行政院修正「各機關加班費支給要點」第二點、第五點及第八點
法規 2013-04-25 · 人事服務 · 最新消息 · 點閱數:2073
主旨:行政院修正「各機關加班費支給要點」第二點、第五點及第八點,並自即日起生效,轉請查照。
說明:
一、依據行政院 102 年 4 月 22 日院授人給字第 1010061914 號函辦理。
二、檢附上開原函及附件。