確實配合檢討保障事件常見撤銷原因,避免發生類似之撤銷原因。
公文 2013-03-27 · 人事服務 · 最新消息 · 點閱數:1626
主旨:行政院人事行政總處函以,有鑑於公務人員保障暨培訓委員會定期分析彙整保障事件常見撤銷原因,惟實務上仍發生類似之撤銷原因,請確實配合檢討,以保障公務人員權益,轉請查照。
說明:
一、依據本府人事處案陳行政院人事行政總處 102 年 3 月 22 日總處培字第 1020028358 號函辦理。
二、茲辦理人事業務,應避免旨揭類似違法不當事件重複發生,落實依法行政,若有經當事人提起救濟而遭保訓會撤銷之情形,將列入人事人員平時考核之參考。
三、檢附行政院人事行政總處來函影本 1 份。