領有合格教師證書之專任輔導教師,其年資得否採計資深優良教師獎勵年資案。
函釋 2021-04-23 · 人事人員012 · 最新消息 · 點閱數:1043
主旨:轉知有關領有合格教師證書之專任輔導教師,其年資得否採計資深優良教師獎勵年資案,詳如說明,請查照。
說明:
一、依據教育部 110 年 4 月 12 日臺教師(三)字第 1100048569 號函辦理。
二、依「各級學校資深優良教師獎勵要點」規定,獎勵資格係以「連續」、「實際從事教學工作」、「成績優良」之「在職專任合格教師」為要件。
三、又依「教育部國民及學前教育署補助置國中小輔導教師實施要點」及「學生輔導法」規定略以,高級中等以下學校專任輔導教師應具備該任教階段之合格教師資格(證書),並不得排課。
四、考量專任輔導教師之職務係為落實執行發展性及介入性輔導措施,並提供及時性學生生活與學習輔導處遇,且得因課務需要,依規定時數教授輔導相關課程,爰學校編制內,取得各該任教階段合格教師資格(證書)之教師,得依本要點之規定,辦理資深優良教師獎勵。
五、檢附教育部來文供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