分。
5、第 5 場次(機關場次):本年 7 月 20 日、 21 日(星期一、二),上午 9 時至下午 3 時 10 分。
6、第 6 場次(機關場次):本年 7 月 23 日、 24 日(星期四、五),上午 9 時至下午 3 時 10 分。
(三)地點:本府 2 樓電腦教室。
五、所屬人事人員經本府聘請擔任本研習課程講師者,授課期日請予以公假登記。
六、本研習活動請攜帶自然人憑證,並依實際出席情形登錄終身學習時數。
 


《最新消息》「嘉義縣公教人員購置住宅輔助要點」自即日停止適用

主旨:「嘉義縣公教人員購置住宅輔助要點」自即日停止適用,請查照。
 


《最新消息》嘉義縣政府暨所屬各機關學校補助公務員工國內外休假施遊實施要點自即日停止適用

主旨:「嘉義縣政府暨所屬各機關學校補助公務員工國內外休假施遊實施要點」自即日停止適用,請查照。
 


《最新消息》本縣 109 學年度國民中小學校長遴選結果

公告事項:

一、依據國民教育法第 9 條及第 9-3 條、國民教育法施行細則第 11 條、本縣國民中小學校長遴選作業要點、偏遠地區學校教育發展條例、學校型態實驗教育實施條例暨 109 年 6 月 22 日本縣國民中小學校長遴選委員會會議決議辦理。
二、本縣 109 學年度國民中小學校長遴選結果如下,並自 109 年 8 月 1 日起就職生效:
(一)國中部分:
1 、水上國中洪文祥校長連任。
2 、民和國中陳冠伶校長遴選至東榮國中、東榮國中陳義禮校長遴選至太保國中、太保國中邱獻萱校長遴選至阿里山國中小、阿里山國中小官志隆校長遴選至民和國中、梅山國中黃俊傑校長遴選至民雄國中、民雄國中劉彥碩校長遴選至梅山國中。
(二)國小部分:
1 、灣內國小蕭榮輝校長連任、新岑國小黃柏嘉校長連任、興中國小黎萬元校長連任、蒜頭國小許瑞陽校長連任、塭港國小黃聰哲校長連任、溪口國小陳媺慈校長連任、龍崗國小蔡志賢校長連任、中林國小尤建順校長連任、大鄉國小李春輝校長連任、中山國小陳瑞成校長連任、梅北國小何嘉祥校長連任、義興國小李明政校長連任、網寮國小吳芊萱校長連任、三興國小楊登閎校長連任、更寮國小吳沛珊校長連任、大湖國小陳惠文校長連任、頂六國小吳淑茹校長連任、來吉國小孫儷砡校長連任、北美國小張美志校長連任、安和國小蔡文山校長連任、美林國小張志郎校長連任。
2 、竹崎國小翁俊忠校長遴選至鹿滿國小、鹿滿國小林俊良校長遴選至中埔國小、中埔國小陳威良校長遴選至竹崎國小、達邦國小盧柏全校長遴選至布新國小、仁和國小方正一校長遴選至水上國小、水上國小蔡淑玲校長遴選至內甕國小、內甕國小林金枝校長遴選至梅山國小、太興國小曾月照校長遴選至松山國小、松山國小楊榮鎮校長遴選至古民國小、古民國小劉嘉文校長遴選至梅圳國小、十字國小林錦花校長遴選至下楫國小、下楫國小蔡水河校長遴選至過路國小、過路國小謝桐偉校長遴選至新塭國小、新塭國小洪榮正校長遴選至山美國小、山美國小李芳如校長遴選至沙坑國小。
3 、候用校長宋莉萱遴選至達邦國小、候用校長陳志鴻遴選至仁和國小、候用校長吳志峰遴選至太興國小、候用校長許秀卿遴選至十字國小。


《最新消息》銓敘部 109 年 6 月 16 日部法三字第 10949458311 號令

主旨:檢送銓敘部 109 年 6 月 16 日部法三字第 10949458311 號令影本 1 份,轉請查照。
說明:
一、依據本府人事處案陳銓敘部 109 年 6 月 16 日部法三字第 10949458312 號函辦理。
二、查公務人員任用法第 28 條規定:「(第 1 項)有下列情事之一者,不得任用為公務人員:……四、曾服公務有貪污行為,經有罪判決確定或通緝有案尚未結案。……(第 2 項)公務人員於任用後,有前項第 1 款至第 9 款情事之一者,應予免職;……」前開「貪污行為」之認定,經銓敘部參酌近來行政法院相關判決,以該部 109 年 6 月 16 日令訂定相關補充認定規範,作為審查之判斷參考準據。
三、公務人員所為犯罪行為如認屬貪污行為,依前開公務人員任用法第 28 條第 1 項第 4 款及同條第 2 項規定,應予免職;如認屬非貪污行為,則無該條第 1 項第 4 款之適用,附予敘明。

 


