原行政院人事行政局70年8月25日局肆字第22514號函等11則函釋,及其他原行政院人事行政局及行政院人事行政總處相關函釋已納入「各機關加班費支給辦法」內容或與支給辦法未合部分,自112年2月9日起停止適用
公文 2023-02-14 · 人事人員012 · 最新消息 · 點閱數:407
主旨:原行政院人事行政局 70 年 8 月 25 日局肆字第 22514 號函等 11 則函釋,及其他原行政院人事行政局及行政院人事行政總處相關函釋已納入「各機關加班費支給辦法」內容或與支給辦法未合部分,自 112 年 2 月 9 日起停止適用,請查照。
說明:依行政院人事行政總處 112 年 2 月 9 日總處給字第 11240001802 號函辦理;並檢附原函及附件影本各 1 份。