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10年高普考錄取人員專業類科集中實務訓練,請各機關(學校)配合相關事宜。
公文 2021-12-10 · 人事人員012 · 最新消息 · 點閱數:622
主旨: 110 年公務人員高等考試三級考試暨普通考試(以下簡稱高普考)錄取人員專業類科集中實務訓練,請各機關(學校)配合相關事宜,請查照。
說明:
一、依據公務人員保障暨培訓委員會 110 年 12 月 3 日公訓字第 11021603611 號函辦理,併檢附原函暨附件影本各 1 份。
二、 110 年高普考公務人員保障暨培訓委員會已協調 26 個專業主管機關接受該會委託,規劃辦理 71 個類科集中實務訓練。為提升集中實務訓練之辦理成效,爰請各高普考實務訓練機關(學校)對於受訓人員參加旨揭訓練時配合給予公假登記,並視實需支應相關經費。另各機關(學校)爾後提列高普考任用計畫之職缺時,亦請配合寬列集中實務訓練相關預算以為因應。