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華民國112年6月7日修正公布之「交通部組織法」、「交通部高速公路局組織法」第5條、第7條條文、「交通部鐵道局組織法」第2條、第5條條文及同日制定公布之「交通部觀光署組織法」、「交通部中央氣象署組織法」、「交通部公路局組織法」、「交通部民用航空局組織法」、「交通部航港局組織法」及「交通部運輸研究所組織法」。
法規 2023-07-25 · 人事人員012 · 最新消息 · 點閱數:555
主旨:中華民國 112 年 6 月 7 日修正公布之「交通部組織法」、「交通部高速公路局組織法」第 5 條、第 7 條條文、「交通部鐵道局組織法」第 2 條、第 5 條條文及同日制定公布之「交通部觀光署組織法」、「交通部中央氣象署組織法」、「交通部公路局組織法」、「交通部民用航空局組織法」、「交通部航港局組織法」及「交通部運輸研究所組織法」,行政院定自 112 年 9 月 15 日施行,並於 112 年 7 月 20 日以院授人組字第 11220013051 號令發布,轉請查照。
說明:依據行政院 112 年 7 月 20 日院授人組字第 11220013056 號函辦理;並檢附原函及其附件影本各 1 份。