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10縣外介聘個別規定-澎湖縣
介聘 2021-04-30 · 人事人員012 · 最新消息 · 點閱數:634
主旨:轉知澎湖縣政府補充說明欲申請 110 年公立國民中小學暨幼兒園教師介聘至澎湖縣之教師相關應知悉事項,請查照。
說明:
一、依據澎湖縣政府 110 年 4 月 26 日府教學字第 1100907478 號函辦理。
二、澎湖縣現有實驗學校為合橫國小,另有內垵國小正規劃辦理,建議教師於選填志願前與前開學校聯繫,以瞭解學校情形。
三、請貴校轉知欲參加他縣市介聘至澎湖縣之教師,宜審慎選填志願。
四、檢附原函 1 份。