《最新消息》公立學校教師經學校同意借調至公營事業機構及行政法人辦理留職停薪之年資,回任後補繳退撫基金事宜。

主旨:公立學校教師經學校同意借調至公營事業機構及行政法人辦理留職停薪之年資,於回任教職到職支薪後,補繳退撫基金費用本息相關事項案,請查照。
說明:
一、依據教育部 109 年 6 月 16 日臺教人(四)字第 1090082037 號函辦理;並檢附原函影本 1 份。
二、本案涉及教師退撫權益,請貴校儘速清查,並依前揭教育部函示補充事項規定補繳退撫基金費用本息。至如有不符相關規範而已補繳之情形,亦請服務學校函請退撫基金管理委員會辦理退還原繳費用事宜。

 


《最新消息》修正發布「公務人員特種考試原住民族考試規則第三條條文、第五條附表五至附表九及第六條附表十」

主旨:考試院 109 年 5 月 29 日考臺組壹一字第 10900018461 號令,修正發布「公務人員特種考試原住民族考試規則第三條條文、第五條附表五至附表九及第六條附表十」一案,請查照。
說明:依據原住民族委員會 109 年 6 月 17 日原民綜字第 1090036362 號函辦理,併檢附原函暨相關附件影本各 1 份。

 


《最新消息》嘉義縣 108 學年公立高級中等以下學校校長成績考核表

主旨:檢送本縣 108 學年度公立高級中等以下學校校長成績考核表乙份,請依說明項辦理,請查照。
說明:
一、依據公立高級中等以下學校校長成績考核辦法辦理。
二、旨表經貴校人事審查核章、校長確認核章,免備文寄(送)達本府教育處侯美玲老師。
(一)勤惰及獎懲記錄:採計 108 年 8 月 1 日至 109 年 7 月 31 日。
(二)送交期程: 109 年 7 月 20 日(星期一)至 31 日(星期五)。
三、本縣國中小校長成績考核已數位化,故貴校免檢送前(107)學年度成績考核通知書影本。

 


《最新消息》重申為維護長期代理教師之權益,請本縣各級學校於是類教 師到職之日起 30 日內,依規定製發敘薪通知書。

主旨:重申為維護長期代理教師之權益,請本縣各級學校於是類教 師到職之日起 30 日內,依規定製發敘薪通知書,請查照。
說明:
一、查中小學兼任代課及代理教師聘任辦法(以下簡稱該辦法) 第 3 條規定略以,中小學聘任 3 個月以上之代課、代理教師應 公開甄選,經教師評審委員會審查通過後,由校長聘任之。
二、次查該辦法第 5 條規定略以,...其服務成績優良、符合學校 校務需求,且具有各該教育階段、科(類)合格教師證書者 ,經教師評審委員會審查通過後得再聘之,再聘至多以 2 次 為限;偏遠、特殊偏遠或離島地區學校之代課、代理教師, 不具教師證書,惟具出缺科(類)專長者,亦同。
三、請本縣各級學校於製發長期代理教師敘薪通知書時,務必註 明該師係經公開甄選或以再聘方式(含再聘次數)聘任之, 以及其代理職缺之性質,並檢齊相關證件報府核備。
四、旨揭長期代理教師敘薪案件,亦請本縣各級學校依限至 WebHR 人力資源資訊管理系統完成線上核定,俾保障渠等之權益。

 


《最新消息》重申為保障新進教師申請職前年資採計提敘及現職教師取得較高學歷申請改敘之權益,請本縣各級學校依規定檢證辦理教師敘薪相關事宜

主旨:重申為保障新進教師申請職前年資採計提敘及現職教師取得較高學歷申請改敘之權益,請本縣各級學校依規定檢證辦理教師敘薪相關事宜,請查照。
說明:
一、查教師待遇條例施行細則第 3 條規定略以,教師應於到職之 日起 30 日內,檢齊學經歷證件及教師證書,送請學校辦理敘 定薪級。同細則第 6 條規定,中小學教師依本條例第 10 條規 定,於在職期間取得較高學歷申請改敘薪級,經敘定者,自 申請之日生效。
二、次查本府 105 年 3 月 1 日府人任字第 1050034375 號函略以,教 師取得較高學歷申請改敘薪級,以當事人檢齊相關證件交由學校人事單位受理之日為其生效日,惟如證件闕漏復經人事 單位退件者,則自證件檢齊並重新申請之日為其生效日。
三、為維護教師敘薪之權益,請本縣各級學校確實審查教師申請旨揭事項所需證件,如有證件闕漏者,應立即通知其補正,並於教師提出申請或補正後儘速報府核敘;報府核敘案件如有證件未齊者,本府得逕予行文退回學校補正。
四、依本府 105 年 1 月 8 日府人任字第 1050005934 號函授權各級學校自行核定之教師敘薪案件,其相關作業流程及注意事項 說明如下:
(一)初任教師(無職前年資)敘薪案件:新任教師於到職之日 起 30 日內,檢齊學經歷證件及教師證書,送請學校辦理敘 定薪級,學校應依規定製發敘薪通知書,同時併同相關證 件副知本府核備。
(二)長期代理教師敘薪案件:學校應於是類教師到職之日起 30 日內,檢齊學經歷證件及教師證書,依規定敘定薪級,並 製發敘薪通知書,同時併同相關證件副知本府核備。
(三)縣外介聘教師敘薪案件:學校辦理是類教師敘薪案件,應 覈實審查其相關證件是否符合敘薪相關規定,俟審查無誤 後,再依前學年度之教師成績考核結果銜接支薪,並製發 敘薪通知書,同時併同相關證件副知本府核備。
五、檢附「各類敘薪案件-應檢附證件一覽表」、「職前年資採 計提敘-應檢附證件一覽表」各 1 份。

