配合疫情警戒第三級延長至110年7月26日,得申請防疫照顧假案
公文 2021-07-15 · 人事人員012 · 最新消息 · 點閱數:622
主旨:檢送教育部通函全國高級中等以下學校及各類教育機構配合疫情警戒第三級延長至 110 年 7 月 26 日,家長於學校與各類教育機構停止學生(學童)到園(班)期間,如有照顧學生(學童)之需求,得申請防疫照顧假案(如附件),請查照。
說明:依據本府 110 年 7 月 9 日府勞資字第 1100158883 號函辦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