公務人員任用法第22條修正草案意見表,請於9月3日前回復。
調查 2021-08-27 · 人事人員012 · 最新消息 · 點閱數:3413
主旨:關於公務人員任用法(以下簡稱任用法)第 22 條修正草案,如有研提意見請填具意見表,並同步調查符合該條件之適用人數相關資料,於 110 年 9 月 3 日(星期五)前免備文回傳本府人事處彙辦,無則免回 ,請查照。
說明:依據銓敘部 110 年 8 月 25 日部法三字第 1105376630 號函辦理,併檢附原函及附件影本各 1 份。