重申各機關學校於受理退休(職)公(政)務人員遺族遺屬金及在職公務人員撫卹金等案件之遺族範圍確認等作業,遺族可提供電子戶籍謄本或新式戶口名簿替代紙本戶籍謄本。
公文 2023-06-13 · 人事人員012 · 最新消息 · 點閱數:435
主旨:重申各機關學校於受理退休(職)公(政)務人員遺族遺屬金及在職公務人員撫卹金等案件之遺族範圍確認等作業,遺族可提供電子戶籍謄本或新式戶口名簿替代紙本戶籍謄本,請查照。
說明:依據本府人事處案陳銓敘部 112 年 6 月 8 日部退三字第 1125576160 號書函辦理;並檢附原函及附件影本各 1 份