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10年度公務員兼職查核資料已上傳至公務員兼職查核平台,請依規定辦理查核。
公文 2022-01-04 · 人事人員012 · 最新消息 · 點閱數:3037
主旨: 110 年度公務員兼職查核資料已上傳至公務員兼職查核平台(以下簡稱查核平台)一案,請依規定辦理查核,轉請查照。
說明:
一、依據銓敘部 110 年 12 月 27 日部法一字第 1105409327 號函辦理;併檢附原函影本 1 份。
二、銓敘部前於 110 年 10 月辦理該年度兼職查核,將公務員身分證號與商工登記及設籍課稅營業人資料進行比對,如有所屬公務員身分證號經比對重複者,請各機關儘速辦理複查並依個案情況進行事實認定,如經查知違反規定者,請本權責依法辦理。查核平台所取得之資料事涉敏感,請各機關審慎使用,避免外洩,以符個人資料保護法規定。
三、另為避免公務員於查核期間違法經營商業,爰請各機關要求現職人員及新進人員填具「公務員經營商業及兼職情形調查表」(已置於該部全球資訊網/服務園地/常用表格下載/人事管理類別項下)。