請於3月15日前回復嘉義縣政府暨所屬機關學校主管通訊錄
調查 2021-03-08 · 人事人員012 · 最新消息 · 點閱數:812
主旨:檢送「嘉義縣政府暨所屬機關學校主管通訊錄」空白表格 1 份,請依說明填寫並於本( 110 )年 3 月 15 日(星期一)下班前以電子郵件傳復本府人事處退休福利科( huiyi@mail.cyhg.gov.tw )彙整;另紙本併請於核章後依限逕送,請查照。
說明:
一、旨揭通訊錄表格請以 12 號標楷體依式填寫,並請勿自行調整表格間距。
二、填寫注意事項:
(一)所屬機關請填寫一級主管以上人員(警察局含各分局長)。
(二)各衛生所請填寫主任 1 人。
(三)各級學校請填寫校長 1 人。
(四)各鄉(鎮、市公所),請填寫課長級以上人員。
(五)請依各機關組織編制、職稱順序依序填寫;倘現職職務出缺,代理或兼任者請一併填入。
(六)填列人員請以本年 3 月 15 日在職者為準。