教師於聘任前發生得依教師請假規則給假事實處理說明一覽表
公文 2022-09-30 · 人事人員012 · 最新消息 · 點閱數:376
主旨:教育部函以,有關教師於聘任前發生得依教師請假規則規定給假之事實,於聘任後如何給假事宜,經參酌公務人員給假情形,修正如附表,並溯自 111 年 8 月 1 日起生效,轉請查照。
說明:依據教育部 111 年 9 月 21 日臺教人(三)字第 1110089077 號函辦理;併檢附原函及附件影本各 1 份。