C.C.S. 人事服務平台電子報第 72 期
◎ 訂閱網址:http://ccs.cyc.edu.tw ◎ 發報時間:2018-09-03
《最新消息》修正交通行政機關一覽表
主旨:「交通行政機關一覽表」業經交通部會銜銓敘部於民國 107 年 8 月 28 日以交人字第 10700237631 號、部特四字第 1074630831 號令修正發布,請查照。
說明:依據交通部 107 年 8 月 28 日交人字第 10700237634 號函辦理,並檢附原函暨相關附件影本各 1 份。
《最新消息》上下班途中發生交通事故,應車輛行車事故鑑定或覆議(委員)會要求列席說明,得核給公假
主旨:函轉銓敘部釋示有關公務人員於上下班途中發生交通事故,應車輛行車事故鑑定或覆議(委員)會要求列席說明,得核給公假,並配合公務人員退休資遣撫卹法施行一案,請查照。
說明:依據本府人事處案陳銓敘部 107 年 8 月 28 日部法二字第 10746362831 號函辦理;併檢附原函影本 1 份。
《最新消息》國家文官學院於 9 月 20 日至 21 日辦理薦升簡訓練績優學員海外研習成果發表會
主旨:國家文官學院訂於本( 107 )年 9 月 20 (星期四)至 9 月 21 日(星期五),辦理薦任公務人員晉升簡任官等訓練(以下簡稱薦升簡訓練)績優學員海外研習成果發表會,轉請查照
說明:
一、依據國家文官學院 107 年 8 月 29 日國院交字第 1070600204 號函辦理。
二、會議說明如下:
(一)時間:本年 9 月 20 日(星期四)至 9 月 21 日(星期五)。
(二)地點:該學院行政大樓 1 樓菁英講堂。
(三)活動名額:共計 95 人,其中 50 個名額優先提供歷屆參加薦升簡訓練績優學員海外研習及中、高階公務人員。
(四)研習方式:
1、採全日不住班密集方式辦理,中午提供膳食,請自備環保杯。
2、遠道學員可申請住宿(惟住房有限,依報名順序安排),另提供早餐,惟請自備盥洗用具及室內拖鞋。
(五)專題演講、主題報告詳見議程表。
三、報名事項:
(一)請於本年 9 月 3 日(星期一)起至 9 月 10 日(星期一)止,逕至該學院全球資訊網(http://www.nacs.gov.tw)報名。
(二)研習人員名冊將於 9 月 14 日(星期五)公布於上開網站,不另發函通知。
(三)為免影響機關業務,報名前請依各機關內部作業程序,取得機關首長或單位主管同意。
四、檢附原函影本及附件各 1 份。
《最新消息》本縣 107 年度特殊優良教師及優良教師獎勵名冊
主旨:檢送本縣 107 年度特殊優良教師及優良教師獎勵名冊乙份,請查照。
說明:
一、依據本縣 107 年度師鐸獎、特殊優良教師暨優良教師評選實施計畫辦理。
二、敘獎部分請貴校以校長名義發布敘獎令,獎狀部分請予轉頒。
三、獎狀請於即日起至教育處各校置物櫃領取(如有教師於 107 學年度起調校者,該師獎狀置於 107 學年度起服務之學校置物櫃)。
《最新消息》107 年 5 月至 8 月公務人員平時考核,請於 9 月 7 日前完成。
主旨:為辦理本府公務人員本(107)年(5 月至 8 月)平時考核,請本府各處於本年 9 月 7 日(星期五)前將記錄完竣之公務人員平時考核紀錄表送本府人事處(考核訓練科)彙辦,並請依相關規定辦理平時考核,勿流於形式,請查照配合辦理。
說明:
一、查「行政院及所屬各機關公務人員平時考核要點」第 4 點規定略以,平時成績考核紀錄及獎懲,應為考績評定分數之重要依據。各機關主管人員每年 4 月、 8 月應考核屬員之平時成績,並將受考人之優劣事蹟記錄於平時成績考核紀錄表。主管人員應就考核結果,提出對受考人培訓或調整職務等具體建議,並將考核結果有待改進者,提醒受考人瞭解。平時成績考核紀錄表並至少每半年密陳機關首長核閱 1 次。
