修正高科技或稀少性工作類科標準第6條
法規 2022-11-28 · 人事人員012 · 最新消息 · 點閱數:295
主旨:行政院人事行政總處(下稱總處)函以,「高科技或稀少性工作類科標準」第 6 條業經考試院會同行政院於本( 111 )年 11 月 23 日修正發布,檢附發布令、修正條文、修正總說明及修正條文對照表各 1 份,請查照。
說明:依據總處本年 11 月 24 日總處培字第 11130298462 號函辦理,併檢附原函暨附件影本各 1 份。