嘉義縣所屬各級學校職員109年度考績複評附件請於1月8日前補送本府
公文 2021-01-05 · 人事人員012 · 最新消息 · 點閱數:792
主旨:嘉義縣所屬各級學校職員 109 年度考績複評已辦理完竣,請於 110 年 1 月 8 日(星期五)前免備文補送相關附件至本府人事處(考核訓練科)彙辦,請查照。
說明:
一、依據嘉義縣所屬各級學校職員考績複評作業原則第 8 點略以,各校職員考核複評審查結果經核定後,應通知原服務學校改列考績等次。
二、參加複評人員之考績分數以 80 分為原則。
三、請再次檢視受考人數正確與否,並依序檢具下列資料:
(一)「考績(成)考列甲等人數比率分配彙整表」1 式 2 份。
(二)「公務人員、醫事人員考績(成)人數統計表」1 式 2 份,小計欄、合計欄及備註欄請核實填寫數字,若無請填 0 。
(三)考績清冊:複評通過人員清冊 1 份(封面加蓋機關印信、內頁蓋小官章及騎縫章),無需經輔導區專責輔導員核章。
四、檢附考績(成)考列甲等人數比率分配彙整表及公務人員、醫事人員考績(成)人數統計表各 1 份。