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02年7月10日前將「公務人員任免遷調案件報送考核表」逕送嘉義縣政府人事處辦理
公文 2013-07-06 · 人事服務 · 最新消息 · 點閱數:1600
主旨:請各機關學校於 102 年 7 月 10 日前將「公務人員任免遷調案件報送考核表」逕送本府人事處(免備文),請查照配合辦理。
說明:
一、依據本府暨所屬機關學校任免遷調案件報送考核實施計畫辦理。
二、為確保有關人事派免、陞遷及職務代理案件均能依相關規定及作業程序辦理,並期所報送案件正確無疏漏,遂由各機關學校人事單位就任免遷調案件報送考核表所列考核項目每半年自我查核並自評,並於每年 1 月 10 日及 7 月 10 日前填妥後報府複核。
三、旨揭計畫及附表請至本府人事處網頁/檔案下載專區/組織任免科下載。