 


《最新消息》本府暨所屬提報 109 年公務人員高等考試三級考試暨普通考試增列需用名額彙總表

主旨:檢送本府暨所屬提報 109 年公務人員高等考試三級考試暨普通考試增列需用名額彙總表各 1 份,請查照。
說明:
一、依據行政院人事行政總處 109 年 6 月 16 日總處培字第 10900353082 號函辦理,併檢附原函暨附件影本各 1 份。
二、各機關如有職務臨時出缺擬列入本項考試者,請先行電話聯絡本府承辦人確認暫列增額職缺名額狀況後,依程序報經本府核准後再至該總處公務人員人事服務網( eCPA )完成填報作業,並於 109 年 9 月 18 日(星期五)前列印職缺提報考試及需用人員報表傳真至本府人事處,俾利進行線上審核後轉請該總處核定。
三、各機關提報為現缺之擬任職務不可任意變更或挪用,請確實管制;另請勿自行對外公告或傳播非考選部公告之公務人員考試相關訊息,如有違反,將依情節輕重追究行政責任。

 


《最新消息》「學校教師評審委員會設置要點」草案參考範例、高級中等以下學校教師評審委員會設置辦法草案總說明及修正條文

主旨:檢送「學校教師評審委員會設置要點」草案參考範例、高級中等以下學校教師評審委員會設置辦法草案總說明及修正條文各 1 份,請查照。
說明:
一、依據教育部國民及學前教育署 109 年 6 月 10 日臺教國署人字第 1090066301 號函辦理。
二、查 108 年 6 月 5 日修正公布之教師法第 9 條第 4 項規定:「前三項教師評審委員會之任務、組成方式、任期、議事、迴避及其他相關事項之辦法,由中央主管機關定之。」,高級中等以下學校教師評審委員會設置辦法(以下簡稱本辦法)配合辦理修正。
三、本辦法預定於 109 年 6 月 28 日修正發布,且本辦法草案第 3 條第 5 項規定:「本會委員之總額、選舉與被選舉資格、委員選(推)舉方式、依第五條規定增聘校外學者專家擔任本會委員與候補委員遴聘方式、會議規範及相關事項規定,應由學校訂定,經校務會議通過後實施。」,國教署為協助學校預先作業,爰提供「學校教師評審委員會設置要點」草案參考範例,請各校參酌訂定,並提學校校務會議通過後實施。


《最新消息》本縣 109 年「幸福的零點五+零點五」婚姻教育活動

主旨:檢送本縣本(109)年「幸福的零點五+零點五」婚姻教育活動簡章 1 份,請廣為宣導並鼓勵所屬參加。
說明:
一、依據本縣家庭教育中心本年 5 月 20 日簽呈辦理。
二、為協助將婚或新婚者瞭解並面對婚姻議題,共同拼出幸福圖像,體現美滿家庭生活,爰辦理本次活動。
三、旨揭活動事項說明如次:
(一)活動時間:
1、第 1 、 2 場:本年 7 月 25 日(星期六)。
2、第 3 場:本年 8 月 1 日(星期六);第 1 、 2 場全程參與者始得參加。
(二)活動對象:將婚、新婚、或有興趣者計 12 對,不限設籍本縣,超過以抽籤決定。
(三)活動地點及內容:詳見活動簡章。
(四)報名方式及錄取通知:
1、自本年 6 月 22 日起至同年 7 月 7 日止,填列報名表,以電子郵件傳送至tpps@mail.cyc.edu.tw(標題請註明「幸福的零點五+零點五」活動報名表件),並請致電本縣太平國小教務處陳主任確認是否收到信件(電話: 05-2571004)。
2、若報名人數過多,將以抽籤方式決定錄取學員,餘保留為備取學員。
3、錄取名單於本年 7 月 10 日下班前公佈於本縣家庭教育中心網頁,請報名者自行上網查閱。

 


