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0月23日第10屆立法委員臺中市第2選舉區陳柏惟罷免案之投票日以放假處理
公文 2021-10-05 · 人事人員012 · 最新消息 · 點閱數:666
主旨:中央選舉委員會函以, 110 年 10 月 23 日(星期六)為第 10 屆立法委員(臺中市第 2 選舉區)陳柏惟罷免案之投票日,為便利選舉區內各級機關、學校、團體、事業機構員工前往投票,是日均以放假處理,轉請查照。
說明:
一、依據中央選舉委員會 110 年 9 月 27 日中選人字第 1103750285 號函辦理;併檢附原函及附件影本各 1 份。
二、選舉區外之機關、學校、團體、事業機構員工依規定不放假,但戶籍設在選舉區並具投票權者,得比照選舉區內員工投票日放假之規定辦理。至適用勞動基準法之勞工,其放假及工資給付等事項,仍請依主管機關勞動部之規定辦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