有關教育處科長代理國民小學校長職務,代理期間專業加給、主管職務加給及兼職費支給疑義。
函釋 2013-07-18 · 人事服務 · 最新消息 · 點閱數:1948
主旨:行政院人事行政總處函以,有關教育處科長代理國民小學校長職務,其代理期間專業加給、主管職務加給及兼職費支給疑義一案,轉請查照。
說明:依據行政院人事行政總處 102 年 7 月 9 日總處給字第 1020040806 號函辦理;檢附原函影本 1 份。