《最新消息》本縣中小學自 109 學年度起長期代理教師聘任期限案

主旨:有關本縣中小學自 109 學年度起長期代理教師聘任期限案,詳如說明,請查照。
說明:
一、依據中小學兼任代課及代理教師聘任辦法暨本縣中小學兼任代課代理教師及教學支援工作人員聘任補充規定辦理。
二、本縣中小學 109 學年度起長期代理教師聘任期限如下:
(一)未兼行政職務之中小學長期代理教師(不分編制內或編制外),聘任期限依所代理職務出缺聘任期限而定,聘任期限最長自當學年度 8 月 14 日起至翌年 7 月 13 日止,第 2 學期起聘者,聘任期限最長以開學上課日至當年 7 月 13 日止;若代理原因提前消失,應無條件解除代理。
(二)兼任行政職務(主任、組長)之中小學長期代理教師,聘任期限最長自當學年度 8 月 1 日起至翌年 7 月 31 日止,第 2 學期起聘者,聘任期限最長以當年 2 月 1 日起至當年 7 月 31 日止,若代理原因提前消失,應無條件解除代理。
(三)國小附設幼兒園長期代理教師聘期比照國中小規定辦理。
(四)若有特殊情形,本縣中小學當學年度應專案報本府核准,始得延長長期代理教師聘任期限。
三、依中小學兼任代課及代理教師聘任辦法第 10 條規定:「兼任、代課及代理教師不得擔任中小學導師或各處(室)行政職務。但情況特殊,經各該主管教育行政機關核准者,代理教師得擔任之。」,為健全學校行政組織,行政職務應以專任教師兼任為原則,除學校情況特殊確有困難者,代理教師不得兼任主任、組長及導師。
四、依據本府 95 年 10 月 17 日府人任字第 0950140866 號函規定,自 96 學年度(96 年 8 月 1 日)起,本縣所屬各級學校之代理教師,均不比照編制內專任教師採計職前年資提敘薪級。上開規定請務必於甄選簡章內敘明,以免事後發生爭議。
五、甄選簡章請各校統一公告於貴校網站、嘉義縣教育資訊網(http://www.cyc.edu.tw/)及全國高級中等以下學校教師選聘網(http://tsn.moe.edu.tw)。
六、本縣中小學當學年度若有長期代理教師缺額,得自行依中小學兼任代課及代理教師聘任辦法等相關規定辦理代理教師甄選作業,學校相關甄選資料依本縣中小學兼任代課代理教師及教學支援工作人員聘任補充規定第 4 條規定免報本府備查。

 


《最新消息》本縣國小 109 學年度主任、教師缺額及超額調查表

主旨:有關調查本縣國民小學(不含幼兒園) 109 學年度主任、教師缺額暨本縣 109 學年度國民小學超額教師名單案,請依說明事項辦理,請查照。
說明:
一、依據本縣國民小學暨幼兒園教師申請縣內介聘注意事項辦理。
二、為辦理本縣 109 學年度國小縣內教師介聘作業,請貴校查填「109 學年度主任、教師缺額調查表」,務必審慎填寫。有超額教師之學校,需另填「超額教師名單調查表」,並檢附超額教師在本縣各校服務年資之證明文件。
三、為簡化及加速縣內介聘現場作業,請各校配合以下事項:
(一)英語專長教師缺及行政專長教師缺,若縣內介聘當日無教師調入,欲另開一般教師缺之學校,請確實填列於調查表,介聘當日不接受臨時開缺。
(二)各校各類別缺額,如因校務需求需特別說明,請於「介聘缺額需求說明」欄位填寫,將於缺額公告時一併公告於本縣教育資訊網,讓有意調動之教師瞭解;介聘當日不開放學校上臺說明。
(三)學校如無主任、教師缺額者,亦需填寫調查表。
四、 109 學年度主任、教師缺額調查表暨超額教師名單請各校填妥後,於 109 年 6 月 22 日(星期一)上午 9 時至中午 12 時及下午 1 時至 3 時,派員親送至本府教育處第一會議室核對及確認學校缺額及超額教師名單。
五、檢附「嘉義縣國民小學(不含幼兒園) 109 學年度主任、教師缺額調查表」暨「嘉義縣 109 學年度國民小學超額教師名單調查表」各乙份。

 


《最新消息》強化人事人員職務歷練作業規定之主管機關人事機構(含該總處)歷練條件採計規定說明

主旨:為豐富人事人員職務歷練並兼顧實務需要,各人事機構職務因組織法規、組織調整或報經行政院人事行政總處核准等情事,由其他主管機關人事機構(含該總處)現職人事人員借調、兼任或代理 1 年以上,得視其職務性質採計為強化人事人員職務歷練作業規定之主管機關人事機構(含該總處)歷練條件,請查照。
說明:依據本府人事處案陳行政院人事行政總處 109 年 6 月 9 日總處綜字第 1090034791 號函辦理,併檢附原函影本 1 份。

 


《最新消息》行政院人事行政總處公務人力發展學院 109 年度臨時新增班別需求調查表

主旨:檢送行政院人事行政總公務人力發展學院「109 年度臨時新增班別需求調查表」1 份,請於本( 109 )年 6 月 15 日(星期一)前填復本府人事處,請查照。
說明:
一、依據行政院人事行政總處公務人力發展學院 109 年 6 月 8 日人發綜字第 1090300679 號函辦理,併檢附原函影本 1 份。
二、旨揭班別之研習日期尚未確定,該學院將依據需求調查結果規劃各班期程及分配名額,並將另行函文辦理各班期報名作業。
三、請詳實填列旨揭調查表之「需求人員姓名」及「填表人姓名與連絡電話」,填具後逕寄本府本案承辦人電子信箱(電子郵件主旨及檔名請鍵入單位名稱)以利彙整。

 


