修正後之本縣公立國民中小學校長辦學績效評鑑實施計畫暨評鑑量表
法規 2013-04-19 · 人事服務 · 最新消息 · 點閱數:2262
主旨:檢送修正後之本縣公立國民中小學校長辦學績效評鑑實施計畫暨評鑑量表各乙份(如附件),請查照。
說明:
一、依據本縣國民中小學校長遴選作業要點第 10 點第 1 項規定:「參加校長遴選之本縣現職校長,須依規定參加本縣辦理之校長辦學績效評鑑,以為應否繼續遴聘之依據。」
二、本年度校長辦學績效評鑑預定於 5 月中下旬辦理,請及早準備評鑑資料,評鑑資料之內容以接受評鑑校長當任任期內之事蹟為限。