公務人員高等考試三級考試及普通考試多數考試類科自民國113年1月1日減列應試專業科目後,各機關擬依現職公務人員調任辦法規定,以學分或訓練時數認定職系專長及辦理調任相關作業
公文 2024-06-03 · 人事人員012 · 最新消息 · 點閱數:128
主旨:有關公務人員高等考試三級考試及普通考試多數考試類科自民國 113 年 1 月 1 日減列應試專業科目後,各機關擬依現職公務人員調任辦法規定,以學分或訓練時數認定職系專長及辦理調任相關作業一案,轉請查照。
說明:依據本府人事處案陳銓敘部 113 年 5 月 16 日部銓五字第 1135704999 號函辦理,並檢附原函及附件影本各 1 份。