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10(111)年度後備軍人「緩召3款及逐召4款」作業要點
公文 2021-05-19 · 人事人員012 · 最新消息 · 點閱數:1713
主旨:檢送 110 ( 111 )年度後備軍人「緩召 3 款及逐召 4 款」作業要點,請查照。
說明:
一、依據嘉義後備指揮部 110 年 5 月 12 日後嘉義管字第 1100004253 號函辦理。
二、因應國內「嚴重特殊傳染性肺炎」肆虐,為避免肇生群聚感染事件,相關宣導事項及作業要點轉發知悉辦理。
三、各國民中小學校長符合申請逐次召集第 4 款者,請於 110 年 8 月 31 日前(新發生及原因消滅)及 110 年 9 月 30 日前(初次及延長時效)函報本府辦理。
四、申請表格請至:國防部後備指揮部全球資訊網( https ://afrc.mnd.gov.tw )下載運用,以利任務遂行;另緩召各款已取消等第區分,統稱「准予緩召」。