公立各級學校兼任行政職務教師是否為「公務人員兼任政府投資或轉投資民營事業機構、財團法人及社團法人董、監事職務規定」適用對象
函釋 2023-04-22 · 人事人員012 · 最新消息 · 點閱數:394
主旨:公立各級學校兼任行政職務教師是否為「公務人員兼任政府投資或轉投資民營事業機構、財團法人及社團法人董、監事職務規定」適用對象一案,請查照。
說明:依據教育部 112 年 4 月 6 日臺教人(二)字第 1120033254 號函辦理;併檢附原函影本 1 份。