修正「性別工作平等申訴審議處理辦法」,名稱並修正為「性別平等工作申訴審議處理辦法」
法規 2024-01-25 · 人事人員012 · 最新消息 · 點閱數:196
主旨:行政院人事行政總處轉准勞動部函以,修正「性別工作平等申訴審議處理辦法」,名稱並修正為「性別平等工作申訴審議處理辦法」,業於 113 年 1 月 11 日令修正發布,請查照。
說明:依據行政院人事行政總處 113 年 1 月 16 日總處培字第 1130010566 號函辦理;併檢附原函影本及附件各 1 份。