請於12月6日前將考績計列甲等比率人數調查表及年終考績人員名冊送府辦理
公文 2021-11-18 · 人事人員012 · 最新消息 · 點閱數:1851
主旨:為辦理本( 110 )年考績作業,請貴機關填列「考績計列甲等比率人數調查表」及「年終考績人員名冊」,並於本年 12 月 6 日(星期一)下班前逕送本府人事處(考核訓練科)彙辦,請查照。
說明:
一、所稱「計列考績甲等比率人數」係指機關參加考績人數扣除「不計列考績甲等比率人數」之人數;所稱「不計列考績甲等比率人數」係指於考績年度內請娩假日數達 21 日以上(包括 21 日)者之人數;分娩當年請娩假之日數未達 21 日(不包括 21 日)者,則於次一考績年度始列入「不計列考績甲等比率人數」計算。
二、另依公務人員考績法施行細則第 2 條第 2 項規定略以,公務人員於 12 月 2 日以後由其他機關調任現職者,由原任職機關以原職務辦理考績。爰此,旨揭調查表及名冊計列對象係以各機關本年 12 月 1 日在職者為準。
三、檢附「110 年考績計列甲等比率人數調查表」及「110 年年終考績人員名冊」各 1 份。