二、次查「行政院限制所屬公務人員借調及兼職要點」第 9 點第 1 項規定:「借調人員於借調期間,其平時考核與差假由借調機關負責辦理,並於每年年終或借調期滿歸建時,將平時考核及差假勤惰有關資料,送其本職機關,作為獎懲及考績之依據,遇有具體功過發生時,則依上述程序及權責隨時辦理。」準此,借調人員於借調期間之平時考核,應由借調機關負責辦理,請併同於旨揭期限送本府人事處。
三、另依平時成績考核紀錄表附記五規定略以,受考人當次考評項目中有 D 或 E 者,主管長官應與當事人面談,就其工作計畫、目標、方法及態度等進行溝通討論,面談內容及結果應記錄於「面談紀錄」欄,以提升其工作績效,並作為年終考績評列等第及機關人事管理之重要依據。擬請相關單位主管辦理平時考核時,確依上開規定辦理。
四、本府所屬一級機關(消防局、衛生局、環境保護局、財政稅務局、文化觀光局及社會局)首長之平時考核紀錄表亦請於旨揭期限逕送本府人事處彙整;本府所屬二級機關(家畜疾病防治所、各戶政及各地政事務所)首長之平時考核紀錄表請於旨揭期限前先送本府相關單位彙整後送本府人事處彙陳。
五、副本抄送本府所屬各機關學校、各鄉鎮市公所及各鄉鎮市民代表會,請參照本函依權責辦理,平時考核紀錄表除說明四所列機關首長外,餘請自行留存,毋須寄送本府。
六、檢附公務人員平時成績考核紀錄表及相關規定各 1 份。
《最新消息》修正「各機關職務代理名冊網路報送查考及抽查作業處理原則」第 4 點
主旨:銓敘部修正「各機關職務代理名冊網路報送查考及抽查作業處理原則」第 4 點規定,請查照。
說明:依據銓敘部 107 年 8 月 22 日部銓三字第 1074631624 號函辦理,並檢附原函及附件影本各 1 份。
《最新消息》教育部補助合格教師赴新南向友好國家學校任教試辦要點
主旨:「教育部補助合格教師赴新南向友好國家學校任教試辦要點」,業經教育部於中華民國 107 年 8 月 28 日以臺教師(二)字第 1070124908B 號令訂定發布,茲檢送發布令影本 1 份(含附件),轉請查照。
說明:依據教育部 107 年 8 月 28 日臺教師(二)字第 1070124908C 號函辦理。
《最新消息》教育部新訂完成公立學校教職員撫卹及修正遺屬一次(年)金案件相關書表
主旨:為配合公立學校教職員退休資遣撫卹條例及其施行細則施行,教育部新訂完成公立學校教職員撫卹及修正遺屬一次(年)金案件相關書表,請查照。
說明:依據教育部 107 年 8 月 21 日臺教人(四)字第 1070133315 號函辦理;並檢附原函及附件影本各 1 份。
《最新消息》本縣 107 年第 2 次校長會議因 0823 豪雨調整於 107 年 9 月 5 日(星期三)舉辦
主旨:本縣 107 年第 2 次校長會議因 0823 豪雨調整於 107 年 9 月 5 日(星期三)舉辦,地點為故宮南院集賢廳,請同意貴屬出席並惠予公(差)假登記,請查照。
說明:
一、依據本縣 107 年度校長會議實施計畫辦理。
二、當天請由南側入口進場,車輛停至停車場,走「至美橋」,過後往下走入故宮南院「集賢廳」報到。
三、高國中小校長及候用校長,報到時間 8 點 30 分至 9 點。
四、頒獎案之相關單位或個人(請所屬學校協助轉知),請於上午 8 點 50 分前完成報到。
五、相關局處宣導人員(如正本受文者),請於上午 9 點 20 分前完成報到。
六、基於節能減碳,各出席單位僅發送會議手冊 1 份。本會議手冊於會後公告於本縣教育資訊網(http://www.cyc.edu.tw/),請視需求自行下載。
《最新消息》偏遠地區學校合聘教師及巡迴教師聘任辦法
主旨:「偏遠地區學校合聘教師及巡迴教師聘任辦法」業經教育部於中華民國 107 年 8 月 27 日以臺教授國部字第 1070092736B 號令訂定發布,茲檢送發布令影本(含法規條文) 1 份,轉請查照。
說明:
一、依據教育部 107 年 8 月 27 日臺教授國部字第 1070092736E 號函辦理。
二、本案電子檔得於教育部主管法規查詢系統網站(http://edu.law.moe.gov.tw)下載。
《最新消息》公務人力發展學院與 Google 數位學程合辦「提升你的數位行銷力」活動
