修正涉性別事件之學校不適任人員通報資訊蒐集及查詢處理利用辦法
法規 2024-03-12 · 人事人員012 · 最新消息 · 點閱數:115
主旨:「涉性別事件之學校不適任人員通報資訊蒐集及查詢處理利用辦法」,業經教育部於中華民國 113 年 3 月 6 日以臺教學(三)字第 1132800903A 號令修正發布,茲檢送發布令影本及修正條文各 1 份,請查照。
說明:
一、依據教育部 113 年 3 月 6 日臺教學(三)字第 1132800903D 號函辦理。
二、本案電子檔得於教育部主管法規查詢系統( https://edu.law.moe.gov.tw )下載。
三、若對本法規條文有任何疑問,請逕洽教育部學生事務及特殊教育司林專員,電話:( 02 ) 7736-7826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