辦理課程時將電磁波知識宣導納入公務人員環境教育課程中作為參考
公文 2013-08-31 · 人事服務 · 最新消息 · 點閱數:1340
主旨:行政院人事行政總處函以,為有效提供公務人員正確電磁波知識,國家通訊傳播委員會建議辦理課程時,將電磁波知識宣導納入公務人員環境教育課程中作為參考,茲檢送來函及附件影本各 1 份,請 查照。
說明:依據行政院人事行政總處 102 年 8 月 22 日總處培字第 1020044509 號書函辦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