辦理訓練課程時將家庭教育議題納入參考
研習 2013-06-19 · 人事服務 · 最新消息 · 點閱數:1333
主旨:行政院人事行政總處函以,為配合教育部推動家庭教育中程計畫,請於辦理訓練課程時,將家庭教育議題納入參考,茲檢送來函及附件影本各 1 份,請查照。
說明:依據行政院人事行政總處總處 102 年 6 月 7 日總處培字第 10200371952 號書函辦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