主旨:行政院人事行政總處公務人力發展學院與 Google 數位學程合辦「提升你的數位行銷力」活動,請鼓勵所屬員工踴躍參與,轉請查照。
說明:依據行政院人事行政總處公務人力發展學院 107 年 8 月 17 日人發數字第 1070800272 號函辦理;檢送原函及附件影本各 1 份。
《最新消息》107 年特種考試地方政府公務人員考試報名訊息
主旨:考選部函以,請協助利用多元管道宣導「107 年特種考試地方政府公務人員考試」報名訊息,請查照。
說明:依據考選部 107 年 8 月 22 日選秘一字第 1071100552 號函辦理,並檢附原函暨相關附件影本各 1 份。
《最新消息》公保 e 系統中授權之管理者或使用者若有職務異動,請即時配合辦理授權之變更或刪除
主旨:為維護公教人員保險資訊及被保險人資料安全,重申貴機關於公教人員保險網路作業 e 系統中授權之管理者或使用者若有職務異動,請即時配合辦理授權之變更或刪除。另清查使用者權限作業詳附件,請查照。
《最新消息》考選部 108 年度( 108 年 1 月至 12 月)舉辦各種考試期日計畫表
主旨:檢送「考選部 108 年度( 108 年 1 月至 12 月)舉辦各種考試期日計畫表」1 份,請協助公告周知,請查照。
說明:依據考選部 107 年 8 月 20 日選秘一字第 1071100476 號函辦理,並檢附原函影本暨附件各 1 份。
《最新消息》公告地方公職人員選舉事項及各機關人員嚴守行政中立
主旨:銓敘部函以,關於中央選舉委員會(以下簡稱中選會)及各地方選舉委員會業於本( 107 )年 8 月 16 日公告本年地方公職人員選舉事項,為貫徹各機關人員嚴守行政中立,請依說明事項辦理,請查照。
說明:
一、依據銓敘部 107 年 8 月 20 日部法二字第 1074634166 號書函辦理;併檢附前開書函影本 1 份。
二、茲以中選會業於本( 107 )年 8 月 16 日發布旨揭選舉公告,並將於本年 8 月 27 日至 8 月 31 日受理候選人登記之申請,各機關人員於選舉期間,應確依公務人員行政中立法(以下簡稱中立法)相關規定嚴守行政中立,另依該部 99 年 12 月 8 日部法一字第 09932748721 號函規定,公務人員不宜於上班時間或以公家電腦上網連結臉書等社交網站,從事與執行職務無關之相關網路行為,亦不得利用職務上權力、機會或方法,要求他人加入公職候選人之社交網站之會員,或支持特定之政黨、政治團體或公職候選人。請各機關轉知所屬人員確實遵守規定。
三、又為利各機關對個案行為適法性之判斷,銓敘部已將中立法相關釋示、問答集等登載於該部全球資訊網,供各界查參,如有需要請自行前往下載使用。
《最新消息》本縣 108 年公務人員初等考試任用計畫彙總表
主旨:檢送本縣 108 年公務人員初等考試任用計畫彙總表、行政院暨所屬各機關(構)學校提列 108 年公務人員初等考試任用計畫職缺逕予列管為正額補訓人員分配作業職缺一覽表各 1 份,請查照。
說明:
一、依據行政院人事行政總處 107 年 8 月 20 日總處培字第 10700493242 號函辦理,並檢附原函暨相關附件影本各 1 份。
二、經列為考試分發職缺,在職務出缺後未分配考試錄取人員遞補前,其所遺業務得依「各機關職務代理應行注意事項」規定辦理,並自行列管;另請勿自行對外公告或傳播非考選部公告之公務人員考試相關訊息,如有違反,將依情節輕重追究行政責任。
三、各機關如有職務臨時出缺擬列入本項考試增列需用名額者,請自 107 年 8 月 27 日(星期一)起至同年 11 月 6 日(星期二)止,至行政院人事行政總處公務人員人事服務網( eCPA )(https://ecpa.dgpa.gov.tw/應用系統/進入應用系統/D0 :考試職缺填報及錄取人員分配系統/職缺填報作業/108 年初考)完成填報作業並請列印職缺報表傳真至本府人事處,俾利線上轉呈該總處核定。
《最新消息》支領月退休金(俸)之退休(職、伍)再(轉)任人員,其發放機關與再任機關(構)之查核及防杜機制改善作法停止適用