《最新消息》7 月 1 日至 31 日抽查各機關 WebHR 聘用、約僱人員及職務代理人之更新資料

主旨:行政院人事行政總處訂於 109 年 7 月 1 日至 7 月 31 日抽查各機關 WebHR 人力資源管理系統(以下簡稱 WebHR 系統)聘用、約僱人員及職務代理人之更新資料,本府人事處將不定期抽查資料登載情形及總處抽查結果,一併列入所屬績效考核及優缺點紀錄,請查照。
說明:
一、依據本府人事處案陳行政院人事行政總處 109 年 6 月 5 日總處組字第 1090034638 號函辦理。
二、請各機關(學校)確實依本府 109 年 4 月 22 日以府人任字第 1090084571 號函文附件「WebHR 系統聘僱人員及職務代理人資料建置操作說明」登載相關資料,並於抽查期間配合提供相關資料。
三、本次資料更新係為確保上開人員相關資料之正確性及完整性,務請依核定之聘用人員聘用計畫書、約僱人員僱用計畫表及進用人員之履歷資料等,核實建置或更新相關人事資料。屆時 WebHR 系統抽查重點包括「人員區分」、「職稱代碼」、「職務列等起(一)」、「任職原因」、「現支職等」、「現支俸級」、「現支俸點」及其他表之最高學歷、經歷、專長(證照)等欄位內容。資料更新正確性及完整性,請輔導區督導受輔導區機關學校兼(任)辦人事人員。
四、檢送總處函影本及「各機關聘僱人員資料抽查作業說明」各 1 份。

 


《最新消息》本縣 109 學年度國民小學暨幼兒園教師縣內介聘申請暨積分審查作業

主旨:有關本縣 109 學年度國民小學暨幼兒園教師縣內介聘申請暨積分審查作業,詳如說明,請查照。
說明:
一、依據本縣國民小學暨幼兒園教師申請縣內介聘注意事項辦理。
二、積分審查日期及地點:
(一)積分審查日期: 109 年 6 月 19 日(星期五)上午 9 時至中午 12 時及下午 1 時至 3 時止,逾期不予受理。
(二)積分審查地點:創新學院 1 樓餐廳。
三、積分審查提醒事項:
(一)教師欲申請優先辦理國小一般地區學校教師自願赴偏遠地區學校服務,需符合自願服務偏遠地區學校校長及教師特別獎勵辦法第 3 條規定,且限申請學校類型為「特偏」及「極偏」之學校。一旦達成介聘,不得再參加下一階段介聘作業。
(二)教師欲申請行政專長教師介聘,應持有主任儲訓合格證書,且須參加 109 年 6 月 19 日積分審查作業,推薦函則另訂於 109 年 6 月 29 日受理收件審查。
(三)申請表請以 A3 紙張列印,依積分審查原則檢附所需證明文件,以當場審核為限,不得事後補件。介聘教師另檢附正本及影本各一份,正本驗後發還,影本由本府留存。
(四)請校長及人事主管確實審查介聘教師之介聘資格及相關證明文件,並於申請表親自核章。
(五)縣外介聘未成功者,得再申請縣內介聘;已縣外介聘成功者,不得再申請縣內介聘。
四、教師公開選填志願學校作業時間及地點,另函通知。
五、檢附「本縣 109 學年度國小暨幼兒園縣內教師介聘作業時程表」、「本縣國民小學暨幼兒園教師申請縣內介聘注意事項」、「本縣 109 學年度國民小學暨幼兒園教師縣內介聘申請表」、「本縣國民小學暨幼兒園教師申請縣內介聘積分審查原則積分審查原則」及「本縣 107-109 學年度公立國民小學學校類型名冊」各乙份。


《最新消息》聘僱人員因違反契約所定義務而經服務機關學校予以解聘僱或未經服務機關學校同意而於契約期限屆滿前離職之儲金本息應如何發給疑義

主旨:聘僱人員於同一機關學校聘僱期間,具有「因違反契約所定義務而經服務機關學校予以解聘僱」或「未經服務機關學校同意而於契約期限屆滿前離職」情事,其公、自提儲金本息應如何發給案,請查照。
說明:依行政院人事行政總處 109 年 6 月 4 日總處給字第 1090034543 轉銓敘部 109 年 5 月 29 日部退四字第 1094940141 號令副本辦理;並檢附原函及銓敘部令副本影本各 1 份。

 


《最新消息》端午期間請加強宣導公務員廉政倫理規範

主旨:本( 109 )年端午期間,請加強宣導「公務員廉政倫理規 範」,請查照。
說明:
一、依據法務部廉政署 109 年 6 月 9 日廉防字第 10905004370 號函辦理。
二、端午期間請加強宣導「公務員廉政倫理規範」(下稱本規 範),公務員遇與其職務有利害關係者所為之餽贈或飲宴應 酬,除有本規範第 4 點或第 7 點第 1 項各款情形外,應予拒絕 或退還,並簽報長官及知會政風機構;對於涉及請託關說 事項,亦應參照本規範第 11 點規定登錄備查,以維護民眾 對公務員公正執行職務之信賴。
三、請各所屬機關、各鄉鎮市公所之政風機構負責本規範之解釋、個案說明及提供其他廉政倫理諮詢服務;另為深化同仁對廉政倫理法令之認知,請鼓勵運用行政院人事行政總處公務人力發展學院「e 等公務園+學習平臺」(https://elearn.hrd. gov.tw/mooc/index.php)等教學資源,選讀廉政倫理相關課程。

 


