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國民旅遊卡」制度檢討一案,自明(103)年1月1日起繼續實施3年。
公文 2013-08-23 · 人事服務 · 最新消息 · 點閱數:2017
主旨:「國民旅遊卡」制度檢討一案,經行政院經濟建設委員會簽奉行政院核定,自明( 103 )年 1 月 1 日起繼續實施 3 年,後續作業細節將另行函知,請查照。
說明:
一、依據行政院人事行政總處 102 年 8 月 20 日總處培字第 1020044265 號函辦理。
二、旨揭制度實施目標調整為為兼顧提振國內觀光、鼓勵公務人員休假及增加內需消費等 3 大政策目的,後續細部配套措施將由行政院人事行政總處邀集相關機關再行研商。
三、檢附上開原函。