公立學校教職員退休資遣撫卹條例施行細則部分條文修正施行後,其中第109條規定退休教職員再任停發月退休金及優惠存款相關事宜,部分內容業經更正,並請依教育部書函規定辦理
公文 2022-11-01 · 人事人員012 · 最新消息 · 點閱數:260
主旨:本府 111 年 10 月 26 日府人福字第 1110265911 號函轉,公立學校教職員退休資遣撫卹條例施行細則部分條文修正施行後,其中第 109 條規定退休教職員再任停發月退休金及優惠存款相關事宜,部分內容業經更正,並請依教育部書函規定辦理,請查照。
說明:依據教育部 111 年 10 月 28 日臺教人(四)字第 1110104844A 號書函辦理;並檢附原書函影本 1 份。