為維持適當管制措施,請轉知貴屬人員進出本府時配合依說明事項規定辦理
公文 2021-08-05 · 人事人員012 · 最新消息 · 點閱數:628
主旨:為維持適當管制措施,請轉知貴屬人員進出本府時配合依說明事項規定辦理,請查照。
說明:
一、查本府為配合全國疫情警戒調整為第二級,自 110 年 7 月 27 日起恢復正常辦公方式,爰本府前為因應第三級警戒而實施之人員進出管制措施業配合調整在案,先予敘明。
二、茲所屬機關、學校及鄉鎮市公所人員需進出本府者,請持機關製發之員工識別證,若未攜帶或機關未製作員工識別證者,則以個人證件現場申請換發臨時進出識別證,未依前揭規定配合辦理者,請至本府一樓民眾洽公專區,聯繫相關單位至專區,不得進入府內。