公務人員考試錄取人員分配(發)占缺訓練期間不得採計為公務人員退休年資
函釋 2013-07-31 · 人事服務 · 最新消息 · 點閱數:1987
主旨:銓敘部令略以,公務人員考試錄取人員分配(發)占缺訓練(實習、試辦)期間,不得採計為公務人員退休年資,亦不得繳付退撫基金費用 1 案,轉請查照。
說明:依據本府人事處案陳銓敘部 102 年 7 月 23 日部退三字第 1023743222 號令辦理;檢附前開部令影本 1 份。