薦升簡訓練遴選採計獎懲項目計分疑義
釋函 2020-12-10 · 人事人員012 · 最新消息 · 點閱數:867
主旨:警察官制人員轉任簡薦委制人員,於參加薦任公務人員晉升簡任官等訓練(以下簡稱薦升簡訓練)遴選時,得否採計獎懲項目計分疑義一案,轉請查照。
說明:依據本府人事處案陳公務人員保障暨培訓委員會 109 年 12 月 3 日公訓字第 1090011473 號函辦理;併檢附原函影本 1 份。