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人事機構執行人事作業,應兼顧個人資料保護及作業需要相關事宜。
公文 2013-06-02 · 人事服務 · 最新消息 · 點閱數:1454
主旨:各人事機構執行人事作業,應兼顧個人資料保護及作業需要,於執行法定職務必要範圍內利用個人資料,並與蒐集之特定目的及比例原則相符,請查照。
說明:
一、依據行政院人事行政總處 102 年 5 月 28 日總處綜字第 1020034658 號函辦理。
二、檢附原函暨附件影本 1 份。