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縣候用校長及候用主任甄選之辦理期程
公文 2021-02-23 · 人事人員012 · 最新消息 · 點閱數:511
主旨:有關本縣候用校長及候用主任甄選之辦理期程,詳如說明,請查照。
說明:
一、本府 108 年 11 月 14 日府教幼字第 1080232545 號函諒達。
二、本縣原定候用校長及候用主任甄選辦理期程,採每 2 年辦理 1 次,及筆試題型取消選擇題,合先敘明。
三、惟依本縣 109 年 10 月 28 日府教幼字第 1090242477 號函頒「嘉義縣國民中小學校長及主任甄選儲訓實施要點」,業新增原服務學校得推薦校內教師參加主任甄選之方式,爰為因應甄選機制調整,嗣後本縣候用校長及候用主任甄選之辦理期程不受 2 年辦理 1 次之限制。