《最新消息》兼行政教師於學年中亡故或罹患傷病之國旅卡補助疑義

主旨:公立中小學兼任行政職務教師於學年中亡故或罹患傷病,致無法親持國民旅遊卡(下稱國旅卡)於特約商店刷卡消費,其強制休假補助費應如何請領一案,轉請查照。
說明:
一、依據教育部 109 年 6 月 8 日臺教授國字第 1090058167A 號函辦理;併檢附原函影本 1 份。
二、考量行政院人事行政總處對公務人員已有相關規範,公立中小學兼任行政職務教師如因學年中亡故或罹患傷病,導致其無法親持國旅卡於特約商店刷卡消費以請領休假補助費時,為維護當事人權益,參考公務人員方式,分別處理如下:
(一)公立中小學兼任行政職務教師因學年中亡故,未及於學年度內親持國旅卡於特約商店刷卡消費,其尚未請領完畢之強制休假補助費應全數發給,不受公立中小學兼任行政職務教師休假補助基準之限制。
(二)公立中小學兼任行政職務教師因罹患傷病,致無法親持國旅卡於特約商店刷卡消費,學校得參考行政院與所屬中央及地方各機關公務人員休假改進措施第 3 點規定,擬訂符合實際需求之措施,報請主管機關核定後實施,以解決其無法請領強制休假補助費之問題。

 


《最新消息》請依規登入「全國不適任教育人員通報及查詢系統」

主旨:請貴校依規登入「全國不適任教育人員通報及查詢系統」,請查照辦理。
說明:
一、依據不適任教育人員之通報與資訊蒐集及查詢辦法辦理。
二、查前揭辦法第 7 條各級學校於聘任教育人員時,應確實至全國不適任教育人員通報查詢系統查詢有無因故解聘、停聘、不續聘、退休、資遣或免職之情事;聘用該辦法第 10 條準用人員,亦同。
三、確實杜絕不適任教育人員已列為國家重要政策,是以,上開系統設定學校專責人員至少應於半年內登入乙次。倘逾半年未登入,則需重新申請登入密碼。
四、經查,本縣學校泰半逾半年未登入該網站(如附件一),請是類學校填妥「密碼重新設定申請單」(如附件二),經校內逐級核章後,於 109 年 6 月 17 日前傳送本府教育處傳真機(3620379)侯美玲老師收,併案於 109 年 6 月 18 日統一處理。
五、爾後,倘貴校再有超過 1 年未登入之情事發生,請函知本府說明原委。

 


《最新消息》本縣 109 學年度國民中學教師縣內介聘申請暨積分審查作業

主旨:有關本縣 109 學年度國民中學教師縣內介聘申請暨積分審查作業,詳如說明,請查照。
說明:
一、依據本縣國民中學教師申請縣內介聘注意事項辦理。
二、積分審查日期及地點:
(一)積分審查日期: 109 年 6 月 19 日(星期五)上午 9 時至中午 12 時,逾期不予受理。
(二)積分審查地點:創新學院 1 樓餐廳。
三、 109 學年度欲行政調動之教師,應填列縣內介聘申請表,並於 109 年 6 月 19 日接受積分審查,以具行政專長教師之身分參與縣內介聘,倘取得欲介聘學校校長推薦函者,推薦函統一於 109 年 6 月 29 日受理收件審查。
四、另教師欲申請優先辦理國中一般地區學校教師自願赴偏遠地區學校服務,需符合自願服務偏遠地區學校校長及教師特別獎勵辦法第 3 條規定,且限申請學校類型為「極偏」之學校。一旦達成介聘,不得再參加下一階段介聘作業。
五、本案相關注意事項如下:
(一)申請表請以 A3 紙張列印,證明文件應依申請表順序依序排列,並檢附正本及影本各 1 份,正本驗後發還,影本由本府留存。
(二)請校長及人事人員確實審查申請人介聘資格及相關證明文件,並於申請表親自核章。
(三)本縣教師申請縣外介聘調動成功者,不得再申請縣內介聘。
六、教師公開選填志願學校作業時間及地點,將另函通知。
七、檢附本縣國民中學教師申請縣內介聘注意事項、申請表、校長推薦函、積分審查原則、學校類型名冊及介聘作業工作時程表各 1 份。

 


《最新消息》公務人員申請採計曾任約僱人員年資提敘俸級作業認定

主旨:行政院與所屬中央及地方各機關約僱人員僱用辦法(以下簡稱約僱辦法)第 8 條附件「約僱人員報酬標準表」,業經行政院民國 109 年 5 月 1 日修正發布,公務人員申請採計曾任約僱人員年資提敘俸級,其約僱人員各等別報酬薪點與公務人員職等相當之認定一案,請查照。
說明:依據本府人事處案陳銓敘部 109 年 6 月 5 日部銓二字第 10949425712 號函辦理,並檢附原函暨該部銓二字第 10949425711 號令影本 1 份。

 


《最新消息》聘約人員人事條例修正意見表請於 6 月 19 日前回復

主旨:關於聘約人員人事條例(以下簡稱聘約人事條例)草案,請於 109 年 6 月 19 日(星期五)前依說明三表件研提意見惠復,俾憑研辦,請查照。
說明:
一、依據行政院人事行政總處 109 年 6 月 5 日總處組字第 1090034642 號書函辦理。
二、為明確規範聘用、約僱人員之人事管理法制,行政院人事行政總處擬具聘約人員人事條例草案,以明確規範所適用之法律關係,並健全其工作權益。聘約人員人事條例之規定含括聘約人員之定位、進用、給與、服務事項、工作考核、轉換機制、救濟保障等內容。本案涉及人事制度之建置,為切合實務需要及力求法制周延妥適,爰請惠示卓見,請將「聘約人員人事條例(草案)建議意見表」免備文寄至minigee@mail.cyhg.gov.tw;如無意見,亦請惠復。
三、檢附聘約人事條例草案(含總說明、逐條說明、聘約人員薪級表草案及視覺圖表資料)、意見表及條文業管單位聯絡資料各 1 份。
 