主旨:行政院人事行政總處 103 年 2 月 6 日總處給字第 1030022269 號函有關「支領月退休金(俸)之退休(職、伍)再(轉)任人員,其發放機關與再任機關(構)之查核及防杜機制改善作法」,自 107 年 8 月 20 日起停止適用,請查照。
說明:
一、依據行政院人事行政總處 107 年 8 月 20 日總處給字第 10700493591 號函辦理;並檢附原函影本 1 份。
二、現就退休(職、伍)人員再任或轉任各機關學校、行政法人、轉投資事業及財團法人職務,應停支月退休金(俸)或停止辦理優惠存款者,均請確依陸海空軍軍官士官服役條例、公務人員退休資遣撫卹法、公立學校教職員退休資遣撫卹條例及政務人員退職撫卹條例等規定辦理。
《最新消息》請於 8 月 24 日前至 WebHR 票選本縣所屬機關學校績優兼任(辦)人事人員
主旨:為票選本縣所屬機關學校績優兼任(辦)人事人員 1 案,請轉知所屬人事人員(含專、兼任兼辦人員)依說明二、三辦理,請查照。
說明:
一、依據「嘉義縣政府人事處表揚績優兼任兼辦人事人員作業要點」辦理。
二、本縣各機關學校推薦參加 107 年度績優兼任(辦)人事人員選拔業經初審完竣,符合參選資格者有機關組兼任(辦)人事人員 5 名、學校組兼任人事人員 4 名,共計 9 名,業將「107 年度嘉義縣政府所屬機關學校績優兼任(辦)人事人員選拔票選單」置於行政院人事行政總處人事服務網( ecpa ),請轉知所屬人事人員(含專、兼任兼辦人員)於 107 年 8 月 24 日(星期五)下班前依機關組兼任(辦)人事人員、學校組兼任人事人員 2 類進行票選(即每人票選機關組兼任(辦)人事人員、學校組兼任人事人員各 1 名)。
三、檢附「參加績優兼任(辦)人事人員選拔人員具體事蹟表─機關組」、「參加績優兼任(辦)人事人員選拔人員具體事蹟表─學校組」各 1 份,作為所屬人事人員(含專、兼任兼辦人員)票選參考。
《最新消息》退休公務人員或其遺族受監護宣告尚未撤銷者之請領退撫給與領取疑義案
主旨:退休公務人員或其遺族受監護宣告尚未撤銷者之請領退撫給與領取疑義案,請查照。
說明:依據本府人事處案陳銓敘部 107 年 8 月 20 日部退三字第 1074582312 號書函辦理;並檢附原書函影本 1 份。
《最新消息》8 月 24 日辦理縣 107 年第 2 次校長會議
主旨:本縣 107 年第 2 次校長會議訂於 107 年 8 月 24 日(星期五),地點調整為故宮南院集賢廳,請同意貴屬出席並惠予公(差)假登記,請查照。
說明:
一、依據本縣 107 年度校長會議實施計畫辦理。
二、當天請由南側入口進場,車輛停至停車場,走「至美橋」,過後往下走入故宮南院「集賢廳」報到。
三、出席人員及當日報到時間如下:
(一)高國中校長及候用校長,報到時間 8 點 30 分至 9 點。
(二)頒獎案之相關單位或個人(請所屬學校協助轉知),請於上午 8 點 50 分前完成報到。另,請所屬學校協助最晚於 8 月 21 日(星期二)將獎項送回本處學務管理科承辦人,俾於當天頒發獎項。
(三)相關局處宣導人員(如正本受文者),請於上午 9 點 20 分前完成報到。
四、檢附園區平面圖及館內服務設施平面圖 1F 各 1 份供參。
五、基於節能減碳,各出席單位僅發送會議手冊 1 份。
六、本會議手冊於會後公告於本縣教育資訊網(http://www.cyc.edu.tw/),請視需求自行下載。
《最新消息》107 年行政院人事主管會報人事長總結紀錄
主旨:檢送 107 年行政院人事主管會報人事長總結紀錄 1 份,請查照。
說明:依據本府人事處案陳行政院人事行政總處 107 年 8 月 13 日總處綜字第 1070048705 號函辦理。
《最新消息》修正行政院與所屬中央及地方各機關學校公務人員獎懲案件處理要點
主旨:檢送「行政院與所屬中央及地方各機關學校公務人員獎懲案件處理要點」、修正總說明及修正對照表各 1 份,轉請查照。
說明:依行政院 107 年 8 月 13 日院授人培字第 1070048791 號函辦理;併檢附原函及附件影本各 1 份。
