請各人事單位務必轉知擬於本年7月1日以後退休人員協助退休金試算及選擇有利方案
公文 2022-05-02 · 人事人員012 · 最新消息 · 點閱數:1295
主旨:本府 111 年 4 月 19 日府人福字第 1110093642 號函(諒達)轉定期退撫給與給付金額自本( 111 )年 7 月 1 日起調高 2%案,請各人事單位務必轉知擬於本年 7 月 1 日(含當日)以後退休並支(兼)領月退休金(含展期、減額月休金)人員,並協助退休金試算及選擇有利方案,請查照。
說明:
一、旨揭調整方案係以本年 6 月 30 日(含當日)以前生效之退撫案件為適用對象。惟本年 6 月 30 日以後審(核)定,並溯自本年 6 月 30 日(含當日)以前生效之退撫案件,亦適用本次調整。
二、建請運用行政院人事行政總處人事服務網之「公教人員退休撫卹試算系統」,分以「本年 6 月 30 日(含當日)以前」及「7 月 1 日(含當日)以後」為退休生效日,據以試算各方案月退休金、年終獎金及考績獎金等金額,俾協助擬退休人員參酌,以選擇有利方案申辦。