公務人員應專門職業及技術人員考試錄取或及格參加取得執業資格之相關訓練,得申請留職停薪。
法規 2021-07-12 · 人事人員012 · 最新消息 · 點閱數:2063
主旨:銓敘部函以,公務人員應專門職業及技術人員考試錄取或及格,參加取得執業資格之相關訓練,業經考試院會同行政院認定為得申請留職停薪之情事,請查照。
說明:依據本府人事處案陳銓敘部 110 年 7 月 6 日部銓四字第 1105364648 號函辦理,併檢附原函及附件影本各 1 份。