《最新消息》107 年公務人員高等暨普通考試錄取人員實務訓練輔導員講習測驗
主旨:公務人員保障暨培訓委員會訂於本( 107 )年 9 月 10 日假本縣人力發展所創新學院舉辦「107 年公務人員高等暨普通考試錄取人員實務訓練輔導員講習測驗」,請查照。
說明:
一、依據公務人員保障暨培訓委員會 107 年 8 月 13 日公訓字第 1072160367 號函辦理,並檢附原函影本及相關附件各 1 份。
二、講習測驗相關事項如下:
(一)報名期限:本年 9 月 10 日場次,報名期限自 107 年 8 月 17 日起至同年 9 月 3 日止,於同年 9 月 5 日公告參加人員名冊。
(二)參加對象:擔任 107 年公務人員高等暨普通考試錄取人員實務訓練輔導工作之輔導員(歷年曾參加本會辦理之實體講習或線上學習且通過輔導員測驗者,均毋須再參加)。
(三)測驗範圍:以「e 等公務員+學習平臺」之「公務人員考試錄取人員訓練法規與實務(上-法規篇)、(下-輔導觀念篇)」等 2 門線上學習課程內容為主(「輔導與諮商實務」課程不列入測驗範圍),請於參加測驗前先行至該網站完成該 2 門課程之學習,並請自行下載課程教材,講習當日不另發放講義。
(四)報名方式:
1、於報名期限內,參加人員逕以「個人報名」方式,自行至公務人員保障暨培訓委員會網站(http://www.csptc.gov.tw/)右方「線上報名系統」,選擇報名「場次」、個人報名「我要報名」、輸入「報名資訊」及「圖形識別碼」、「確定報名」、「完成報名」,即為報名成功。報名完成後,可以報名驗證碼查詢個人報名情況。
2、報名資訊應填具正確「姓名」(中文全名)、「服務機關全銜」(請填機關發文全銜,勿簡寫)、「電子郵件信箱」(寄送結訓證書用,有內網限制者請提供私人信箱)。
(五)參加人員名冊公告:「不」另行函送調訓通知,將於前揭公告參加人員名冊日期,於公務人員保障暨培訓委員網站首頁(http://www.csptc.gov.tw/)「最新消息」公告各場次參加人員名冊,俾辦理後續差假事宜。
《最新消息》中央對公教退休人員退休優惠存款差額補助相關作業,請於 10 月 1 日前函復。
主旨:本(107)年度中央對公教退休人員退休優惠存款差額補助相關作業方式案,請依說明項配合辦理,請查照。
說明:
一、依「107 年度中央對直轄市、縣市政府一般性與專案補助款編列及執行應行注意事項」規定略以,直轄市及縣市政府繳納當年度優惠存款差額利息部分,其中因 100 年度退休公教人員退休金與養老給付優惠存款措施相關法令修正致增加之優惠存款差額利息,將以臺銀開單數為準,按各直轄市與縣市政府及鄉鎮市公所實際繳納數額全額補助。
二、為利上開優存利息繳款補助之撥付,請貴公所依下列說明配合辦理:
(一)繳款收據注意事項:請確認臺灣銀行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簡稱臺銀)是否於優存利息繳款收據加註修正方案及原方案之繳款數額,如未加註,請逕洽臺銀補正。
(二)請於本年 10 月 1 日前將 1 至 9 月優存利息繳款收據影本(蓋與正本相符)函送本府。
三、本案事涉中央對地方公教人員退休優惠存款差額利息補助,請貴所依限辦理繳款作業並依上開說明配合辦理,避免影響補助相關事宜。
四、檢附上開「107 年度中央對直轄市、縣市政府一般性與專案補助款編列及執行應行注意事項」影本 1 份。
《最新消息》人發所訂於 107 年 8 月 22 日舉辦「銅鑼紓壓聲波浴」研習,請派員參加。
主旨:本所訂於 107 年 8 月 22 日舉辦「銅鑼紓壓聲波浴」,請依說明段配合辦理,請查照。
說明:
一、旨揭研習相關事宜略述如下,詳情請參閱附件:
(一)時間: 107 年 8 月 22 日(星期三)13 : 20-16 : 40【請於 13 : 05~13 : 20 前報到】
(二)地點:創新學院 2 樓大禮堂
(三)講師:施瑤煖【音樂心靈推廣協會資深講師,詳如講師簡介】
