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11年1月1日起各機關於核計公務人員休假日數之休假年資釋疑
釋函 2021-08-27 · 人事人員012 · 最新消息 · 點閱數:4794
主旨:銓敘部令以,自 111 年 1 月 1 日起,各機關於核計公務人員休假日數時,其所具公務人員考試錄取訓練期間,以及曾服務於政府機關(構)、公立學校之全時專任人員年資,得採計為公務人員休假年資,轉請查照。
說明:依據本府人事處案陳銓敘部 110 年 8 月 24 日部法二字第 11053777382 號函辦理;併檢附原函及附件影本各 1 份。