辦理本府及所屬機關學校聘僱人員(含臨時聘僱人員)本(113)年1月至4月平時考核
公文 2024-05-08 · 人事人員012 · 最新消息 · 點閱數:110
主旨:為辦理本府及所屬機關學校聘僱人員(含臨時聘僱人員)本( 113 )年 1 月至 4 月平時考核,請本府各單位(機關)於本年 5 月 16 日(星期四)前將考核表送本府人事處(考核訓練科)彙辦,並請依相關規定辦理平時考核,勿流於形式,請 查照配合辦理。
說明:
一、依據嘉義縣政府及所屬機關學校聘僱人員考核要點辦理。
二、上開要點第 4 點規定略以,平時考核項目被評定為C級者, 單位主管應與當事人面談,並將面談結果詳實記錄並密陳機 關首長,以提升其工作績效,並作為年終考核評列等次及機關人事管理之重要依據;同要點第 5 點規定略以,支援人員 平時(年終、專案)考核由受支援機關(單位)負責辦理, 併入受支援機關(單位)約聘僱甲等比例計算。
三、又為落實本府及所屬各機關學校聘僱人員(含臨時聘僱人員 )平時考核之考評,請確實依前揭要點辦理平時考核,切勿 流於形式。
四、檢附「約聘僱人員平時考核表」及「面談紀錄表」各 1 份。