《最新消息》核定本(109)年本縣模範公務人員顏義樺等 5 名及本縣績優公務人員黃宏鼎等 5 名

主旨:核定本(109)年本縣模範公務人員顏義樺等 5 名及本縣績優公務人員黃宏鼎等 5 名,請查照轉知。
說明:
一、核定本縣模範公務人員名單:
(一)本府綜合規劃處資訊管理科科長顏義樺。
(二)本縣警察局水上分局小隊長張永龍。
(三)本縣消防局第三大隊阿里山分隊分隊長黃建哲。
(四)本縣家畜疾病防治所家禽防疫課課長邱淑雍。。
(五)本縣竹崎鄉公所民政課課長蔡建讀。
二、核定本縣績優公務人員名單:
(一)本府教育處體育保健科科長黃宏鼎。
(二)本府經濟發展處開發科科長劉錦隆。
(三)本縣環境保護局廢棄物管理科科長謝政哲。
(四)本縣社會局婦幼福利科社會工作師陶菁菁。
(五)本縣民雄鄉公所民政課課員黃順輝。
三、核定之模範公務人員由本府頒給獎金新台幣貳萬元整,並核給公假 3 天,公假應自核定次日起一年內請畢,並刊登本府公報及登載於個人人事資料中,另函送銓敘部備查;核定之績優公務人員由本府頒給禮券伍仟元整並於公開場合表揚。
四、核定人員職務如有異動,請即函知本府人事處。有關頒獎表揚時間、地點,由本府另函通知。
 


《最新消息》109 年 5 月份必修課程參與情形統計表

主旨:檢送本( 109 )年 5 月份必修課程參與情形統計表 1 份,請提醒貴屬未完成者,依限(本年 7 月 31 日)前往「e 等公務園+學習平臺」網站組裝課程專區「+e 學院」選讀完畢,請查照。
說明:本府 109 年 2 月 3 日府人考字第 1090021053 號函諒達。

 


《最新消息》7 月 3 日及 10 日辦理本府 109 年度無人機操控飛行考照培訓班集體學科測驗

主旨:本府 109 年度無人機操控飛行考照培訓班集體學科測驗,訂於本(109)年 7 月 3 日及 7 月 10 日辦理,請轉知冊列參訓學員完成線上報名,請查照。
說明:
一、依據本府 109 年度無人機操控飛行考照培訓班實施計畫(第拾壹點考照輔助及規劃)辦理。
二、為協助參訓人員順利取得無人機操作執照,爰由本府統籌規劃辦理集體測驗,請轉知渠等依規劃之日期及方式完成線上報名及受測。
三、測驗日期及場次說明:
(一)第一期場次:訂於 7 月 3 日(星期五),每場次測驗時間為 1 小時,共辦理 6 場次。
(二)第二期場次:訂於 7 月 10 日(星期五),每場次測驗時間為 1 小時,共辦理 6 場次。
四、各測驗場次報名日期:
(一)第一期各場次之測驗:訂於 6 月 11 日(星期四)0 時起至 24 時止進行線上報名。
(二)第二期各場次之測驗:訂於 6 月 12 日(星期五)0 時起至 24 時止進行線上報名。
五、報名方式及注意事項說明:
(一)報名作業:請於上開報名日期至交通部民用航空局無人機專區報名系統,以自然人憑證或健保卡登入報名,相關作業步驟請參閱附件。
(二)該報名系統亦開放民眾報名參加測驗,爰請於各場次測驗開始受理報名時,即至系統完成報名作業。倘因不及報名致無法參加本次學科集體測驗者,將無法參加術科集體測驗,縱自行報名參加學科測驗,測驗相關報名費用亦不予補助。
六、至測驗當日交通方式,及報名費用補助等相關事宜,俟報名完竣後另案函知。
七、檢附參訓人員名冊、測驗日期場次時程表、無人機學科測驗報名流程說明各 1 份。

 


《最新消息》修正公教人員保險被保險人一次性離退給與按月攤提計算所據平均餘命標準表

主旨:檢附修正後之「公教人員保險被保險人一次性離退給與按月攤提計算所據平均餘命標準表」,並自民國 109 年 6 月 1 日起生效,請查照。
說明:依據銓敘部 109 年 6 月 1 日部退一字第 1094940546 號函辦理;並檢附原函及附件影本各 1 份。

 


《最新消息》108 年度公務人員退休撫卹基金決算

主旨: 108 年度公務人員退休撫卹基金決算業已公告於公務人員退休撫卹基金管理委員會網站,請查照。
說明:依據公務人員退休撫卹基金管理委員會 109 年 5 月 28 日台管主字第 1091517870 號書函辦理;並檢附原書函影本 1 份。

 


