請貴單位依其所需就所發放之舊制退撫給與提供相關資料以供查驗
公文 2013-06-19 · 人事服務 · 最新消息 · 點閱數:1512
主旨:銓敘部書函以,有關內政部(社會司)為辦理低收入戶審查作業等社會救助福利業務,須確認領受人資格,請貴單位依其所需,就所發放之舊制退撫給與提供相關資料,以供查驗 1 案,轉請查照並配合辦理。
說明:依據銓敘部 102 年 6 月 14 日部退三字第 1023713555 號書函辦理;檢附原書函影本 1 份。