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縣110年優良教師、特殊優良教師暨師鐸獎評選增列表揚對象
公文 2021-03-04 · 人事人員012 · 最新消息 · 點閱數:570
主旨:有關本縣 110 年優良教師、特殊優良教師暨師鐸獎評選實施計畫,增列表揚對象,詳如說明,請查照。
說明:
一、依據本府 110 年 2 月 25 日府教社字第 1100044271 號函辦理。
二、增列表揚對象:教保員、助理教保員,故調整如下:
(一)本計畫肆、表揚對象內容為:「凡屬本縣公私立高級中等以下學校及幼兒園之現職編制內各類合格專任教師、教保員、助理教保員、運動教練、軍護人員、校長及園長且具中華民國國籍、符合推薦標準並評定入選者。」。
(二)推薦表身分別亦增設教保員/助理教保員欄位供選取。
三、檢附實施計畫供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