(四)講題:「銅鑼紓壓聲波浴」
二、報名日期及方式:
(一)報名日期:即日起至 107 年 8 月 19 日 17 時止。
(二)薦送報名:請本縣各級機關、單位人事人員或研習業務承辦人員依「薦送名額分配表」至本所「薦送機關後端管理系統」辦理薦送報名。
(三)自由報名:請至本所網站「班期報名」項下報名,網址為:http://www.chrdc.gov.tw/(請先註冊為會員)。
三、錄取名單:
(一)報名截止 3 日內公告於本所網站「學員服務-班期報名」項下,點按「報名/招收人數」的數值,即可得知全額錄取名單,或於「會員登入」輸入帳號及密碼後,點按「查看個人報名」,查詢個人是否錄取。
(二)本所另寄發上課通知至錄取學員之信箱(請先行檢視會員相關資料,如有錯誤請修正)。
四、全程參與者於課程結束後 30 日內核發研習時數 4 小時。
五、惠請於貴單位網站公告本訊息。
六、參加研習學員惠請准予公假登記。
七、檢送「薦送名額分配表」、「研習簡章」及「講師簡介」各乙份。
《最新消息》各機關辦理公務人員延長服務案件注意事項第二點第二款「特殊案件」自即日停止適用
主旨:行政院 90 年 11 月 29 日台九十人政給字第 211343 號函訂頒之「各機關辦理公務人員延長服務案件注意事項」第二點第二款「特殊案件」各目規定之審核原則,自即日停止適用,請查照。
說明:依據行政院 107 年 8 月 2 日院授人給字第 1070047870 號函辦理;並檢附原函影本 1 份。
《最新消息》行政院釋示全國性公民投票日放假疑義
主旨:函轉行政院釋示全國性公民投票日放假疑義一案,請查照。
說明:依據行政院 107 年 8 月 2 日院授人培揆字第 10700479351 號函辦理;併檢附原函影本 1 份。
《最新消息》人事服務 GO-GO-GO 電子報第 10708 期出刊,歡迎下載參閱運用並轉知所屬同仁。
主旨:人事服務 GO-GO-GO 電子報第 10708 期出刊,歡迎下載參閱運用並轉知所屬同仁。
說明:
一、嘉義縣政府人事服務 GO-GO-GO 電子報自 100 年 5 月創刊以來,至今已發行 85 期。由於內容包羅萬象,規劃有【活動訊息網】、【溫馨關懷坊】、【法規看過來】、【人員在這裡】、【心得分享】、【靜思語】及【訊息預告網】等專欄,頗受同仁好評。
二、歷年電子報檔案業已上傳於 C.C.S.人事服務平台左邊頁面之「即時飛來訊」項下之「GO-GO-GO 電子報」介面,歡迎下載參閱運用並轉知所屬同仁。
《最新消息》「C.C.S.人事服務平台電子報」第 71 期出刊,歡迎下載參閱運用。
主旨:「C.C.S.人事服務平台電子報」第 71 期出刊,歡迎下載參閱運用。
說明:
一、電子報內容係彙整每月在「最新消息」介面所公布嘉義縣政府轉知的公文及法令與相關人事訊息,每月初即迅速將上個月轉知的公文及法令編輯成電子報,並及時將新知 E-mail 傳送機關學校同仁參閱,感受人事人員超感動的貼心服務,進而達到溝通無障礙及提高行政效率與縮減蒐集公文及法令時間之目的。
二、 C.C.S.人事服務平台電子報(http://ccs.cyc.edu.tw)業已上傳於 C.C.S.人事服務平台左邊頁面之「即時飛來訊」項下之「新知雷達讚」介面,歡迎下載參閱運用。另外點選電子報內《最新消息》旁之主旨時(呈現綠色字樣),立刻迅速連結說明及附加檔案。
三、「C.C.S.人事服務平台電子報」第 71 期網址:http://ccs.cyc.edu.tw/modules/tadnews ... p?op=preview&npsn=142
《最新消息》各機關學校辦理研習時,涉及公職人員利益衝突迴避法之適用。
主旨:有關各機關(構)、學校辦理研習會、座談會或訓練進修時,涉及公職人員利益衝突迴避法(下稱本法)適用乙案,惠請轉知機關內財產申報義務人,詳如說明,請查照。
說明:
一、依據法務部廉政署 107 年 07 月 26 日廉利字第 10705007790 號函辦理。
