訂定「嘉義縣政府工作場所性騷擾防治申訴及懲處處理要點」
法規 2024-05-22 · 人事人員012 · 最新消息 · 點閱數:234
主旨:訂定「嘉義縣政府工作場所性騷擾防治申訴及懲處處理要點」,並自即日生效;另「嘉義縣政府暨所屬機關性騷擾防治及申訴處理要點」及「嘉義縣政府性騷擾申訴評議委員會設置要點」並自同日停止適用,請查照。
說明:
一、旨揭處理要點係以本府人員或本府人員與服務對象間發生之性騷擾事件始有其適用。惟本府所屬機關學校首長倘涉有性騷擾事件,則應依該要點第 2 點第 3 項或第 4 項規定辦理。
二、另本府所屬各級機關學校僱用受僱者達法定人數規模時,應自行訂定性騷擾防治措施、申訴及懲戒規範,並在工作場所公開揭示,爰請參酌相關法令並依本府 113 年 4 月 16 日府人考字第 1130086265 號函規定(諒達)儘速訂定之。
三、檢送「嘉義縣政府工作場所性騷擾防治申訴及懲處處理要點」及逐條說明各 1 份。