行政院人事行政總處及所屬各級人事機構簡任人員職務遷調規定
法規 2020-12-07 · 人事人員012 · 最新消息 · 點閱數:921
主旨:行政院人事行政總處函以,修正「行政院所屬各級人事機構簡任人事人員職務遷調規定」,名稱並修正為「行政院人事行政總處及所屬各級人事機構簡任人員職務遷調規定」,自 109 年 11 月 30 日生效,請查照。
說明:依據本府人事處案陳行政院人事行政總處 109 年 11 月 30 日總處綜字第 10900461411 號函辦理。