二、按 107 年 6 月 13 日總統令公布之本法第 5 條規定「本法所稱利益衝突,指公職人員執行職務時,得因其作為或不作為,直接或間接使本人或其關係人獲取利益者。」、第 6 條第 1 項規定「公職人員知有利益衝突之情事者,應即自行迴避。」,合先敘明。
三、各機關(構)、學校辦理研習會、座談會或訓練進修時,為能遴聘優秀講座授課,提升教學品質與學習成效,常於各該授課領域遴聘專業講座,並依行政院函訂定「講座鐘點費支給表」支給鐘點費。按講座鐘點費之給付屬本法第 4 條第 2 項之財產上利益,如受遴聘之專業講座係該機關(構)、學校公職人員之本法第 3 條第 1 項之關係人,例如公職人員之配偶、二親等以內親屬或經該公職人員進用之機要人員等,則該公職人員於遴聘講座之相關建議、簽擬及核定流程中,應踐行本法第 6 條之自行迴避義務,避免誤觸法網,俾能兼顧機關研習會或座談會之教學品質及達成本法防杜利益衝突之立法目的。
《最新消息》本縣 10 、 20 、 30 、 40 年資深優良教師申請作業已審核完竣
主旨:本縣至 107 年 7 月 31 日連續實際從事教學工作屆滿 10 、 20 、 30 、 40 年資深優良教師,申請資料業已審核完竣,詳如說明,請查照。
說明:
一、依據教育部 103 年 12 月 22 日臺教師(一)字第 1030168518B 號令修正「各級學校資深優良教師獎勵要點」辦理。
二、旨揭審核結果,請各校至本縣教師節活動管理系統(http://tchday.cyc.edu.tw/tchday107/)-點選「資深優良教師填報」-登入-點選「審核結果」查看是否核符。
三、本次申請經審核結果如下:
(一)未符合獎勵要點規定人員計有 8 人,所列不符規定情事如有疑義,請所屬學校於 107 年 8 月 2 日前,檢附補正之佐證資料並敘明所引用「各級學校資深優良教師獎勵要點」之依據,正式行文本府申請複查,逾期不予受理。
(二)如有其他相關問題,請所屬學校同上開日期前,逕電洽承辦人員許瑋珊( 05-3620123*310 ),俾利辦理後續請款事宜。
《最新消息》公立中小學兼任及代課教師鐘點費支給基準表,自 108 年 1 月 1 日生效。
主旨:檢送「公立中小學兼任及代課教師鐘點費支給基準表」(核定本) 1 份,並自 108 年 1 月 1 日生效,請查照。
說明:依據 107 年 7 月 10 日臺教授國字第 1070081807 號函辦理;並檢附原函及附件影本各 1 份。
《最新消息》舊制退撫給與專戶設立及撥款流程相關事項補充說明
主旨:退撫新制實施前(以下簡稱舊制)退撫給與專戶設立及撥款流程相關事項,補充如說明,請查照。
說明:
一、本府 107 年 6 月 29 日府人福字第 1070127661 號函諒達。
二、就「作業時程及須知」部分增修如下:
(一)107 年 8 月 1 日前因法院強制執行、扣押,致領受不劃線支票之領受人,依規定必須辦理開立專戶,不得繼續領受支票。
(二)領受人員「第 1 次申請專戶」或「專戶人員資料有異動」,除「舊制專戶領受人員基本資料表」、「退撫給與專戶注意事項」、「舊制專戶人員入帳清冊」及「舊制專戶人員付款憑單影本」,增列「退休給與發放清冊正本」(由全國公教人員退休撫卹整合平臺產製,並請逐級用印),並由原「每月 10 日」修正於「每月 15 日」前備文送本府人事處。
(三)增列第 2 次以後各期舊制專戶月退休金之辦理,於每月 15 日前,應檢附「退休給與發放清冊正本」(由全國公教人員退休撫卹整合平臺產製,並請逐級用印)、「舊制專戶人員付款憑單影本」。
(四)各機關、學校原應於「每月 10 日」前將款項直接匯入本府舊制退撫給與專戶,修正為「每月 15 日」。
三、檢附「舊制專戶作業時程及須知對照表」1 份。
【關於本報】
◎ 主編:ccs人事服務平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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