請各校於11月20日填報「校園事件處理會議案件調查表」
調查 2023-11-20 · 人事人員012 · 最新消息 · 點閱數:255
主旨:請貴校於 112 年 11 月 20 日(星期一)前協助填報「校園事件處理會議案件調查表」,請查照。
說明:
一、依據教育部國教署 112 年 11 月 10 日臺教國署人字第 1120158768 號函辦理。
二、自 108 年新修正定教師法通過後,教師解聘、不續聘、停聘與資遣,須依教育部 109 年公告之「高級中等以下學校教師解聘不續聘停聘或資遣辦法」所訂程序處理,而辦法中所訂定「校事會議」之召開為必須程序。
三、因立委問政所需,欲了解各縣市政府所屬各級學校對此辦法之執行程度,爰請貴校協助於 112 年 11 月 20 日前至「嘉義縣教育網路線上填報服務系統」填列旨揭調查表(表單編號 1604 ,表單網址:https://survey.cyc.edu.tw/modules/esurvey/index.php?op=sign&ofsn=1604&mode=admin_preview)。