《最新消息》教育部國民及學前教育署 109 學年度徵聘商借教師

主旨:有關教育部國民及學前教育署 109 學年度徵聘商借教師協助辦理高級中等學校行政規劃及資源、十二年國民基本教育相關業務案,詳如說明,請查照。
說明:
一、依據教育部國民及學前教育署 109 年 5 月 29 日臺教國署高字第 1090062732A 號函暨教育部及所屬機關商借高級中等以下學校及幼兒園教師作業原則辦理。
二、為辦理旨揭業務,國教署擬於 109 學年度商借公立學校教師至該署協助相關業務,說明如下:
(一)教師資格:
1、公立學校(不含偏遠、離島、原住民地區及小型規模學校)之編制內專任教師。
2、應具有 3 年以上之任教年資,並具有相關教育行政知能、教育專業及實務經驗。
3、對教育行政工作具服務熱忱且認真負責者。
4、須熟悉 Office 電腦軟體之操作。
(二)商借期限: 109 學年之商借期限自 109 年 8 月 1 日起至 110 年 7 月 31 日止。
(三)服務地點:教育部國民及學前教育署─臺中辦公室(臺中市霧峰區中正路 738 之 4 號)。
(四)辦理業務:以高級中等學校政規劃及資源、十二年國民基本教育相關業務為範疇。
(五)其餘事項依教育部及所屬機關商借高級中等以下學校及幼兒園教師作業原則及相關規定辦理。
三、請有意願之教師於 109 年 6 月 15 日(星期一)前將履歷表以電子檔寄至e-2148@mail.k12ea.gov.tw,國教署將個別通知面試事宜。
四、檢附教育部及所屬機關商借高級中等以下學校及幼兒園教師作業原則及簡歷表各 1 份。

 


《最新消息》中華民國 110 年(西元 2021 年)政府行政機關辦公日曆表

主旨:檢送「中華民國 110 年(西元 2021 年)政府行政機關辦公日曆表」1 份,轉請查照。
說明:依據行政院 109 年 5 月 28 日院授人培字第 1090034163 號函辦理;併檢附原函及附件影本各 1 份。

 


《最新消息》人發所訂於 6 月 19 日辦理在地農業發展之新趨勢研習,請派員參訓。

主旨:本所訂於本(109)年 6 月 19 日(星期五)舉辦【在地農業發展之新趨勢】,請依說明段配合辦理,請查照。
說明:
一、研習目的:農業是最古老的產業,也是環境依存度最高的產業,在極端氣候及生態環境挑戰下,如何利用在地優勢,結合觀光旅遊,翻轉本縣農業新趨勢。
二、旨掲研習相關事宜摘敘如下:
(一)日期及時間: 109 年 6 月 19 日(星期五) 13 : 20~16 : 40
(二)地點:嘉義縣人力發展所 101 教室
(三)授課講師:柳婉郁-國立中興大學教授
三、報名方式及日期:
(一)請貴機關負責薦送人員,依「薦送名額分配表」至本所「薦送機關後端管理系統」,即日起至 6 月 15 日 17 時辦理薦送報名。
(二)自由報名:請於本所網站「班期報名」項下線上報名,如報名人數超出錄取名額,採電腦隨機抽籤方式。
四、請參訓學員於活動當天,攜帶身分證報到,本次研習屬環教課程,全程參與並完成簽到及簽退者,核發 4 小時環境教育研習時數。
五、參加學員請惠予公假登記。
六、檢附「薦送名額分配表」及「講師簡歷」各 1 份供參。

 


《最新消息》人事服務 GO-GO-GO 電子報第 10906 期出刊,歡迎下載參閱運用並轉知所屬同仁。

主旨:人事服務 GO-GO-GO 電子報第 10906 期出刊,歡迎下載參閱運用並轉知所屬同仁。
說明:
一、嘉義縣政府人事服務 GO-GO-GO 電子報自 100 年 5 月創刊以來,至今已發行 107 期。由於內容包羅萬象,規劃有【活動訊息網】、【溫馨關懷坊】、【法規看過來】、【人員在這裡】、【心得分享】、【靜思語】及【訊息預告網】等專欄,頗受同仁好評。
二、歷年電子報檔案業已上傳於 C.C.S.人事服務平台左邊頁面之「即時飛來訊」項下之「GO-GO-GO 電子報」介面,歡迎下載參閱運用並轉知所屬同仁。


《最新消息》「C.C.S.人事服務平台電子報」第 93 期出刊,歡迎下載參閱運用。

主旨:「C.C.S.人事服務平台電子報」第 93 期出刊,歡迎下載參閱運用。
說明:
一、電子報內容係彙整每月在「最新消息」介面所公布嘉義縣政府轉知的公文及法令與相關人事訊息,每月初即迅速將上個月轉知的公文及法令編輯成電子報,並及時將新知 E-mail 傳送機關學校同仁參閱,感受人事人員超感動的貼心服務,進而達到溝通無障礙及提高行政效率與縮減蒐集公文及法令時間之目的。
二、 C.C.S.人事服務平台電子報(http://ccs.cyc.edu.tw)業已上傳於 C.C.S.人事服務平台左邊頁面之「即時飛來訊」項下之「新知雷達讚」介面,歡迎下載參閱運用。另外點選電子報內《最新消息》旁之主旨時(呈現綠色字樣),立刻迅速連結說明及附加檔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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