配合疫情三級警戒調降至二級托嬰中心、居家托育服務及早期療育機構、社區式長照機構等服務,防疫照顧假申請對象與期間一案。
公文 2021-07-29 · 人事人員012 · 最新消息 · 點閱數:553
主旨:行政院人事行政總處函以,托嬰中心、居家托育服務及早期療育機構、社區式長照機構(不含團體家屋)、身心障礙者日間照顧服務等,配合疫情三級警戒調降至二級(自 110 年 7 月 27 日至 8 月 9 日),相關防疫照顧假申請對象與期間一案,轉請查照。
說明:依據行政院人事行政總處 110 年 7 月 27 日總處培字第 11000262071 號函辦理;併檢附原函及附件影本各 1 份。